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意见(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28 19:15: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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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意见(范文推荐)

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的伟大革命的重要宣示,是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牢牢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正确方向、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和核心,从省情实际出发,以推进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五大规划”)为切入点,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

1.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2.全面深化改革,要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着力解决我省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3.全面深化改革,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文化大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龙江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4.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从我省市场化程度低、发展相对滞后的现实出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个核心问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5.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全省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坚决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形成改革合力,迸发发展活力。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6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规范产权交易规则,推动产权有序流转、优化组合。

7.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驻省央企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动地方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在盘活存量、扩大增量过程中,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8.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推动国有资本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9.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围绕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推动党政机关所办(属)企业与机关脱钩。

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优化企业家成长机制和环境,取消行政化管理模式。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精简管理层冗员和企业富余人员。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10.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优化发展环境,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措施,支持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共事业和大型国有企业配套协作等领域。建立非公有制企业投诉受理平台。实行国有企业改革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工商联等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机制。

建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机制,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人才流动、生产许可、减轻负担、企业设立与运行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行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等多种融资模式,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11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研究制定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逐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允许企业“一照多址”。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营造降低营商成本的法治环境。探索公铁联运等现代物流便利化模式。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惩戒失信行为。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12.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鼓励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完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政府定价机制,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开展粮食目标价格补贴和粮食目标价格保险等改革试点。

1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14.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支持发展地方金融,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和建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规范发展民间借贷。

用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政策,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组建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并购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发展优势农林产品和能源资源产品期货交易。组建民间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具有流转功能的物权登记融资服务中心。稳步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推动建立卢布现钞交易中心,鼓励有关金融机构在俄建立分支机构。用好国家巨灾保险政策,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探索政策性与商业性保险相融合的新模式。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15.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转让市场体系建设,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构建全省公开透明的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体系。发展技术市场,完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创新牵动作用,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功能,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推动公共科技资源整合与共享,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实现有效利用。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16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缺乏国家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公开审批目录,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实行有关部门联动,推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提高企业设立和项目开工建设审批效率。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强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加快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推进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改革。

17.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设置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及联动管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

18.改进和完善调控体系。创新财政资金使用、价格作用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协同机制,形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和以“十大重点产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机制。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权重,把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加快建立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理顺收入关系,厘清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

19.理顺收入划分。根据国家部署,稳步推进税制改革,逐步完善地方税体系;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按照统一、规范、易于操作的原则,基于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收入划分。对乡镇实行分类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乡级财力保障机制。

20.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在国家确定省级事权的基础上,将部分社会保障和跨区域重大项目的建设维护等作为省和市县的共同事权;将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市县事权。按照事权划分,省和市县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省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省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的支出责任。

21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甄别清理,属市县事权范围内的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对性质相近相同的专项进行整合,减少直至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逐步取消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专项,应急类支出原则上通过总预备费解决。省政府出台重大增支政策形成的市县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市县转移支付按上述原则规范管理。

22.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有机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统筹运用政府公共资源。规范预算编制,逐步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将支出落实到具体项目,形成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将预算审核重点由收支平衡、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规范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支出事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适时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使举债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探索编制中期预算,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六、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富裕的道路。

23.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深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深入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重点推进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到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达80%以上。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重点支持财政投入资金收益平均量化分配到当年成员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发展。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和科学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实现农业生产技术、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高效组合,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到2020年,全省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60%以上。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业农村,鼓励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或服务设施,广泛吸引社会资本,通过互助、合作和租赁、担保等形式,开展涉农金融服务业务。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创新村镇银行发展机制,促进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扩大抵押贷款品种,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建立农民互助合作保险新机制,引导农民组建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组织,鼓励开展内部互助合作保险、对外涉农保险服务和资金借贷。鼓励公司制农业保险发展。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建立涉农专项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创新投入方式,完善使用管理体系。创新农业政策补贴机制,推动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和农产品生产安全监测体系,在“两大平原”建立非转基因农作物保护区。

