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贯彻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贯彻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贯彻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目标任务
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加强平台建设。每年重点扶持以返乡农民工为主的返乡人员创业群体500个,带动20000人以上就业;重点扶持以大学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创业群体500个,带动10000人以上就业;重点扶持以便民服务为主的女性创业群体50个,带动500人以上就业;重点扶持以城镇特困人员、残疾人等为主的困难创业群体50个,带动500人以上就业。到2020年,重点打造省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20个,市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200个。
二、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
(一)突出重点发展产业。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及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发展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和粮油、畜禽、果蔬、水产品、中药材、林特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代耕代种、农机托管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
(二)丰富创业创新方式。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下乡人员可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通过资本、劳务、技术、品牌和营销的联合与合作,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有机整体。坚持以农牧(农林、农渔)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农业。积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发展电商平台,开展网上创业。
(三)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开展创业创新,成立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或产业联盟,通过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建立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价值链。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向特色小城镇和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产业集群和产业融合先导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三、优化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环境
(四)简化市场准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便利化水平。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工作职责。在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登记。发挥网上办事大厅作用,全面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登记模式。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进入创业园区的,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免费代办证照等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信息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金融服务。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不断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探索权属清晰(包括农业设施、农机具在内)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建立完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信用征集、评价和运用机制,加强对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返乡下乡人员的金融服务,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农业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保险+期货、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贷款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等创新试点,降低返乡下乡创业风险。〔牵头单位:市政办(金融办)、人民银行亳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林业局、亳州银监分局、国元农业保险亳州中心支公司〕
(六)加大财政扶持。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延伸覆盖。要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用好用足就业资金。就业资金使用出现缺口时,各地应及时予以补充,保证创业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各类企业,符合《亳州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奖补条件的,要保证各类奖补资金落实到位。符合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的,要按规定予以减免。在评审推荐各类财政支农项目时,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每年开展亳州市创新创业大赛活动,评选一批“亳州创业之星” “青年农民致富带头人”并给予适当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七)强化社会保障。返乡下乡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确保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引导返乡下乡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初始创业失败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并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救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八)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按照用地相关政策,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四荒地”、废弃闲置的厂房、撤并后闲置的乡政府、行政村的办公用房、村庄空闲地等存量资源,积极开展创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包括对各种农产品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初烤、沤软或大批包装以供应初级市场的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电力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林业局〕
(九)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培训活动,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信息库,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项目,实施精准培训,提升创业能力。支持大中专院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各类园区等建设培训实训基地,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实训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指导制度,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充实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队,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辅导。建立各类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对返乡下乡人员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
(十)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返乡下乡人员提供精准服务。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投资入股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和运营,优先聘用其作为村级信息员或区域中心管理员。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牵头单位:市信息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十一)加强各类返乡创业园区(基地)建设。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探索“一区多园”发展模式,依托现有各类农民工创业园、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园区、食品产业园、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基地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基地,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立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根据产业实际和返乡下乡人员创业个性化特点,整合创业优惠政策,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事务代理等服务。各地可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降低园区生产成本,鼓励和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亳州市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地都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办法。要把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业园区(基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成效纳入各地年度考核内容。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为农村创业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保障。要建立创业工作季调度机制,轮流在各县区召开创业工作推进会。〔牵头单位: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各县区要成立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综合服务机构,建设综合性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窗口。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制定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清单,通过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服务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依托农村调查系统和农村固定观察点,加强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与粮食局、市统计局〕
(十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解读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政策措施,推介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开展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返乡创业示范企业等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区要组织创业大赛,开设创业大讲堂,加强经验交流,培育创业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农委、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加强政策落实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国家、省和亳州市已出台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安徽省财政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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