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曲周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30 09:4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曲周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办、局属各单位:为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优化乡村环境面貌,根据曲周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施精准治霾切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曲周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曲周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曲周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办、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优化乡村环境面貌,根据曲周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施精准治霾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乡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出发点,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开展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大任务,推动农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幸福美好曲周。

二、整治任务

5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行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农用地膜回收处理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污染;强化农产品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大整治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乡村环境卫生洁净优美、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三、整治措施

(一)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促进新型能源利用

1、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把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与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结合起来,结合蔬菜、谷子、油葵等特色作物,积极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建成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示范推广2万亩。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程质量控制。

责任单位:生产股、各乡镇

2、深入推进沼气建设。对历年建成的五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池进行全面排查维修,指导农户积极开展“三沼”综合利用工作,变废为宝,减少畜禽粪便造成的污染。在设施瓜菜种植区域和畜禽养殖区,因地制宜发展“四位一体”沼气建设,逐步形成“畜—沼—菜”、“ 畜—沼—农”的良性循环模式。

责任单位:能源办、各乡镇

(二)注重农业废弃物回收,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1、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充分发挥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全县回收网点,在农作物收获之后,及时进村入户,上门优惠收购。在春秋两季开展废旧农膜集中清理捡拾活动,对县内交通主干道及通村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田间地头堆放的废旧农膜进行集中清理,消除“视觉污染”。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民主动清理残膜,积极联系交售废膜,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8%以上。同时,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农资销售点,严防0.01毫米以下超薄地膜上市销售,从源头上减少废旧膜残留,降低回收难度。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乡镇

2、开展尾菜专项治理行动。在设施瓜菜种植集中区,曲周镇霍桥片区和白寨乡塔寺桥片区,积极引导农户对田间地头产生的尾菜采取田间堆肥、挖简易坑沤肥及直接还田等方式,开展田间处理利用,将尾菜就地消化,消除对蔬菜产地环境的不利影响;对长期以来随意弃置于村庄周围、公路沿线、田间地头、沟渠旁边等地的尾菜,开展污染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好尾菜处理不当造成的污染问题,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31%以上。

责任单位:农技中心、各乡镇

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牛、肉羊养殖集中区,畜牧办大力推广玉米秸秆青贮、小麦秸秆氨化等技术。在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收获季节,抽调技术骨干深入一线,指导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覆盖还田和高茬收割、秸秆压块能源化利用等技术,提高秸秆利用率,实现秸秆全量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农作物废弃物污染。

责任单位:畜牧办、能源办、各乡镇

(三)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污染

1、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完善土壤墒情检测点,定期发布土壤墒情报告,利用已建立的土壤墒情监测点,合理适时调整布局,加密监测频度,用以指导农业生产。同时,积极推广商品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并应用耕地地力评价引导全县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逐步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土肥站、各乡镇

2、实施绿色控害技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生物有害检测预警体系,加强对农业有害生物,特别是重大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大力推广绿色控害技术,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平均防控效果达到80%以上,病虫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防治覆盖率提高到25%以上,中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建成统防统治组织。在有效地控制病虫害危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农药用量,严禁在蔬菜、瓜类、果品等作物上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棚室蔬菜病虫防治,控制农药的使用量和次数,严格按照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进行施药,控制农药在产品中的最终残留量。

责任单位:植保站、 各乡镇

(四)强化农产品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加强监管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达到“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五有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经销店、超市及农业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测,抽检样品500个以上,农产品例行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责任单位:环保站

2、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抓好农资市场、种子市场,严厉查处涉农违法案件,确保不发生坑农害农事件。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510日——515日)

召开动员会议,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516日——1031日)

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进行集中整治。

3、自查验收阶段(111日——115日)

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局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4、抽查核实阶段(116日——1110日)

局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核实,查缺补漏。并形成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自查验收报告,上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督促落实

农牧局成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各环节和工作任务进度进行调度、督查、考核,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政策、技术问题进行指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单位,各单位要负责制定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节点,提出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考核,严格追责

农牧局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对不按要求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和非法排污、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政府、县畜牧办、局各单位每月23号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农牧局新能源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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