24.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有序转让机制。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25.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6.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哈尔滨市落户条件,在大庆市开展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试点,有序放开区域中心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清理与户籍挂钩的各项限制性政策,促进人口自由迁徙。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27.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相适匹配、融合发展,增强城带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探索哈长城市群发展新途径,推动省际闻区域发展一体化。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翻,采取特许经营等多种市场化措施,拓宽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管理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改制为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的有效途径。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推进产城融合机制创新,在城关镇和中心镇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园区投资、建设、经营和发展,构筑新型城镇化产业支撑体系。推动区域共建,探索垦区、林区、矿区、油区与地方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有效机制,带动人口和产业集聚。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有序改市。对经济总量大、吸纳人口较多的城关镇和小城镇,赋予其与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新形势,以实施黑龙泣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为牵动,坚持引进来与建出去相结合,推动对外开放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黠合作竞争新优势。

28放宽投资准入。按照国家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外资相关政策。有序放开地方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创新招商方式,探索引资本、引技术、引人才有机结合的途径,完善投资合作服务机制,为外来资本进入创造条件。

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允许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到境外承揽工程项目、开展劳务合作,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

29.创新沿边开发开放体制。完善对俄省州间协商沟通机制,加强沿边开发开放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发战略互动衔接。推动放宽从俄罗斯进口能源、资源类产品限制。推动对俄投资合作由林业、能源、矿产资源和农业开发向制造业等领域拓展,推动对俄合作区域向省内中心城市和俄罗斯腹地双向延伸。建立和完善对俄投资合作境内外园区互动发展机制。建立同周边地区特别是俄罗斯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的有效机制,支持哈尔滨市等省内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江海联运、陆海联运等跨境物流,建设联通国内、连接俄罗斯、通达出海口、辐射东北亚的国际经贸大通道。推动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为企业提供简便、快捷的通关服务,逐步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落实国家对沿边口岸实行的特殊政策。扩大享有异地办照权口岸范围,探索在重点口岸开展自驾车辆入境旅游试点。

30.探索争取设立中俄自由贸易区。积极参与我国面向全球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分工,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整合边境口岸资源,推动组团式发展。推进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设立与建设,放大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功能,在具备条件的边境市县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探索以哈尔滨市为中心,以边境市县自由贸易园(港)区为依托,争取设立中俄自由贸易区。

31.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合作体系。建立“走出去”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创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体制机制,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全方位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巩固与日韩、欧美、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合作,加强与东盟、非盟、上合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北亚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拓展新的合作空间,重点扩大矿产资源、农业等领域投资合作。

以哈洽会上升为中俄博览会为契机,搭建中俄合作新平台,创新会展新模式,将哈尔滨市建设成对俄科技合作和文化交流中心、对俄贸易交易中心、对俄合作企业总部中心和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成沿边开发开放高端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平台和综合交通枢纽。创新省际经济协作与合作模式,以哈大齐工业走廊、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为重点,有序承接产业转移。

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围绕同江铁路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形成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国外质量标准研究及市场对接,提高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外向型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扶持一批电站成套设备、重型装备、数控机床、航空、汽车、生物医药等高端产品大型出口加工企业和配套产业群,提高产品出口比重。提升服务贸易水平,加强文化教育、旅游、中医药、金融保险、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方面合作。支持并扩大电子商务对外交易,推动哈尔滨市和牡丹江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改革试点。

八、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32.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部们预算审查机制。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扩大基层代表比例,提高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地方法规草案、建立立法联系点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法定监督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3.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拓展协商领域,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协商民主实效性。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制定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具体实施意见。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协商计划,与统一战线各界人士政治协商。健全“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工作机制,完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代表直接向中共黑龙江省委提出建议制度。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推动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制度化。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各级党委支持政协进一步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34.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创造条件让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融入社区、参与管理。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九、推进法治龙江建设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5.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和跟踪反馈制度。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建立专家参与备案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完善责任落实、监督保障、考试考核等制度。推动具备条件的较大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

