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意见】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完整)

时间:2023-04-29 13:0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我市社会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意见】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完整)



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打响“中国长寿之乡”品牌,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不断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对应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惠及民生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体系。

——基本养老服务进一步拓展。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比例明显提高,“三无”老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70%

——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社区居家照料服务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70%以上的村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6张。

——居家养老服务得到全面支持。养老服务网络遍及城乡,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

——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达10家,年均增加床位100张。

——养老服务成为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家庭服务、旅游休闲、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实现互动发展,形成多元化、多样化并基本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新业态。

——就业岗位有效增加。在机构养老、社区居家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中提供就业岗位。在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中开发设置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具有初级以上资质的养老护理员占50%以上。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及配套措施逐步健全,一体化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

二、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坚持养老服务机构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水平相协调的原则,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包括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要做好城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乡镇、村要办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扩展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不断提高农村养老的覆盖面和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突出重点,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进一步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年人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养老服务,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途径、多渠道地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提高服务水平,让广大老年朋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民政部、建设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托老所,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发展以居家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助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村镇)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专业化连锁经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市老龄委要积极探索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的模式,确实加强农村老龄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在5年内,寻找有实力、有爱心的民营企业家,兴建民办公助、功能齐全、走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老年公寓,引领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

(三)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合作,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转诊与合作。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逐步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四)积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开展老年护理、康复、医疗条件的,可依据管辖权限,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资格,开展相关服务。对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可按程序审批后纳入定点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对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的服务机构给予政策扶持。

(五)加大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根据本市总人口列入预算,加大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建设。金融部门要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提供利率优惠。

(六)减免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税费及公益性收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9号)等有关文件中关于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安装水、电、天然气、数字电视等设施,有关单位予以优惠或减免相关费用,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民用标准执行。数字电视收费免收初装费,并按照终端用户每户每月16元的标准收取收视费。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性老年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老年服务机构购买自用房产、土地和车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或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提供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七)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民政、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登记管理。经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审批登记后,并在同级老龄部门备案。不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托老所、农村福利服务中心、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康复指导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公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由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其他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走市场化运营模式,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当地物价部门根据其设施条件、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核定收费标准。

四、加强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养老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发展。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创先评优活动;依法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核、年检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搞好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开展养老服务业务,严禁将养老服务机构用地改作其他商业用途及进行商业开发;要完善服务对象的合同管理,明确责任和义务;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执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其一切养老业务并吊销证照予以取缔。要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2020年前,基本建成涵盖养老服务基础通用地方标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标准和支撑养老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评估标准,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逐步建立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质量等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定价机制,依法确定适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健全养老服务统计机制,为及时调整养老服务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依据。

引导、培育、扶持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养老服务业,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老年人共同参与、各尽所能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消费理念。广泛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和养老服务先进典型,通过设立“敬老爱老奖”、“健康长寿老人奖”等荣誉奖项,加大对为老服务示范单位的奖励和表彰力度,不断提升“中国长寿之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深化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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