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意见】关于辽阳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9 16:2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辽阳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强化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机化水平,助推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和《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关于辽阳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关于辽阳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关于辽阳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强化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机化水平,助推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和《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132020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78%,其中水稻80%,玉米76%。农机补贴成果显著,农机总动力达到74.16万千瓦,各类农机具近2万台套。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普及培训应用不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连续多年事故发生控制在指标内。农机合作社建设不断发展,土地连片作业规模不断扩大,农机作业效率明显提高,农机化示范区示范辐射作用显著增强,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全面提升。但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种类参差不齐,数量不多,示范带动性不足;二是缺少大型农机综合服务平台,农机报废更新不及时;三是大型农机具存量少,玉米机械化收获水平不高;四是山区农机化发展相对滞后。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为指导,提高农机装备和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增强农机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和农民自愿,坚持农机与农艺、适用与先进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我市保护性耕作、资源节约、精细农业的装备需求,坚持节能减排、提高能效原则;发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示范效益,坚持扶优扶强,示范带动原则。

(二)发展目标。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83.51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深松整地10万亩。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巩固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使我市农机化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重点推进玉米机械化收获,每年推进10万亩,提高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转变发展方式,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为基点,推进整村整乡连片作业。优先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加快老旧机械的更新报废,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利用率。大力实施深松整地、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作业,大力引导、推广应用精量播种、深施肥、高效植保、水稻工厂化育苗、粮食烘干等新机具新技术。

(二)围绕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带)发展,建设特色农机化示范区和山区农机化示范区。到2020年,规划建设绿色水稻、玉米、葡萄、淡水养鱼、蔬菜、草莓、薏米等7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培育发展山区农机化示范区,积极推广适用的耕种收机械,通过示范作用,突破解决山区发展滞后问题。

(三)加强农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我市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契机,在灯塔市建设1个小型农机服务市场,在辽阳县建设1家农机“4S”店+大型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包含农机整车及配件销售、农机技术安全培训、一级维修资质、租赁、咨询等服务),全市新增6家注册农机维修网点,同时大力助推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企业的发展。

(四)强化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农机监理执法培训基地,提高农机队伍执法水平。

(五)推行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农机作业质量标准,规范农机作业质量,提高农机服务品质,加快农机化作业的系统化、科学化、品质化发展步伐。

(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在2015年完成全市各类农机现有状况普查的基础上,2016年,开展全市各类农机报废更新登记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机报废更新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农机化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多种形式的专项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依法管理和依法促进工作。针对农机报废更新、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农机保险、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上下衔接、保障有力的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体系和监管制度体系,为我市农机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法规政策保障。

(三)落实强机惠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强机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重大技术推广等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发展补贴资金和范围,加大对我市需要的高技术、新型农机装备、农机库房和农机田间作业道建设的补贴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在我市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等农机作业补贴,着重对免耕播种机、深松机、玉米收割机的累加补贴。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协调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做好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

(四)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注重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教具建设,推进农机化教育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形式多样化。组织市、县(市)区、乡镇的农机管理人员、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机驾驶员、操作手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强化业务素质,保障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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