3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层级监督与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37.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理顺垦区和国有林区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等专门法院。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探索建立从优秀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制定偏远地区法官、检察官选任录用政策。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38.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选任范围,规范监督程序,强化履职保障。推进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39.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制定司法活动中证人履行义务并保障其合法权利的具体规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实施能力。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40.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明确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改进行政监察方式,强化审计监督,注重审计结果运用。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41.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案件管理制度,推进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形成案件线索移送、查办案件工作协调、跨地域跨部门办案机制,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和考核,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和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探索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办法,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查办驻在单位和部门的违纪案件。改进巡视制度,完善巡视组长库及管理办法,创新巡视方式方法,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规制度,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完善述职述廉、廉政预警和约谈制度,强化廉政教育基地功能。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益督、舆论监督机制,有序引导群众、媒体和网络监督。

42.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文件范围和数量,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和办法,树立正确工作导向。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

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十一、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省人民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文化大省。

43.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更好履行把握导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

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建立“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长效机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我省主流媒体集团。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重视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

44.推动文化单位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

45.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培育壮大文化企业,促进优势文化资源合理流动。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健全演艺、影视、出版、网络、动漫、包装印刷等多层次文化产品市场和产权、资金、人才等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信用担保、无形资产抵押交易等业务。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加强版权保护。建立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实行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相统一,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推出更多文化精品。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文化资源整合,促进文化产业特色化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意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体系。

46.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以群众需求度、满意度作为文化活动评价标准。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延伸。推进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和农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加快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整合基层宣传文能、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数字文化工程建设。

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47.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推动龙江文化走向世界。理顺内宣外宣体制,支持重点媒体面向国内国际发展。加强与境内外重点媒体合作。整合省内对俄媒体优势资源,促进对俄文化沟通交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丰富文化活动载体,积极推进以俄日韩等国家和港澳台等地区为重点的文化交流合作,投资兴办文化实体,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引进有利于我省文化发展的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十二、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

48.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化体育、美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资源整合,促进优化发展。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或推荐课外辅导班、在课外辅导班授课,建立问责制度。

坚持政府统筹、行业主导,建立健全行业、企业、院校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机制,构建具有龙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建立高校分类指导管理体系,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部分地方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推进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落实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国家教育督导要求,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揖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49.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优先目标,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实行积极的创业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创业“一条龙”服务。探索整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培训等培训资源,统筹推动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将职业培训范围覆盖到城乡全体劳动者。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支出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

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逐步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水平,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失业预警机制、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和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争议调解仲裁,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政策。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开展“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稳定转移,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和返乡创业。

50.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研究实施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计划。着力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地方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调控政策。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扩大实施范围和类别,提高津贴标准。恢复建立御寒津贴。合理调控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收入调节和运行监管。落实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51.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落实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政策,坚持精算平衡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逐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实行社会保障待遇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联机制,推动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增长水平。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健全以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供应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完善城乡一体的优抚安置保障政策。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

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落实国家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策支持原则,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广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全省建立农村社区和农村养老机构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探索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促进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形成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哈尔滨市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5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深化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推进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完善医疗绩效评价和人事薪酬制度,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健全合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全科医生制度,推进基层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整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促进行业资源合理配置,推进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服务。完善药品、医疗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体系,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逐步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重点专利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待遇。允许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全科医生等执业医师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兼职工作,或开办诊所。探索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率先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十三、推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龙江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53.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居自治良性互动。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探索依法开展民事民管、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的新途径。坚持依法治理,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推动机制创新,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构建覆盖城乡的基层社会治理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街道直改社区,构建扁平化管理模式,建立党委领导、居委会监督、管理服务站执行的社区运行新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探索农村社会治理新方式。

