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意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参事工作意见

时间:2023-04-30 10:3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国令第565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参事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府办意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参事工作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国令第565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054号)精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建设阳光政府,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政府参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府参事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参事工作是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设政治文明的有益措施。参事工作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随着政治体制改革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决策更需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明确提出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参事工作机构,聘任参事,开展工作。当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想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选择一批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有社会影响力,热心于邢台发展的人才聘为政府参事,直接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参事学识渊博,阅历丰富,业绩显著,身份超脱,是政府智力支持系统的重要力量,有利于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推进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加强参事工作是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参事有着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广泛的社会联系,在客观反映人民群众、社会群体的意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参事工作是党和政府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客观需要。实行参事工作制度,对于加强党和政府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政府参事工作职责任务

(四)参事的工作职责。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确定政府参事基本职责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市政府参事主要工作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促进邢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对有关法律文件草案、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密切联系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参事要认真履行职责。参事是参事工作的主体。参事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以参事工作为主业、为本职的思想,在参事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坦诚建言、各展所长。要注重学习新知识、新理论,努力用新思想、新观点解决新问题。参事提出的建议或调查报告要注重质量,具有可操作性,切实为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参事可直接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事要严守工作纪律。参事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事受聘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从事与参事身份不相符活动的,市政府参事室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予以解聘。

三、政府参事选聘机制

(七)参事实行聘任制。参事队伍主要由非中共人士中有代表性、有影响和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专家学者或社会上名望较高的人士组成,也可以聘任中共党员中知名度高、影响大的专家学者。参事以个人身份参与政府工作,在聘任工作中不强求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平衡。

(八)参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事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邢台建设发展事业;具备履行参事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素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识渊博,阅历丰富,业绩显著,在经济社会事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有代表性和影响力,有较强参政议政、决策咨询的能力;具有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研究咨询的能力;具备履行参事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参事首聘年龄一般不低于55周岁,不高于62周岁,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的年岁可适当放宽。

(九)参事选聘程序。先由政府领导、统战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推荐,市政府参事室根据政府咨询工作的需要,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初选,然后对拟定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初选对象,呈报市政府领导审批,批准后,以市长名义颁发聘书。参事队伍规模,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增聘。

(十)参事续任与离任。参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自然离任。因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参事在聘任期内可以向市政府参事室申请离任。参事申请离任的,由市政府参事室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解聘。

(十一)参事工作待遇。受聘参事的工作待遇参照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执行,其人事关系包括工资、福利待遇等仍由参事所在原单位负责。

四、加强对政府参事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参事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拓宽参事参政咨询的知情渠道和途径,安排参事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专题调研、工作考察等活动,及时向参事通报政府重大决策、工作情况和政治经济形势,为参事知情知政、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供良好条件。适当地给参事出题目、交任务,安排好参事的调研工作,协调解决好参事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对参事的调研报告和意见建议及时阅批。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参事意见建议要纳入督查范围,及时催办,并反馈参事意见建议的批办情况。

(十三)建立管理服务机制。市政府成立参事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参事室负责对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参事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参事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参事开展同外地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为参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对参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评,承办上级参事咨询机关交办的相关工作,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事室对参事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政府领导和有关方面报送,并注意跟踪反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并设立参事工作联络员。

(十四)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要大力支持参事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参事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对推动邢台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要积极支持、同力做好政府参事工作,对参事的调研等活动要认真安排,热情接待,支持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及时向参事通报部门工作情况,沟通有关信息,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市财政部门要本着从优的原则,安排好参事工作的公用经费和调研活动等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十五)参事所在单位要关心照顾参事的工作和生活。参事所在单位要对参事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对参事的工作生活待遇要本着从优的原则给予照顾;要合理安排参事的工作,尽量为其腾出时间做好参事工作。对参事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不便,要及时帮助解决,以使参事们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十六)奖励激励。参事的意见和建议在工作实践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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