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根据自治区旅发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旅办〔2017〕204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方案】上思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旅发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旅办〔2017〕204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自治区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经营者的安全文明素质,推动我市旅游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
三、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活动内容
上思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各旅游企业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一) 开展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向企业职工传达国务院、自治区、市三级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组织观看安全宣传教育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邀请县内安全生产模范企业负责人介绍安全生产经验做法,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灌输到企业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和警示教育活动。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参与县安委办统一组织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自救互救方法以及反恐常识等;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责任事故和涉旅反恐警示教育;向民众发放《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手册》、《旅游安全须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涉旅安全问题;在官方网站开设旅游安全专栏,发布交通、食品、消防等安全常识;在各旅游微信群开展安全知识传播活动。
(三)组织涉旅安全培训。各旅游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涉旅安全培训,邀请公安、交通、食品、消防等部门的专家进行授课,组织到辖区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参观见学,听取企业相关负责人的经验介绍。
(四)组织企业职工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各旅游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组织或参加一次涉旅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要提早与公安、消防、海事等部门联系,确定演练的内容,落实参演、观演人员,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注意保存演练方案、脚本、照片及评估报告,于6月18日前报发到我局邮箱。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旅游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我局继续采取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的形式,重点整治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A级景区等涉旅企业,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的专项行动方案和大检查方案。
(六)组织参加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座谈、调研等活动。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参加安委办、交通、消防、食品、体育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涉安活动,并邀请长期具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领导、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以及高校或专业机构的研究人员,就如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利用高科技手段预防和降低责任事故风险进行交流,提出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对策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构。我局成立以陈桂峰局长为组长,周群青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周群青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旅游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强调、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推进,有的放矢。各旅游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各项主题活动与当前“四大专项”行动、汛期安全排查、旅游市场整治等结合起来,科学统筹、共同推进,把各项活动有效结合起来,边查边教边改,真正把活动内容转化为旅游企业日常工作、生产的自觉行为。
(三)加强协调,注重实效。各旅游企业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交通、食品、安监、质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请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各项主题活动,要明确联络员,就活动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舆论引导,树立典型。各旅游企业要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的互动。一方面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和个人,号召全行业向其学习;另一方面及时跟踪曝光违规违法企业,形成“宣优汰劣”的强大舆论导向,为游客安全消费提供参考。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旅游企业要设立一名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辖区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我局办公室,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请各旅游企业于7月3日前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主要活动视频、照片资料,报送我局,活动总结简明扼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及具体数字,以便汇总后报市旅发委。
联系人:凌敏统、电话:8513888、邮箱:shangsilvyouj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