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博白县住建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29 19:0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局决定于2015年在全住建系统深入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博白县住建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博白县住建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局决定于2015年在全住建系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为主线,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为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着力解决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流于形式、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督促党组进一步担起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力量发散、监督执纪问责不力、考核结果运用不够等突出问题,督促纪检组更加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住建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分3个阶段实施。

()学习宣传阶段(20154)

1.会议部署。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会议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具体部署。纪检组要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①党组具体部署活动。层层签订《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②党组制定工作任务清单。纪检组协助党组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并纳入《责任书》内容,一起部署,严格考核。

③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学习教育。党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纳入党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实质。

①党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

②党组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③纪检组集中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部署精神。

3.加强宣传。借助板报和宣传栏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种活动,抓好落实“两个责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工作落到实处。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理论宣讲的重要内容,引导局下属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部署要求,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两个责任”的深刻内涵,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

()推进落实阶段(20155月至20161)

1.加强监督检查。党组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本部门本单位“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顺利开展,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

①党组开展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

②组织贯彻落实《落实意见》《工作细则》情况专项检查。

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发现的重要线索问题。

④纪检组对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不力的部门单位发送《整改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对屡督不改、屡督屡犯的,向同级党组报告并进行通报批评。

2.组织开展约谈。全面落实“双重约谈”机制,党组带头开展约谈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就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对下级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①党组主要负责人结合实际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下级主要负责人。

②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约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③纪检组约谈下级党组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

④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进行重点约谈;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举报反映强烈、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跟踪约谈。

3.完善工作报告机制。全面落实“双报告”工作机制,以书面形式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①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②纪检组要向同级党组和上级纪委(纪检组)报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4.认真抓好述责述廉。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活动,通过书面与现场相结合、质询与评议相结合方式述责述廉。

①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等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②召开述职评议会,党组向上级党委、纪委作述责述廉,由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③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深化作风建设情况等内容,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

5.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发挥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广泛开展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

①在全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三严三实’’和“四有”要求。

②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上廉政党课或专题讲座。

③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举办廉洁从政专题讲座或党课,通报典型案例。

6.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突出主责。

①制定本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②明确纪检机构职能定位,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集中力量聚焦主业主责。

7.大力开展正风肃纪。党组领导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始终保持整治作风和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①党组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

②党组加强案件查办的组织协调,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③党组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大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时批示紧急重要案件办理的请示,并提出明确意见。

④党组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⑤纪检组要坚决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展专项督查。

()总结提高阶段(20162)

开展检查核验。根据《落实意见》、《工作细则》和《责任书》内容,明确考评内容、标准、方式和奖惩,制定考评评分表,加强对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检查核验。

三、责任追究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发(2015]6)、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桂发[2014]19)、《玉林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细则》(玉办发[2013]22)、《玉林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细则(试行)(玉办发[2014]22),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1.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2.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对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隐瞒、压案、不查处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

3.存在以下情形,不追究相关瓴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①党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的,纪检组主动履行监督责任的。

②下级党支部按照上级指示要求,主动查处或配合上级及时纠正、处理和问责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四、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推动。局成立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

()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负起“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领域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指导、推进和协调等工作;督促分管部门逐项研究落实工作任务措施,整体推进工作,加强配合协作,沟通情况,形成合力。

()健全制度,长效推进。各党组在活动中,要做到边推进边完善,切实把活动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对需要出台制度文件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研究,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管用一项。通过立好规矩、建好章法,着力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

()强化督查,扎实推进。党组要加强对活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跟踪问责,推动活动工作开展。各下属单位各部门要于20154月底前推动整个系统行业启动活动。局纪检组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活动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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