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方案】巢湖市集中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4-30 11:3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巢湖市集中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近期我市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市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文明城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巢湖市集中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巢湖市集中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巢湖市集中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近期我市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市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依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巢湖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教育,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做到家喻户晓,营造限放氛围;通过集中力量重点整治,进一步规范市民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通过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限放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由副市长郑刚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张林、市公安局副局长郑昌杰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教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文明办、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限放办)设在市公安局,郑昌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事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凤凰山、卧牛山、亚父、天河四个街道的城市建成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对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宣传引导和集中整治。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14日至824日)

1、制订方案,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调度会,全面动员和部署此次专项行动。

2、广泛宣传造势。办事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车辆沿街流动宣传、发放《致居民一封信》等形式多样的限放宣传工作;城管部门利用户外宣传栏、LED屏滚动播放限放规定;民政部门对新婚夫妇发放《致居民一封信》;教育部门组织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向在校学生开展限放宣传教育,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向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的市民及婚庆公司开展限放宣传,要求各沿街酒店、婚庆公司利用LED大屏滚动播放限放规定;宣传部门负责对违规燃放的典型案例给予媒体曝光。

(二)集中整治阶段(814日起至108日)。

1、城区街道办事处: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限制燃放的宣传教育、信息上报、日常巡查、配合执法等工作。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活动目标管理范围,着力构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防控网络。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派出所要在重要节假日、农历双日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对于不听劝阻的违规者要现场查处。

2、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城区派出所加大辖区治安巡查,预防、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查处;接受群众举报或110指令,应及时出警,调查取证,依法查处,每周向市限放办上报查处情况。执勤交警及时发现并制止发生在路面违规燃放行为;对制止无效的,做好证据固定,及时向110或辖区派出所报告,并配合派出所做好查处工作。巡警大队街面巡防民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积极主动劝阻、制止;若制止无效,要及时取证,固定证据,移交并配合属地派出所查处。

3、安监部门:牵头组织烟花爆竹燃放的源头治理,对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清退,取缔非法经营的销售门点,依法查处限制燃放区违法违规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4、城管部门:街面执法的城管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做好证据固定工作;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单位或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未及时清除废弃物的,予以处罚。

5、市场监管管理部门:重点加强酒店限放工作的监管,要求经营者在承办宴席时,向市民发放一封信,劝阻、制止在酒店门前的违规燃放行为;配合安监部门做好限放区域内临时销售点证照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房产部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限放宣传工作。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责任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对所管理的小区违规燃放行为进行巡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限放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限放办:加强督导检查,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对各街道办事处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各小区、酒店检查限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各职能部门限放工作落实情况,对相关职能部门与办事处履责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08日起至1014日)

市限放办牵头组织,对专项整治期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抄报市文明办。同时,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固化相关工作模式,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财物保障。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是市政府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是创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治理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确保抽调人员到位,并服从统一调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贯穿限放工作始终,大力倡导讲公德、讲安全、讲环保,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提升文明城市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机关干部带头示范。全市各级机关干部要带头遵守限放规定,培养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全市市民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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