54.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严格限制现职公务员兼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建立政府、社会监管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级与诚信评估等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我省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依法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55.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机制,推行相对集中审理,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完善行政复议案件执行移送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监察、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建立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挂牌督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及涉诉执行的信访事项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56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实现食品安全从产地到餐桌和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生命至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岗位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党政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招商引资、上项目严把安全生产关,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排查整治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全省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警力下沉,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警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完善互联网信息管理监测系统,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十四、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坚持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57.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建立资源有价、交易有市、损害有赔、监管有力的资源管理体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初始产权有偿取得机制。推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制度,探索推行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精深加工项目要约打包出让制度。完善矿业权出让省与地方收益分配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58.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在限制开发区控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优化开发方式;在重点开发区,减少工业化和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开发建设严格控制在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实施超载区域、生态脆弱区产业和人口转移措施,完善生态移民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制定和完善地区、行业的土地使用标准体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集中加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发展生态矿业经济。建立区域、行业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健全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完善节水技术使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59.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推进阶梯式水价、电价改革,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

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推动在哈尔滨市建立污染排放权交易和碳交易市场。完善区域性、流域性环境监测体系。实行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补偿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深入实施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调减森林采伐量,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强化森林管护与保护,加强森林资源培育。落实支持林区经济转型等政策,促进大小兴安岭林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优化林区产业布局,构筑以生态为主导的现代林区产业体系。

完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开发秩序约束、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资源开发补偿、利益分配共享、接续替代产业扶持等机制。

60.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机制。完善黑土资源保护与修复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地下水监瓣和超采区治理制度,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严格控制占用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林地(湿地)。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实施非基本草原占用总量控制。建立湿地保护网络和生态补水制度。实施国家公园制度,推动增设国家公园。

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加强与俄罗斯及相邻省区生态保护合作,形成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探索国有重点林区改革的有效途径。在地方国有林区建立“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场经营”的森林资源产权管理体制。探索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培育林权流转交易市场。

十五、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精神,支持配合军队体制编制和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62.健全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体系。认真落实党委议军议警制度,支持军队和武警部队加强战斗力建设。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的军地协调体制机制,积极支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健全相关政策制度,支持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协助军队有效落实兵役制度、士官制度。落实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政策制度,积极支持军队人才队伍建设。

63.完善兴边富边强边固边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边疆内地、军民友好共建机制,引导驻地军警部队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建立有效资源整合机制,引导市场资源向边境地区配置。完善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依法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有关规定。推进爱民固边模范村(社区)、乡镇、县市创建活动。建立军、警、地联合管控机制,防范打击走私、偷渡、越界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

64.支持军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民参军”、“军转民”,推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良性互动。促进军工企业做强军品、发展民品,促进民品为军工企业配套,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支持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改革。搭建军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创造条件支持军工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配合军事科研院所改制。

65.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拓展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域,深化国防教育改革,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完善平时征用和战时动员法规制度,深化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加强应急行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拥军爱民活动,引导社会各方面重视和支持国防事业发展,把武装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健全涉军维权机制。落实国家有关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

十六、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66.凝聚改革共识。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解放思想,大胆试验,凝心聚力,勇于探索,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

67强化组织领导。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实施“五大规划”为牵动,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能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改革事业,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公正客观评价干部。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职位、范围和规模,严格资格条件,完善程序办法,坚决纠正简单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抓好年轻干部培养“源头工程”,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落实公务员分类改革配套制度,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实行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68.提供人才支撑。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探索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有效途径,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充分释放人才潜能,用活用好本地人才,重奖特殊和重大贡献人才,吸引境内外优秀人才来我省创业发展。

69.尊重群众创造。建立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众大胆探索, 加强重大改革试点工作力推进改革。鼓励基层和群,及时总结经验,宽容改革失误,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70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宣传和重大政策的解读,积极传播正能量,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引导凝聚到深化改革开放上来,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为我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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