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方案】兴业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9 18:20:0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科技成果转化是提高现实生产力水平、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为建立和完善我县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科技创新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方案】兴业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科技方案】兴业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是提高现实生产力水平、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为建立和完善我县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科技创新对我县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 年)的通知》(玉政办函〔201629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出成果、促转化、强产业”的思路,以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主线,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资介”充分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技术转移长效机制,引导科研资源投入重点产业,加速科技成果在县内转化应用,强化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加快实现我县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配置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完善科技成果交易机制和平台,促进科技成果通过市场进行转化;加强政府支持引导,推动科研资源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建立面向市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倒逼机制,将县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历年积累的科研成果,加快向县内企业转移转化或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二)企业主体和产学研协同相结合。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关键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等全社会创新力量的作用,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开发研究,强化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自主转化和成果引进相结合。在着力促进县内科研成果自主转化应用的同时,强化交流合作,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高层次人才来兴业创业,拓展科技成果转化来源渠道。

三、主要目标

通过 5 年的实施,探索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运行顺畅、协调有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形成自治区、市、县三级全覆盖的统一网上技术交易平台体系。到 2020 年,组织11项以上科技成果在县内企业和产业转化应用。

四、重点措施

(一)开展支撑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行动。

围绕县重点产业相应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强对本地区重点产业的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经贸局、各镇人民政府;排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设行动。

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将平台打造成聚集科技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发展、培育创新服务团队的重要载体。搭建全县以科学技术情报所为主导的统一开放的科技成果信息、专利文献、标准技术推广的公共服务平台,对接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资源和企业自身产业需求,引导中介机构、社会投资机构参与,构建全县联动开放共享的技术市场体系。全县各级科技市场服务机构积极融入全国技术交易体系,进一步提升县内市场、机构与县外技术交易机构、平台的协同合作水平。(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等,各镇人民政府)

加大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力度。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加快培育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技术转移引进、成果转化、项目组织、成果评价等环节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等,各镇人民政府)

加快技术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依托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通过组织创新创业、企业管理、专业技术培训以及开展技术经纪人认定等,面向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培养一批懂专业、懂管理、懂市场的复合型技术转移服务人才,加快培育技术经纪人市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技术中介服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各镇人民政府)

五、长效机制

(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运行机制。

优先支持县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导企业从战略层面加强技术创新规划,使企业成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主体。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县内外科技资源,加强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的科技能力,加速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受益主体。(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经贸局、知识产权局等,各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产学研资介合作机制。

积极促进“产学研资介”结合,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基地。鼓励创新型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采取股份制、委托开发、成果转让、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方式,建立“产学研资介”战略联盟,优先支持联盟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合作共享机制,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享受利益和承担风险。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经贸局、知识产权局等,各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相关任务,需要财政支持的,纳入全县各级财政科技计划统筹支持。财政资金采用后补助等方式,引导企业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积极推动国内外产学研合作项目县内就地转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给予绩效奖励性后补助。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相关补助政策和补助办法由县财政局、科技局另行制定。(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和各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局、教育局、经贸局等)

(四)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考核机制。

明确各镇科技成果转化目标任务,建立县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机制。探索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与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挂钩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力度,以绩效评价促进各级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绩效办等,各镇人民政府)

六、组织实施

建立由县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的县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办公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兴业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具体工作,统筹实施加强支撑产业发展、引进转化和转化服务平台提升等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镇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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