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方案】陆川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9 18:1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自治区和玉林市的防控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陆川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陆川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自治区和玉林市的防控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抓住免疫根本环节,全面落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突出抓好高致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着力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水平,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同时,对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动物免疫档案记录规范、完整。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开展面达100%,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检出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领导机构

㈠秋防工作领导小组

 长:何志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烈华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丘兆欢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员:冯柏维   县财政局局长

江永强   县卫计局局长

丘小波   县工商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丘祖昌  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凌椿克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彭泽雄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覃荣萍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

何国青   县动物疫控中心主任

黄迪明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㈡各镇挂点人员名单

第一组:    长:程浩廷

副组长:李小深  

 员: 莉、陈小红、覃子雄、黄迪明、

李淑清

 责:大桥、乌石、滩面、横山4个镇

第二组:  长:彭泽雄

副组长:李德东

 员:吕秀莲、谭 梅、温启南、 陈旭锋

冯锡兵

 责:米场、马坡、平乐、珊罗4个镇

第三组:  长:覃荣萍

副组长:罗俊荣

 员:范丽营、罗玉裘、 吕盛勇、谢栋光、 钟勇

 责:沙湖、沙坡、温泉3个镇

第四组:  长:凌椿克

副组长:蔡军泳

 员:谢瑞明、谢 春、杨丹、何国青、

 责:良田、清湖、古城 3个镇

四、时间安排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时间从9月上旬开始到11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组织动员阶段(2016910日前)。做好组织宣传,部署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充分利用传媒,印发宣传资料,手机短信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民众防疫意识,自觉配合春防工作。

㈡集中免疫阶段(2016911日至115日)。对全县现存栏应免的家畜、家禽进行强制免疫注射,要求115日前全县完成免疫任务。

㈢组织验收阶段(20161110日至1120日)。各镇要于20161110日前做好本辖区2016年秋防工作总结,县将组织工作组对各镇开展秋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㈠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秋防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抓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镇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综合防控,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㈡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控责任。要坚持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动物防疫工作总体要求,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和指导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检查防疫工作的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好防疫队伍,抓好防疫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要坚持政府负责组织发动保密度,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管质量,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要进行量化考核,做到奖罚分明;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职能分工,支持、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养殖企业、协会、养殖户的防疫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㈢落实保障防控所需经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必须全部用于村级防疫员免疫注射工作补助,县镇两级财政要加大投入,落实防控经费,确保疫苗冷藏、运输、保管和免疫注射所需费用。

㈣切实做好秋季集中免疫注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联防联控,实施镇、村强制免疫密度达标制度。在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各镇政府要负起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组织镇、村干部以及兽医站、村防疫员进村入户,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抓好畜禽强制免疫注射工作。实行“分片包干、整村推进”,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量”,彻底消除免疫死角。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疫苗计划供应,免疫技术服务和指导村级防疫员开展集中免疫的活动。县负责对镇、镇负责对各村进行防疫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畜禽免疫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㈤建立免疫档案,加施免疫标识。在完成集中免疫注射工作基础上,按规定加施免疫标识。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时间等的记录。做到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有免疫记录,免疫家畜有二维码标识,做到记录与标识相符。

㈥切实抓好疫情监测和报告。坚持“定时、定点、定量、定性”监测制度,切实抓好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点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监测、病原学监测。对举报的可疑疫情及时进行核查,依法处置,排除隐患。要根据监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预警预报动物疫情,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㈦切实抓好检疫和执法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饲养、屠宰以及跨省调运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有效减少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的风险。对没有按规定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畜禽,要坚决执行“不许出证、不许流通、不许屠宰”的制度,真正做到“以监促检,以检促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动,加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尤其是城镇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对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禁止进入交易市场销售。加大执法力度,对逃避或抗拒检疫、免疫以及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㈧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养殖、运输、屠宰及经营等环节单位和个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要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严历打击随意处置、私自屠宰、经营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

㈨切实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各镇务必按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急物资、技术、资金等各项储备,抓好应急队伍的组织、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时,迅速启动预案,坚持“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及时扑灭,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㈩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期间,督查工作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挂点人员负责,督查组要深入镇、进村、入场、到户开展细致督查,重点检查“三到位、三落实”、“两达标”,即领导、防控队伍和防疫物资是否到位,责任制、经费和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是否达标。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务求防控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六、切实抓好免疫进度信息报送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度,各镇重防小组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并于每周三下午3时前将本周的“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进度周报表上传到县疫控中心。要求各镇重防小组于1110日前将秋防工作总结上报县重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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