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扶绥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4-29 15:4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步骤。为在我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扶绥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扶绥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步骤。为在我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根据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崇左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崇人社发〔20167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非公经济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多次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专项行动,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2016年,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32308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37913人、城镇医疗保险96787人、失业保险14520人、工伤保险18117人、生育保险14877人。但从目前情况看,非公经济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参保工作仍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参保资源底数不清、信息缺失等问题亟需加以解决。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制度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有利于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和人员的全覆盖,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和社保权益的延续;有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数据信息资源,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我县户籍人员为主,兼顾常住人员。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建成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和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区联网和实时更新。

(二)推动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各项社会保险覆盖所有法定人群。

(三)落实和完善社保衔接转续政策,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在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和优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进度安排

广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4年启动,2017年基本完成,实施期为4年。自治区已从2014年起在玉林市和防城港市等7个城市作试点,2016年至2017年在全区全面实施。

我县按崇左市的统一部署,从201612月起实施,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下半年进行总结评估。

(一)筹备动员阶段(201612月)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起草实施方案。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机构编制、发改、工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

完成时限:20161215日前。

2.做好与全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全区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由自治区开发)接口(标准按人社厅发〔201541号文件执行),实现数据交换。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机构编制、发改、工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

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3.召开动员会议。崇左市召开动员会后,我县接着召开。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机构编制、发改、工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

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二)数据比对阶段(20171月)

1.对本县范围内五项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新农合)进行数据比对,形成本县范围内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社会保险已参保数据库。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社保局)

配合部门:县机构编制、发改、工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

完成时限:20171月底前。

2.县社保局将数据上传市社保局,统一开展数据比对。对发现的重复参保信息,生成社会保险重复参保数据库进行数据整理核对,并将核对清理后的数据再次上传市社保局,形成全区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数据库。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社保局)

完成时限:20171月底前。

3.自治区人社厅将全区已参保数据库与自治区公安部门户籍库进行比对,生成全区社会保险未参保数据库,并将全区未参保数据库上传部级全民参保登记平台,通过比对排除已在外省参保的数据信息,最终形成全区未参保人员数据库,分发至各市。县社保局做好未参保人员数据接收工作,掌握全县未参保人员情况。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社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71月底前。

(三)入户调查阶段(20172月至5月)

1.根据自治区下发的未参保人员数据库,生成《全民参保登记表》(附件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自行组织等方式,按照全国统一的登记指标和口径逐户进行未参保登记确认。通过入户调查,县社保局生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汇总表》(附件3)上传市社保局,由市社保局统一上传自治区级平台。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社保局)

配合部门:县机构编制、发改、工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

完成时限:20174月底前。

2.汇总参保信息,上报自治区平台,形成全区社会保险未参保人员数据库,与已参保人员数据库形成全区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社保局)

完成时限:20175月底前。

(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阶段(20175月至6月)

1.建立信息采集录入机制。辖区内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由调查员、基层平台采集、初审,并录入系统,经市级人社部门授权,由县级人社部门审定,符合规定的数据信息入库,实现动态更新。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社保局)

2.建立参保人员信息更新机制。参保人员信息变化的,按相应社会保险经办程序办理,相关信息由社会保险业务库及时归入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社保局)

3.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信息动态交互机制。县人社局与机构编制、发改、工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比对机制,建立流动人员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动态维护机制,及时更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社保局)

配合部门:县机构编制、发改、工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

(五)总结评估阶段(20177月至12月)

1.做好迎接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2.总结宣传工作经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我县成立全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长:玉堪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副组长:黄锋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春城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成员:  凌丽清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小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县工信局副局长

郭力安  教育局副局长

黄志华  县公安局副政委

施海凤  县民政局副局长

全小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卢辉球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大杰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毅坚  县地税局副局长

卢国灵  县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社保局李春城副局长担任。主要负责指导全县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负责数据收集上报,负责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办公室设在扶绥县社保局办公室。

(二)完善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

县人社局、县社保局要在深入调研、精心测算、充分协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做到路线清晰、措施具体、任务明确、分工细致。要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工作负责人,按照统一的登记指标项要求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不漏人、不缺项。全面落实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扩大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重要情况。

县社保局根据需入户调查的人数,按照2-5/人的标准做好入户调查经费预算,呈报县财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的动态监测,从201610月起,崇左市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核心数据统计报表制度,县社保局要在每季首月10日前报市社保局。

(三)摸清底数,建立完整准确的数据库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一个新方式、新抓手,要通过参保登记,彻底摸清资源,建立完整、准确的参保基础数据库。

在参保登记流程上,首先,要核对已有参保信息,经过清理比对后直接确认;其次,要对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基层平台补录、修改,完成确认;第三,对适龄未参保人员或未参保险种等信息空白点进行重点入户调查登记。要把握好这几种方式,已有的参保信息数据要得到充分利用,不必甩掉现有数据信息重新搞一次普遍的入户调查。在此数据信息基础上,以社保卡为载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以信息化为支撑,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

县社保局要依据各险种不同的参保政策,摸清本县的参保对象,将其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对1660周岁的适龄人员,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在城镇就业的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其他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全民,在城镇就业的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其他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要根据国家和我区参保政策规定的群体,将其纳入参保范围。

(四)突出重点,开展社会保险检查专项行动

县社保局和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非公经济单位开展社会保险检查专项行动,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要列为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各项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严肃处理,促使未参保的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保,已参保的险种要参齐。

(五)创新机制,优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全面推进五险合征是我县重要的改革任务,县人社局要全力推进,不断完善,整合五险征缴资源,开设专门窗口,实行统一的参保登记和征缴,简化程序,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保。要以城乡统筹为重要抓手,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善对账查询机制。要大力推进网上经办、自助服务,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及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信息。

(六)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县社保局、县人社局要加强社会保险的宣传工作,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特别要大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政策要点、与群众利益的密切关系、以及试点推进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及时解疑释惑,使群众明白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所在,知晓参保、续保的路径和社保卡的用途,促进其积极参保、主动登记,营造“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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