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参照《广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为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各县区、涠洲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商办法】北海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参照《广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对象为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
第三条 绩效考评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实绩。
(二)坚持公开公正,做到过程公开、标准规范、结果透明。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突出量化考评。
(四)坚持科学制定考评指标,避免交叉和重复考评。
第四条 绩效考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成立北海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考评小组的日常工作。市投资促进局、绩效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工商局、统计局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具体承担招商引资绩效考评责任。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五条 招商引资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等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当年新引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情况。
(四)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平台建设及投诉意见处理情况。
第三章 考评方式和程序
第六条 招商引资绩效考评采取日常评估、单位自评、综合考评等方式,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日常评估。根据考评对象年度绩效计划,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步骤,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二)单位自评。考评对象按照考核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如实报告工作情况。
(三)综合考评。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章 考评结果及运用
第七条 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情况,汇总分析,形成初步结果,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审议后,报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 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将考评结果反馈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申请复核,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复核。
第九条 招商引资绩效考评结果主要运用于以下方面:
(一)招商引资绩效考评结果及突出贡献人员名单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绩效考核部门,并以适当方式向考评对象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或通报。
(二)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最终得分按市绩效办评分体系折算计入年度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绩效考评分值。
(三)充分利用绩效考评结果,认真分析和查找招商引资工作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促进管理服务水平和企业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招商引资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调整和优化招商引资活动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五)根据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或者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单位,应在考评结果通报后10 个工作日内,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抄送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 考评监督
第十条 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工作的监督。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工作的监督。
第十二条 严格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工作纪律,对绩效考评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级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工作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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