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市六次党代会、市六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防城区林业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市六次党代会、市六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央、自治区巡视、市委巡察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区办发〔2017〕1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林业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工作对象
林业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
三、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一)津补贴发放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有无巧立名目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
(二)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超陪餐人数、相互走访宴请、无公函接待、公务接待上烟酒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三)国内差旅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有无借公务出差(出境)、学习、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四)因公临时出国(境)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反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规定情况,有无不经过组织部门报备和请销假,自行安排出入国(境),致使组织部门不了解情况,不能及时监管情况。
(五)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有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有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安排旅游;有无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新居宴”“满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有无报销与公务无关或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向下级单位摊派费用;有无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等问题。
(六)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有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公车等问题。
(七)楼堂馆所、办公用房、住房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超标准装修或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公房等问题。
(八)整治“纵酒”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在工作期间饮酒;有无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有无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有无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有无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有无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
(九)整治“玩风”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共资源发展个人兴趣爱好;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开笔会、办展览、印专辑等形式敛财;有无以个人兴趣爱好发展“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有无利用公车、公款、公物或者公共资源组织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摄影、书画、出版等活动;有无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十)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有无严格执行干部出差、出访、休假、学习或因身体原因离岗请示请假审批程序。
(十一)整治“走读”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反住夜纪律,不按规定在所工作的县(市、区)、乡(镇)住夜,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所在地;有无违反值班纪律,不按规定到岗值守或私自离岗。
(十二)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有无严格执行改进领导调查研究相关规定,合理安排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
(十三)文风会风制度执行情况。有无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照搬、照抄文件;有无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明显增多。
(十四)“四风”制度执行情况。在形式主义方面,有无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在官僚主义方面,有无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在享乐主义方面,有无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在奢靡之风方面,有无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7年3月16日前)
研究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局“回头看”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召开会议做好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作风建设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吃透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3月17日至4月16日)
林业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对照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袒护、不回避、不将就,查准、查实突出问题,做到先自查先发现先整改。个人要进行对照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的,形成问题清单,向所在单位报告,并作出书面承诺。个人自查没有问题的,同样要向所在单位报告并作出书面承诺。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承诺要在本单位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单位要进行对照检查,逐项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结合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整改时间,抓好整改落实。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4月17日至6月30日)
局纪检组、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通过接受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核验相结合等方式,对各股室、林场,森林公安分局、木材公司“回头看”落实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认真自查并主动退出违纪所得整改到位的,可以给予从轻或免除处理。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来,还继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要从严从速从重处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党组要注重整治成果的运用,根据自查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立足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织密制度笼子,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管用一个,将“回头看”工作的成效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防城区林业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李松柏担任,常务副组长由纪检组长覃师存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青云和副局长吴坤、刘召林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回头看”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林业系统各单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实事求是。自查自纠既要把问题找准,又要善于发现“四风”的新动向、新情况;既要抓典型问题,也要注重解决小事、小节、小错;既要抓早抓小,又要抓长抓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步步深入。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抓住“两个责任”这个重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拓宽问题举报渠道,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执行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的,要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四)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中发现的不收手、不知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查快处、快查快办,严肃追责。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该发现没发现、发现了不查处(整改)不报告或查处(整改)不到位的,既要追究党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予以通报曝光。
(五)及时上报材料。要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切实查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结合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问题整改报告。其中,班子成员和各股站室负责人,森林公安、林场、木材公司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对照表、问题整改报告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局“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余干部职工的自查整改材料由各部门存档保管。领导办公室负责指导二层单位或下属企业的“回头看”工作,并收集、审核下属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对照表及问题整改报告,一并上报局“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于4月10日前报局“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人:骆冬婷,联系电话:3282418邮箱:fcly24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