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方案】南宫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4-30 11:1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南宫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居民健康卡建设步伐,促进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卫生信息惠民工程,推行我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居民健康卡建设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南宫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计生方案】南宫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南宫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居民健康卡建设步伐,促进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卫生信息惠民工程,推行我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居民健康卡建设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冀卫办规划〔20159号)、《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卫办规划〔201510号)及邢台市卫计委《邢台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南宫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居民健康卡建设,实现居民与医疗机构之间、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社会公共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方便群众就医和个人健康档案管理,从而为居民提供便利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和丰富的个人金融扩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最终实现全国范围跨机构、跨地域就医保健“一卡通”。

二、建设步骤

(一)至20176月。全市全面启动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和居民健康卡使用环境改造工程,全面启动市级医院数据接口改造工程。

(二)20177月至201712月。全面完成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市级医疗机构的居民健康卡环境改造任务,居民健康卡在诊疗、城镇医保、疾病控制、血液管理、妇幼保健等业务中实现应用。实现公立医院相关数据向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汇聚,实现部分医疗机构之间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检查检验结果等在市级平台的共享调阅。

(三)20181月至201812月。全市基本实现人人拥有居民健康卡,全面用居民健康卡取代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发行的卡、证介质。基本实现居民看病就医、经费结算、全程健康管理“一卡通”。全面实现公立医院业务信息数据向市级数据中心和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汇聚,实现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

三、建设内容

1.建立统一卡管平台。依托河北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邢台市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与密钥管理系统,实现居民健康卡数据采集、制卡、发卡、用卡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邢台市信息平台用卡环境建设技术标准,统一密钥灌装和管理、实现涉卡相关信息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障信息安全。

2.开展业务合作。优先选择合作意向明确、技术能力强、合作态度积极的金融机构,开展居民健康卡建设合作。积极与合作方进行洽淡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筹资渠道和责任分工、发放数量、发放进度、投资金额等。

3.改造用卡环境。结合省、邢台市居民健康卡数据接口规范和标准要求,统筹规划、统一指导监管,督促我市医疗机构加快改造数据接口、配备卡读写终端(读写居民健康卡SAM安全认证芯片)、优化业务流程,实现居民建卡在预约挂号、门诊住院、检查检验、费用结算、查询打印等业务中使用,确保居民健康卡具有跨机构、跨区域的应用环境。

4.采集发卡数据。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居民健康卡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要以全员人口数据库为基础,优先通过新农合、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录入、本地校验等,将校验后的信息通过市级卡管平台上传至省级卡管理系统平台,由省级卡管平台承建商负责数据接入、数据质控和入库。要规范居民健康卡个人信息采集流程,实行信息动态管理,避免重复发卡和多卡应用,为居民健康卡申领、发放应用工作做好基础数据保障。

5.规范制卡发卡环节。制卡环节采取批量制卡与零星制卡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制卡流程为:首先由省卡管平台将再次比对后的数据推送至邢台卡管平台,由邢台卡管平台将基础数据推送至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将收到的数据进行银行卡预开卡操作后,将数据发送至制卡商,由制卡商完成卡证全部个人化过程,包括卡片封装印刷,个人信息和正式密钥写入,制卡完成后,成品卡直接提交发卡机构。发卡环节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区域整推、合作共建”的原则进行。采取“区域批量发卡为主,机构零星发卡为辅,针对特定人群重点突破”的卡片发行策略整体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加快辖区人口居民健康卡覆盖。以村(居)和单位机构进行批量发行居民健康卡,以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为窗口面向就诊人群零星发行居民健康卡。

6.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卫计部门及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完善机房和软硬件建设,建立物理隔离(MSTP)专线线路,实现市、县、乡三级网络互联互通,为居民健康卡建设提供硬件支持和信息安全保障。

四、责任分工

成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卫计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各乡镇办、医疗机构等部门参加的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 负责全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督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宫市卫计局,卫计局(卫生)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的日常工作。

卫计局(卫生):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实施居民健康卡发放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卫计局(计生):负责提供辖区内人口信息数据,为居民健康卡发卡用户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管理系统的信息比对提供支持和配合。

财政局:负责对居民健康卡的推进和应用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人社局:会同卫计局建立基于居民健康卡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医保费用及时结算机制。

公安局:与卫计部门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提供居民健康卡发卡用户信息与人口管理系统的信息比对。根据医疗机构提交的新生儿信息,积极探索建立新生儿预上户模式,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健康卡提供便利。

乡镇办: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居民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对居民健康卡的各项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

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保障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环境改造和相关设施的经费投入;负责建立医院联网的诊疗结算网络,提供相关金融服务;负责居民健康卡的自助终端设备部署,建立诊疗和结算、自助服务等应用环境;按标准配置相关设备;提供居民健康卡在医疗机构内金融功能的接口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支持;配合做好居民健康卡的培训、宣传与推广应用工作。

各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负责内部系统改造相关经费筹措和人、财、物支持;负责提供机构内部健康卡受理环境改造和互联互通的必要工作环境和硬件设施;负责会同本单位所有信息系统厂商,按省平台技术标准要求商定信息系统改造和互联互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方案;负责与厂商就用卡环境改造和互联互通相关工作签订协议;负责本机构内部相关信息系统的原始数据质量,并对原始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做好与市级居民健康卡平台对接;负责提供居民健康卡所需的配套自助终端设备安装场所及使用环境改造;优化和提升医院的就诊服务流程,方便群众持卡就诊;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宣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办、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成立居民健康卡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大居民健康卡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政府督查室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格要求,统一标准。市卫计局要结合实际情况,严格遵循国家卫生计生委居民健康卡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规范推进,全面落实卡片生产、发行应用和信息读写与存储技术标准。要做到统一筹划,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凡涉及平台、业务系统和三大数据库建设的项目,必须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各医疗卫生机构新建、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必须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要坚决杜绝盲目上马、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等现象。

(三)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计局在符合省居民健康卡建设标准和功能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居民健康卡建设和发放模式。要建立完善居民健康卡建设、管理、应用等各项制度,满足居民健康卡应用需要。主动加强与财政、公安、人社、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多方资源,建立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机制。

(四)加大投入,持续保障。要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探索建立政府统筹、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便民惠民、合作共赢的居民健康卡建设模式,加大居民健康卡所需经费的统筹和投入,充分调动和发挥金融机构等部门在资金筹措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居民健康卡建设,为居民健康卡各项建设和系统运维提供持续的经费保障。

(五)宣传引导,督促落实。要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宣传居民健康卡建设的政策、措施、成效和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知卡、用卡环境,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持卡就医的方便、快捷和实惠。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居民健康卡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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