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改方案按照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为有效解决私设“小金库”问题,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精准发力、综合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松原市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改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松原市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为有效解决私设“小金库”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精准发力、综合治理原则,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要求抓整改,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整改,严格突出问题导向抓整改,严格制定精细措施抓整改,以积极认领的自觉、立行立改的态度、勇于担当的勇气,务求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防控结合,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解决私设“小金库”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从行政意识,助推我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整改内容。2015年以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设立“小金库”的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1.检查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协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
2.检查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津贴补贴问题。
3.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违规扩大公务用车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和虚报开支内容等套取公车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4.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会议费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
5.检查私设账外账行为。检查各部门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未设置会计账簿或私设账外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行为,严肃查处各种会计造假行为。
6.检查私设“小金库”情况。深入开展“小金库”整治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7.清理预算单位账户。坚持从源头上遏制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全面清理整顿预算单位账户。摸清账户底数,下发账户核准征求意见函,按照“单位必须”的原则,对没有必要设置的账户坚决予以撤销,对要求合并的账户给予合并,彻底堵塞账户管理上的漏洞。
(二)清理整改方式。本次清理整改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市、县(市、区)分头推进。
8.自查自纠(2017年7月6日—7月9日)。凡列入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范围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都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和清理,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行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市直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清理整治“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详见附件1),要求上报的自查表除加盖单位公章外,还要由“一把手”签字确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报告在7月9日前上报市清理整改私设“小金库”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重点抽查(2017年7月10日—7月15日)。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组织财政、审计、检查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选择重点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部门总数的10%。重点检查各部门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是否存在不认真、走过场的问题,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清理出的问题不整改、不纠正的问题。对市直部门的重点抽查工作从7月10日开始,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当地实施重点抽查的时间。
10.签订承诺保证书。为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强化单位“一把手”责任担当,各部门(单位)上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的同时,由单位“一把手”签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防范和禁设“小金库”承诺保证书》(详见附件2)。该承诺保证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单位留存,一份在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等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一份交市治理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整改总结汇总(2017年7月16日—7月20日)。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各县(市、区)要在7月18日之前,将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清理整改私设“小金库”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调度 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跟进督导,并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整改情况及时汇总情况,在7月20日之前上报清理整改工作总结。
(三)坚持责任追究
12. 建立举报制度。任何人均可向“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举报,经核查属实,给予相应奖励。同时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
13.实行“小金库”违规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现私设“小金库”行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取消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当年评先资格,并追究自“小金库”设立起当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对私设“小金库”问题严肃处理。对侵占、截留国家或单位资金的,应责令限期全额退还;对违规收费、摊派、集资的,应责令按照资金来源渠道归还,确因各种原因无法归还的,应全额上交国库;对滥用、私分、贪污“小金库”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
15.对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追究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不姑息手软,不搞下不为例,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少数金额较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给予曝光。对存在问题拒不纠正的,市财政、监察、审计将派出工作组,进行督促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
16.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各种私设“小金库”问题,要紧紧围绕这些问题产生的社会背景、政策制度和主观意识等因素认真分析财经法纪执行不力、基础工作不实、监督管理缺位、财政改革推进不够等方面的原因。进一步提升认识水平,强化法纪意识,夯实基础工作,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依法理财、依法用财工作的深入开展。 17.加强宣传教育。要认真开展好各类财经法规、管理政策和工作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各类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学习和落实工作,通过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营造依法行政、按章管理和有序运行的良好氛围。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级干部思想素质、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18.健全完善制度。检查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不断总结提炼各有关部门在“小金库”治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调查研究及专项检查,根据清理检查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研究修订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全方位堵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全面清理各类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对政出多门、内容冲突的制度予以整合,不合理的规定予以废止。对制度有漏洞、有缺陷的,予以补充、修订、完善。在制度建设中既全面兼顾、不留盲区,又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既要总结推广财政资金管理中的创新做法和好的经验,体现激励原则,又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增加处罚措施,实行责任追究。 19.加强部门协作。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财政资金监管合力。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检查上,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在监督管理和审计评价上的专业优势,拓展检查范围。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上,要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要加强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20.加强市县联动。针对私设“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必须下决心清除这颗毒瘤。为此,市县乡三级切实引起重视,坚持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按照市里的部署,协调一致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全市巡视发现的私设“小金库”问题全面整改完毕。
(五)坚持开展“回头看”
21.集中开展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7月20日前,市县乡三级采取明察暗访、自查自纠等方式,对反馈的私设“小金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检查,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不力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及时进行总结,把握规律,研究对策,健全防范制度措施,推动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清理整改私设“小金库”工作,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岩同志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推进巡视发现的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适时开展督办和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也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同时,要逐级制定整改方案,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头。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亲自抓亲自管,分兵把口,统筹推进,扎扎实实推动问题整改。市县(市、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坚决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强化措施执行,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县乡三级都要成立督导组,通过督查指导、专项通报、组织约谈等措施,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坚决突出从严从实从快要求。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之与年末述职评议考核、年度评先选优等工作挂钩,对落实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做出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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