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行业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房地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有效控制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危害,保障全县金融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行业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
发行业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房地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有效控制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危害,保障全县金融安全与稳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新河县房地产开发行业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住建局局长贾宏超同志任组长,住建局副局长杜仁刚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房管科,由房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处置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
(2)研究决定房地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问题,作出决策,下达指令,并视情况向县政府及市处非办报告情况;
(3)协调调度房地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力量和资源,指导开展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4)根据房地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并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指导房地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和通报有关信息;
(2)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3)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机制
1、日常防范
各科室加强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防范,充分利用群防群治的手段,努力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力争将各类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遏止在萌芽状态。
2、信息报告
发现房地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苗头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
三、应急响应及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级别(三级级别)及应急响应行动,严格按照市建设局制定的应急级别及应急响应行动实行.
响应级别为:
根据突发非法集资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县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分为一般(Ⅲ级、蓝色)、严重(Ⅱ级、橙色)、特别严重(Ⅰ级、红色)三个级别。
1、一般(Ⅲ级、蓝色)突发事件。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参与非法集资人数在20人以下,有可能引发影响本县区域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事件。
2 、严重(Ⅱ级、橙色)突发事件。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参与非法集资人数在20人-100人,有可能引发影响本县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事件。
3、特别严重(Ⅰ级、红色)突发事件。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县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19-4761551
严重和特别严重突发事件的信息,比较敏感的突发事件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或有升级可能性的突发事件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处非办汇报。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进展情况及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向市指挥部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书面综报。一旦发生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突发事件,要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立即核实情况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按规定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
四、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做好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2、总结分析。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单位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五、应急保障
1、为确保非法集资管理应急期间的信息能及时、准确、可靠的传输和实施有效的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由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的突发事件,应视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指定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由到达现场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现场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协调人员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市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六、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与演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大力开展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公众预防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常识,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并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2、奖惩与责任。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报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对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领导小组要求实施非法集资处置应急措施的和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视情节对直接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