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现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意见】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5〕29号)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全县新形势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文化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吉林省《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统领,以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创新机制为依托,坚持城乡、群体文化协调发展,有效统筹公共文化资源,按照公益性、基本性、便利性和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快构建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切合镇赉县发展实际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全县文化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寓教于乐、以文化人、润育心灵;重心下移、资源下移、工作下移,巩固和拓展基层文化阵地。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统筹规划、建立机制、制定政策等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社会文化产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宽参与渠道。
3.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从全县实际出发,整合和优化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实现共建共享,形成建设合力。
4.坚持标准建设、均衡发展。落实基本服务标准,明确政府保障底线,逐步实现全县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步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水平。
5.坚持深化改革、文化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鼓励“文化大众创业、文化万众创新”,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全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达到服务网络完善、配送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均衡、社会参与广泛、运行保障充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协力发展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格局。逐步健全政府规划布局、政策指引、运行监管、考核评估。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供给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民主化、服务水平高效化、管理体系法制化。
二、统筹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建设
(一)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资源配置、内容供给、投入保障等实际情况,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制定《镇赉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标准》,设立硬件设施、基本服务项目、经费、人员配置指标。建立《实施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时进行调整完善,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标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逐步推进落实。
(二)促进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统筹体系构建,均衡配置资源,缩小城乡差距。整合利用闲置学校等现有城乡公共设施,依托城乡社区(村)各类服务设施,借鉴全省试点做法,推进城市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加大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提升基层文化阵地服务功能。以县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推行总分馆制,充分发挥总馆对分馆的管理、指导和带动作用。大力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实现乡村与城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发挥城市文化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城乡联动机制,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强城市文化对农村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促进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在文化产品生产、服务方式等方面要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城市流动人口等特定人群的实际需求,保障他们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引导社会力量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门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无障碍服务。鼓励设置中小学生全民阅读教育课程。确保中小学生参观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达到一定次数。探索通过发放文化惠民卡、消费券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
(三)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要解放思想,创造条件,通过项目帮扶、表彰冠名、提供设备等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捐款捐物、资助项目、赞助活动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政府主导形成互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制定《镇赉县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和年度清单。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经营性文化设施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拓展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积极培育和促进民间文化艺术团体、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基金会等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优势。鼓励和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政府管理和行业监督,完善关于文化类社会组织年审、年检、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探索构建多元管理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等参与公共文化管理,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元主体新格局。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主导、市场服务相衔接,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依托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完善体制内外文化志愿者的招募、服务、管理和保障制度,广泛吸收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专家学者、艺术人才、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及在校大学生,不断壮大队伍。完善全县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措施,积极开展进社区、乡镇(村、屯)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提升社会影响力。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参与广泛、形式多样、覆盖城乡、活动经常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提升文化志愿服务质量。
(四)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依据国家和省确定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基本功能、服务标准等技术指标,不断加强与吉林省相关厅局合作,抓住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方式,力争到2020年使全县各级文化场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达到或高于《实施标准》的相关指标。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按照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标准,以行政村为单位预留农村文化小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预留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要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做好衔接。深入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规范其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服务流程,提高保障标准。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丰富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挖掘民族、地域等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服务内容。
三、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
(一)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集中资源实施农村文体小广场建设项目,为群众文体活动提供优质场地;实施“送戏下乡”演出项目,提高演出质量和水平;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保质保量完成每年放映任务;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群众免费提供上网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实施城镇阅报栏(屏)建设工程,推进全民阅读数字化;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逐步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强广播电视户户通设施维护,提高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率。
(二)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
以公益性文化研究、生产机构为主体,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发挥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及草原文化、湿地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品位。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竞争机制,对重大急需的公共文化产品可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生产方式,拓展公共文化产品生产途径。实施文艺精品工程,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创作生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产品。政府投资、资助生产的文化产品应免费或优惠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方式。
要依托现有公共文化资源,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主体,打破行业界限,探索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配送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低成本的公共文化配送模式。配送过程中要注重与城乡群众的有效互动,编制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菜单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供给城乡群众需要和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产品。以行业联盟等形式,探索开展馆际合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演巡讲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反馈机制,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变事后评估为过程评估和事后评估相结合,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四)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在丰富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文体活动内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以农村文化大院和社区文化活动室为平台,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打造一个特色文化品牌。每年举办“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文化惠民直通车”、“全民健身展示”等系列文体活动,特别是举办好每年一届的“苇海歌会”,带动乡镇音乐会的召开,发展壮大城乡文艺骨干队伍,丰富、活跃城乡群众文体生活。推动民间文化艺术发展,传承、保护、弘扬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和推动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社区、全民阅读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形式。
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一)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
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技需求,将公共文化科技创新纳入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开展文化专用设备、系统的研发应用,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手段、提高效能。支持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高科技企业开展各类相关技术研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依托高新技术园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示范工作,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以政府为主导,借助智慧城市、宽带中国等国家和省重大信息工程建设,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依托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整合县内相关部门的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探索建立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数据库和公共文化服务集成数字平台,为终端服务提供数字资源。以县乡两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重点,以农村文化大院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室为基础,引入社会力量,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提高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社区(村)等数字化服务能力,创新数字化服务方式。积极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实现设施内无线网络全覆盖。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在新媒体领域拓展新技术新应用,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加强广播电视媒体视听网站服务建设,鼓励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站,通过网上点播和转播自办节目,扩大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范围。积极发展视频(宽带)科普终端网,增加对“三农”及青少年优秀作品的传播。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IP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等新型载体。
五、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参照国家和本省的先进经验,由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县、乡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网,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统筹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落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配套政策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提升综合效益。统筹推动建设社区(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等各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二)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提高效能”的总体要求,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基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文化目标的实现。明确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管理理念,理顺文化主管部门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之间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和评价机制。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发展成果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4〕31号),以《吉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镇赉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为依据,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将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并逐步增大权重。建立和引入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公共文化满意度指数”发布体系。借助社会组织,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表、路线图,集中精力推进本意见的落实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完善相关落实方案,谋划工作措施,营造环境,狠抓落实。以建立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多个部门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建设,协调推进,形成推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按照《镇赉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的必要资金。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整合公共文化事业有关资金,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科学设定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类文化机构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县级财政要加大文化建设投入,要着力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按照“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的原则,支持实施一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民生实事。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提高彩票公益金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比重。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按照全县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健全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编制标准体系。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增大,现有人员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状况对现有编制进行动态调整。鼓励各级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并作为评定中高级业务职称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按照国家和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调动全县文化人才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定向支援,促进其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提供特色文化服务,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自身造血功能。
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理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对文化站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的关系。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的方式,配齐一批社区文化工作专职干部和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管理员。完善基层公共文化队伍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大培训、轮训力度,提高基层公共文化队伍新形势下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能力。对具有特色的民间文化团队和优秀人才,给予相应扶持,逐步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专兼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