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2016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日”活动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6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16号)、《崇左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崇左市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崇扶领发[2016]33号)和《宁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局2016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宣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生动展示党和政府为消除贫困所做的巨大努力,深刻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动员广泛参与扶贫工作,为实现2016年脱贫攻坚目标、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三、主要活动
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贫日”活动方案,我局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万人帮万户”活动。组织全局帮扶干部走访帮扶贫困户,领导要带头深入挂点联系贫困村开展“一帮一联”(帮扶贫困户联系贫困生)活动,指导协调解决落实帮扶项目、帮扶资金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按照脱贫台帐有计划地协调落实帮扶项目,确保贫困农户获得一项以上的政策扶持。
(二)开展扶贫捐赠活动。组织开展扶贫捐赠活动,所募集的款物由财务规划股负责统一管理,优先用于我局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或发展村集体经济。
(三)组织参与广西首届新华网“精准扶贫你我同行”金点子大赛。通过全国“扶贫日”宣传,进一步学习、理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扶贫政策,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干部职工参与首期“广西精准扶贫大讲堂”暨广西首届新华网“精准扶贫·你我同行”金点子大赛。
四、活动时间
1.“万人帮万户”活动: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
2.扶贫捐赠活动:2016年10月17日下午,地点设在局四楼会议室。
五、组织领导
(一)制定方案,积极协调。各股室、二层机构根据职责,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事宜,开展行业扶贫调研,发表扶贫系列文章、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局办将活动计划及工作进展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范管理,接受监督。积极推进“扶贫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扶贫日”募捐款物监督管理。要在局公示栏及时公布我局干部职工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明确参与“扶贫日”活动的基本规则,从源头上杜绝以假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严格抓好扶贫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监督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安全高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对“扶贫日”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将“万人帮万户”、定点扶贫单位扶贫捐赠活动情况统计表与2016年10月18日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