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亳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30 12:0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亳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9号)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亳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亳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亳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9号)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政策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工作,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我市道地药材和中药饮片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扩大“两园两场”(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规模。加强“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十三五”末,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大县规模经营主体和规模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市农委)全面落实《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规范。(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制办)

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严格监督食品生产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制度,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制度。全面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政务平台,建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落实《亳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亳州办事处)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持续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严格食品安全源头管理

开展产地环境污染调查与治理修复示范。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有效实施生产档案记录、兽药使用休药期、农药使用间隔期制度,“十三五”末,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三品一标”新增认证产品200个,其中地理标志产品3个以上,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种植业、养殖业规模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80%。推进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应用,出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十三五”末,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主要获证农产品基本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责任可界定。(责任单位:市农委)

四、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后跟踪检查。严格高风险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加大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开展食品销售经营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制度。加强重点问题、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态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实现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专柜(专区)销售。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目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特大型、大型餐馆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工程。严格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检查,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参与推进境外食品安全体系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进口食品准入制度,参与实施安徽进口食品口岸监督抽检计划。(责任单位: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亳州办事处)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加强食品安全“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四员”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五、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水平

按要求完成省级食品安全抽检,覆盖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加大农药兽药残留检验力度,市级抽检每年不少于350批,县级抽检每年不少于240批。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建立完善市县区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落实全市月度食品抽检信息统计及公布制度,每年公布全市月度食品抽检汇总信息不少于12期。(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六、深化食品药品审批改革

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新模式。依托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以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将权力清单中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一网揽进”,实现办理事项的全覆盖;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办理),所有证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简化网上办事流程,优化网上办事项目,提高网上审批实效。公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项目,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优化 “市县联动”行政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通过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将各类涉企信息归集至安徽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全过程监管

加强研制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第三方数据造假行为。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加大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强化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和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依法严查并公告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对国家重点监管品种涉及的企业全覆盖检查。加大对药包材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保证药包材质量。加强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加大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管。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推进“规范药房(库)”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实现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率不低于70%,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深化公立医院药械采购“两票制”改革,将“两票制”执行情况纳入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八、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中药材制假售假、非法加工中药饮片行为;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制售假劣高风险生物制品、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以及利用邮售和互联网等途径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建立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完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打假治劣立体协作体系,完善区域联防机制。“十三五”末,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8%。(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九、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加快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发挥国家中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作用,打造全国一流、涵盖中药材全产业链的第三方检测平台。构建市级、区域性县级、一般性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推进蒙城县国家黄牛及其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提高智慧监管能力。结合省食药监局“一个中心(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六大平台”(综合办公平台、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执法平台、应急管理平台、检验检测平台、食品追溯平台)和“两个支撑体系”(食品药品监管数据标准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智慧监管能力。深入摸排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建立食品药品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建设市、县区、乡镇三级药品信用信息数据库,制定和实施药品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在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构建食品安全初级“过滤网”。(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修订和管理,定期对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强化应急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及时规范回应社会关切。推广应用国家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主动监测与评价体系等工作。药品不良反应县级报告比例达到90%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县级报告比例达到80%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50份/百万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十、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

积极建立食品药品检查员库,提升食品药品检查员专业能力。深入开展监管队伍培训。监管人员人均专业化培训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行政监管和执法队伍、监管技术支撑队伍、新进监管人员培训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快实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末,全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和决策信息公开。加大“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江淮行”“安全用药月”等活动。依托现有科普宣传网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等,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十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

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十三五”末,各县区都要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深入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推进谯城区出口中药材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亳州办事处,谯城区人民政府)

十三、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加快发展

加快食品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保健食品产业。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规模化原料基地。(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快推进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制定实施药品技术转让、中药配方颗粒、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委托生产等扶持政策,促进现代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药业发展局)深入开展“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谋划和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制定并实施鼓励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生产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定期研究部署《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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