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清查清算清缴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税收管理,规范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税收征管秩序,堵塞税收漏洞,按照市局“三清”工作方案,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永年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清查清算清缴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永年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
发项目税收清查清算清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税收管理,规范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税收征管秩序,堵塞税收漏洞,按照市局“三清”工作方案,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清查清算清缴工作(以下简称“三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开展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清查为载体,以土地增值税清算为重点,通过对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方和施工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环节全税种应缴税费进行清缴,实现“扭住项目,规范管理,促进收入”的目标。
二、“三清”对象
全县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清查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下列项目为市局重点督导项目:
(一)2014年省(市)局清算计划项目;
(二)2013年未完成的市局清算计划项目;
(三)已完成清算的所有可清算项目。
在开展清查工作时,对项目的甲乙双方税收缴纳情况均进行全面清查清缴。
三、“三清”工作内容
对“三清”对象涉及的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13个税(费)种的缴纳情况进行清查清缴。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范围
对辖区内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清算,包括土地增值税应清算项目、可清算项目和已完成清算的项目。
(一)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
(二)借助土地增值税清算对项目全税种进行清查;
(三)对已完成清算的可清算项目尾盘销售收入应缴税款进行全税种清缴。
对已完成清算的清算项目剩余房产,未销售完毕的,要核实后续销售收入纳税情况,对应缴税款进行全税种清查;已全部销售完毕的,要对项目实行全税种清缴,实现“项目清盘,税收清缴”。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本次“三清”工作自2015年6月20日至11月20日,分四个阶段开展,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交叉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
1. 成立“三清”工作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邯郸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清查清算清缴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清”工作,成立了“三清”工作组。
组长:张振重
副组长:巩洪明 张金平 赵占彬 杨保平 王彪 李旭斌 徐慧平
组员:郭现科 许红兵 周士平 陈学坤 李勋 李淑芳 张曙霞 张少英 刘丽英 王康山 王连鸿 郭金海 杜惊涛
共分三个小组:
第一组组长:郭现科
组员:刘丽英 张少英 王连鸿
负责清查的单位:富苑小区15#楼 洺兴嘉园 新区花园
第二组组长:周士平
组员:张曙霞 王康山
负责清查的单位:丽都苑小区 名门华都住宅小区
第三组组长:李勋
组员:郭金海 杜惊涛
负责清算的单位:金华住宅小区 交通小区1、2#住宅小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保平担任,成员陈学坤 李淑芳
(二)开展工作阶段(7月21日至11月20日)
1.以对项目甲方进行清查为切入点,通过核实项目成本费用情况并关注项目运作全过程进而对项目甲乙双方全税种缴纳情况进行清查,对清查税(费)款及时入库,对税收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
2.开展项目延伸清查。对项目的乙方进行全税种延伸清查,重点比对分析“甲供材”、建安合同和建筑业发票及银行收付凭证等甲、乙双方的相关支出和收入信息,查找疑点进行核实,将清查出的少缴税款及时入库;对清查出的虚增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等税费,经核实后,在土地增值税计算的扣除项目中予以剔除;对税收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
3.各小组按照“边工作、边规范”的原则,对日常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要按规定建立清算案卷;对已经完成清算的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管理档案和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0日)
各小组对“三清”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拟定规范和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并进行整改落实,完善行业及项目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借力“三清”,夯实基础
一是建立项目台账。根据县局下发的《“三清”工作项目名单1》、《“三清”工作项目名单2》,建立“三清”工作项目台帐,掌握项目甲乙双方税款缴纳情况。
二是完善项目登记信息。按照《河北省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信息管理规范》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完善项目登记,补录或更正征管系统内的相关数据。
三是规范纳税申报。项目应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申报表,杜绝通过综合申报模块申报入库项目应交税款的现象,严格规范软件操作,同时提高相关征管数据可用性。
(二)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对本次“三清”工作,各小组务必做到“三全三清”,即全项目全环节全税种的清查清算清缴,并严格按照县局规定的时间步骤有序推进,要将2014年省局土地增值税清算计划项目在时间上优先安排,以确保不影响本单位年终的绩效考核结果。
(三)依法依规,及时入库
对查补的各项税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组织入库,要按税款所属期限据实补缴入库,禁止将纳税人非当期税款以当期税款申报入库,否则将非当期税款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四)认真总结,规范管理
“三清”工作结束后,各小组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于11月20日前报送房地产项目“三清”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表,针对“三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提出加强房地产项目税收征管意见和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