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丰政办〔2012〕4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唐山市丰南区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依法行政
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丰政办〔2012〕4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总揽,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打造经济强区、美丽丰南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工作牵头单位组织实施,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含垂直管理部门)。
四、考核内容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要求,结合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新特点,重点从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及实施、依法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其他影响指标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
五、考核方法
以各地各有关单位上报自查报告及档案资料为主要依据,结合平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赋分。
(一)自查自评(12月13日-18日)。各地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创新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6年12月17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
(二)综合考核(12月19日-25日)。各考核责任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赋分。
1.各考核责任单位按优秀(90分-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分别对各被考核单位赋分,优秀、良好等次按各不超过15%确定。
2.被考核单位如被一票警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考核责任单位要予以特别说明。
3.赋分结果由各考核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反馈区政府法制办。
(三)通报结果(12月26日-30日)。区政府法制办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考核责任单位赋分权重汇总考核情况,汇总结果报区政府审定并予以通报。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胥各庄街道、区直行政执法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经区政府审定,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由区政府授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并报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垂直管理单位的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同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12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相关档案资料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区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8189920、818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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