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意见】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
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2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抓住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发展的机遇,注重发挥地域特色,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服务方式,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二是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与创造力,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三是倡导健康生活。树立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关口前移,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推动形成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和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四是创造发展条件。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五是注重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良性互动作用,推进体育产业各门类和业态全面发展,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融合,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量初具规模,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体育旅游、运动休闲聚集区和产业基地,基本建成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产业市场,促进体育及相关产业发展,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明显增加,体育产业从业人员比例明显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以上。
二、体制机制保障
(四)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积极通过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举办赛事,有关政府部门要积极为各类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服务。
(五)推进体育社会化、职业化改革。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大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支出,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组建职业体育俱乐部,探索建立训练、竞赛、培训、激励、运营一体化管理模式,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
(六)创新体育场馆管理运营机制。各类体育场馆要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盘活、用好现有体育设施,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全面提升服务功能和标准,在更好服务群众的同时提高自我运营能力。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完善财税、价格、规划、土地等政策,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对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健身场所设施,支持和鼓励城市社区建设集培训、健身、竞赛、表演、康复等于一体的体育健身服务综合体。
(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升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吸引力,培育发展多种形式和层次的体育协会和中介组织,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建立体育产业投资资金和创业基金,组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等。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八)鼓励日常健身活动。督促指导中小学切实保障体育课课时,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力争让每个学生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为职工创造健身条件,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5分钟工间(前)操,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每年至少组织1项职工体育比赛。
(九)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开展科学健身知识普及行动,定期开展科学健身专题讲座,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体进行体育运动宣传,深入开展健康健身知识“六进”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体系,建成较为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市县(区)二级服务网络,开展运动处方、营养膳食处方、健身指导和健康状况跟踪,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机构,积极探索体育消费服务新模式。
(十)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在北山公园、儿童公园、天水湖公园和松鹤公园建设健身步道,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要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十一)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利用。市体育馆、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体育场馆要逐步实现免费或低收费面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应向学生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要向社会低收费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
(十二)推进健康端口前移。将公共服务与全民健身有机结合,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研究社保卡与健身卡相结合办法,增加社保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
四、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项目
(十三)巩固体育彩票主体地位。以打造市、县销售市场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体彩销售网点布局,提升渠道建设质量,调整完善玩法结构,强化竞猜型体育彩票销售,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水平,扩大销售规模,确保体育彩票实体销售店健康可持续发展。紧密关注国家关于互联网彩票的政策走向,依法合规地抢占互联网+体育彩票的战略先机,不断探索通过自动售票机和电话等渠道销售体育彩票的新渠道,持续巩固体育彩票在全市体育产业的重要支柱地位,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良好发展提供保障。
(十四)加快体育场馆建设步伐。积极采取PPP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松鹤生态新区建设占地面积53853平方米的水上健身中心,建设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的体育会展中心,在此基础上,对原有市体育场和体育运动学校实施搬迁改造,打造体育场馆集群,为全民健身、竞赛表演和体育会展提供良好的场馆保障。
