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实施方案为有效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不断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四个着力”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任务分解方案》精神,结合我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盘锦市建立公开透明市场规则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盘锦市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实施方案
为有效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不断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四个着力”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任务分解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宽进严管”为市场主体登记监管的着眼点,全面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在市场准入方面拓宽空间、放宽领域、降低门槛,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全力服务盘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继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简化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限,降低企业创设成本,营造激发大众创业的宽松准入环境。
措施:召开税务、质监等相关部门座谈会,深入探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登记环节、登记时限、信息共享等方面障碍。
责任单位:市行管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完成时限:2016年7月31日前
(二)进一步推进“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制度。对公司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含分支机构;不涉及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审批)在全市境内不需办理分支机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制,实现企业市域内经营零障碍。
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企业知晓“一照多址”对企业多点经营的便利作用,切实使“一照多址”政策在企业经营发展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7月31日前
(三)继续推进“一址多照”登记工作。要按照《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中“同一住所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办理登记”的要求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措施:加大对基层单位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一址多照”登记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无障碍实行,减少准入障碍,便捷市场主体登记。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6年7月31日前
(四)支持依托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群注册。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多元投资”的经营方针,引导高、精、新企业依托科技园、孵化园、创业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楼宇发展企业集群。
措施:对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在科技园、孵化园、创业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楼宇内的,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予提交场地使用证明,促进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7月31日前
(五)深入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大力推动市场主体准入自由度,除法律、法规明确的27项实缴行业外,允许企业凭自己意愿认缴出资。
措施:继续加大对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宣传,使社会公众切实了解注册资本认缴制对市场准入自由度的深远意义,实现企业增量。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6年7月31日前
(六)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处理结果,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及时建立、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6年7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要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正确分析盘锦市情,充分认识建立公开透明市场规则是保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有效措施和必要手段。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制约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因素要亲自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努力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务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部门要将建立公开透明市场规则工作纳入年度政务督查重点范畴,采取现场抽查、电话回访、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查频次,强化督查效果。对涉及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部门、重点窗口、重点岗位实施重点监督,对举报投诉现象一经查实,坚决处理,不护短,不手软。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公益广告等新兴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商事制度改革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各类创业主体的激情,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市场主体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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