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报告】沙河市地税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度工作报告【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30 11:3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沙河市地税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16年度工作报告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地税建设,我局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为抓手,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不断提升站位、精心部署,完善执法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报告】沙河市地税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度工作报告【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税务报告】沙河市地税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度工作报告【优秀范文】


沙河市地税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16年度工作报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地税建设,我局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为抓手,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不断提升站位、精心部署,完善执法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征管流程,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监督制约,全面提升了我局依法行政能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为保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扩大)会议,分析当前形势,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层层动员,安排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整体推进,相互协作,各尽其职,确保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在每季度召开的依法行政工作例会中充分研究、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指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构建规范的执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用有效的税收执法工作实体和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纳税评估、风险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税收执法管理工作,确保执法行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公布清单,有权有责。对现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对于省局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不再实行审批,也不变相进行审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代征改为征收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变化,我局税政法规科对各项行政权力重新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在沙河市政府公开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布了更新后的权力清单和执法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地税部门职责权限,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有权必有责”。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健全决策程序,依法行使决策权。建立健全税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了《沙河市地方税务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税收执法督察决定等关系重大公共利益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工作纳入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严格执行。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重大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河北张舰律师事务所张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按照省局法律顾问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对属于法律顾问工作内容的事项,切实吸纳法律顾问参加,充分听取意见。有效整合系统内的法律人才资源,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一名公职律师负责法规方面的工作,更好地为决策服务、为税收执法服务,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树立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观念,认真执行税收实体性法律法规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程序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 做到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过程透明、执法时效严格、工作规程完善、执法文书严谨。    

一是针对过去基层税收执法程序不统一、日常税收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轻程序、重实体”等问题,我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地方税收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整合,梳理了常用执法文书,对使用文书的对象、内容、时限、流程等合法性明确了严格的要求,放置在税政法规科FTP供管理分局和稽查局下载使用。

二是规范税务检查和行政处罚,确保了实施税务检查的主体均具有税收执法资格,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按照《征管法》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程序进行,均在按规定期限完成检查任务。

三是税务行政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河北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进行裁量,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按照规定在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中说明理由。

四是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者,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促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地税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明确岗责,严格考核。依托绩效考核系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岗责体系,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追究范围,拓宽了追究形式。从基础工作着手,认真实施执法责任追究和执法公开制度,不断加强对执法过程中重点环节的分析解剖与过错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有效提高了全系统执法责任意识,确保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有本有原。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严格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和行为,确保重大案件审理的处理、处罚决定合法准确。持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机制,完善流程,顺畅权力,明晰责任,设立起一种“齿轮传动式”的决策内控机制。实施风险推送,及时搜集各类软件信息,对疑点数据按风险等级进行推送,对问题数据进行督办整改。

内外监督,依法整改。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上,制定执法督察工作方案,明确执法督察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在执法督察过程中,倡导边查边改。随时查出问题,随时向被查单位指出,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能及时补税的及时补税,做到发现问题早,整改落实快,督察成效实。另外,同步实施税收执法外部监督,对外部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处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举报投诉。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我局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健全涉税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专门成立了行政复议室和复议调解室,专人负责税务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信来访等涉税事件调处工作。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信访和舆情问题,构建信访和舆情引导工作长效机制,排除出现重大舆情隐患,最大限度防止负面舆情的发生。2016年,我局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税收行政争议,降低了行政执法风险,真正实现了税收行政执法零争议、零复议、零上访和零诉讼目标,有效提升了地税公信力,救济渠道更加畅通,纳税人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的理念就不会有行动上的自觉。建立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培养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工作实践中。将法律法规作为税务干部的必修课程,通过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形式,定期组织通用法律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税收执法的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2016年以来,沙河市地税局积极探索和实践税收法治建设的方式和方法,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局法治建设的现状与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任务、依法行政整体要求和纳税人期盼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部分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还有待提高;税收执法不够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地税机关推进法治工作的整体合力尚未真正形成,推进机制、方式、手段等有待完善。

为了适应新时期国家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我局充分认识到,税收法治工作属于系统性工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特点,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在继续积极稳妥地落实现行有效制度的基础上,开拓新思路,确保各项工作持续协调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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