(十五)引领体育企业做强做精。破解公共资源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合一”体制机制阻碍,成立鹤岗市全民文化体育传媒公司,在此基础上,集合水上健身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以及体育培训、竞赛表演等体育可经营优势资源,组建市体育产业集团,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加强与省体育产业集团的合作,打造体育产业旗舰型企业,引领全市体育产业项目发展,在全市形成多种所有制投资主体共存、高中低档健身休闲企业互补的发展格局,使我市健身休闲产业在服务标准、品牌建设等方面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十六)培育竞赛表演和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充分利用多次承办省级以上大型体育赛事的基础和经验,每年引进和承办1-2次省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重点在群众喜闻乐见的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等项目,整体推进鹤岗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立足北方独有的冰雪资源优势,以冰雪运动等特色项目为突破口,推进冰雪资源与其他运动项目实现有机融合,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地域特色和知名度较高的赛事品牌,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跑、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地方特色及发展空间的项目,全方位发展覆盖体育场馆服务、竞赛表演、体育旅游等业态的赛事经济产业链。
(十七)推行“互联网+体育”行动计划。在深化互联网+体育彩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智能化公共体育服务平台、B2B、O2O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行智能化体育场馆项目建设;扶持企业开发运用大数据平台指导专业训练与全民健身的数据分析系统;扶持企业研制开发可穿戴智能化运动装备与器材。
(十八)建设体育用品销售街区。在以松鹤生态新区水上健身和体育会展中心为核心的体育场馆集群,积极打造体育服装、用品、器材销售特色街区,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场商入驻,重点扶持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经营模式先进、发展前景好的体育用品销售企业,鼓励发展体育用品特许经营店、专卖店、大型连锁店、体育用品网店等多样化商业形态,不断壮大体育用品销集市场,力争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体育用品销售集散地。
(十九)加快休闲体育项目发展。提高休闲项目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体育休闲市场,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休闲体育项目全面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大众健身休闲需求的同时促进体育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建设户外运动基地。以松鹤公园、清源湖景区、太平沟景区、金顶山地质公园为重点,辟建户外露营基地,引领开展户外休闲露营等项目。
(二十)加快发展群众体育活动。结合全省群众体育重点引导和鹤岗市地域特点,大力支持发展乒乓球、羽毛球、毽球、健身操、独轮车、轮滑、太极拳、跆拳道、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水上运动、登山攀岩、机器人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在每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列入2—3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探索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每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8项次以上。
(二十一)加强对外体育交流。充分利用我市毗临俄罗斯的区位优势,围绕“中蒙俄经济走廊”和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推进对俄全方位体育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中俄横渡黑龙江、中俄汽车自驾集结赛、中俄橡皮艇拉力赛等品牌赛事活动,并通过赛事宣传推广我市特有的旅游资源和体育文化。结合实际开展丰富的对俄罗斯、韩国、朝鲜等国家的体育交流工作,促进体育旅游的发展。
(二十二)打造体育会展经济。探索松鹤生态新区体育会展中心场馆管理运营新模式,充分利用我市独特地理优势和自然生态资源特点,举办冬季、户外体育用品博览会,积极申办国内外大型体育用品博览会,承办大型文体演出等文化体育活动,全面提升体育场馆的整合发展能力,利用3—5年时间,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体育会展品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充分挖掘利用健身休闲、餐馆娱乐、培训演出、会议会展、商贸租赁等功能,吸引体育创意策划、体育信息服务、体育中介服务等企业入驻,不断拓展体育场馆多元功能。
(二十三)加快体育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我市在林木产业方面的优势,在做好运动地板等现有体育用品初级生产制造的基础上,鼓励新建或引进体育制造企业,提升体育用品、体育装备制造产业的整体档次和附加值。结合地域体育项目特点,重点扶持冰雪体育器材装备的技术研发及生产,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冰雪体育器材装备技术研发和生产业落户鹤岗,力争在高端体育装备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方面取得突破。
(二十四)挖掘体育培训市场潜力。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晋级培训和继续培训体系,提高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质量与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市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0人。积极探索与国内外知名体育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吸引多元投资,成立鹤岗市体育培训中心,培育开发一批具有专业水准的体育特色培训项目,拓展一批社会影响较大、受训人数较多的体育技能性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良好效益的体育培训机构。鼓励大型健身场所开展面向群众的体育培训服务,开展多种项目、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中小学体育夏冬令营等培训服务,形成多层次、高水准、广受众的体育培训市场格局。
(二十五)推进“三大球”发展。加快推进“三大球”进校园活动的开展,推进足球改革,建设标准人工草皮中心足球场地1块,建设小型标准化人工草皮足球场地6块,各县、区至少建设1块足球场地,有条件的学校也要建设足球场地。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把足球列入中小学生体育必修课,按照省、市、县三级布局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市足球特色学校、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的布局和建设,形成梯次衔接的人才培育体系。大力推广雪地足球、笼式足球项目,打造我市特色品牌。
(二十六)加快推进冰雪体育产业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3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和“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根据我市冬季周期长的特点,以冰雪资源为依托,借助冬季项目竞技体育优势,加快推进冰雪体育产业发展。建设室内滑冰馆,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冰雪产业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冰雪场地和设施。在松鹤公园复建滑雪场,以天水湖公园和松鹤西湖冰面为依托,建设户外冰雪活动场地,合理划分和设置区域,建设用于教学训练、大众健身滑冰场地,建设简易冰壶场地和简易冰球场地,并设置雪地摩托车、雪地卡丁车、冰上龙舟、雪地足球、雪圈、雪地爬犁、冰尜等项目。以鹤立湖冰面为依托,建设户外天然滑冰场地一块,为广大滑冰爱好者提供良好的场地服务。各县、区积极利用公园中水域资源或城市空地,开辟天然冰场或建设可拆卸式冰场,确保各县区居民居住集中区拥有1处免费对外的开放冰场,为广大市民参与冰雪健身活动提供方便。积极倡导中小学结合自身实际浇制冰场,努力提高校园冰场覆盖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以黑龙江省“赏冰乐雪”活动为基础,以群众冰雪运动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市实际,对传统趣味冰雪活动进行整合和创新,深入开展鹤岗市冰雪系列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情,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加快我市冰雪经济发展,将“冷资源”变成“热经济”。
(二十七)加快体育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发挥我市独特的界江、森林、湿地等户外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培育体育文化创意公司,促进体育旅游(运动度假)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大力开发休闲度假、赛事观摩、运动体验以及体育夏(冬)令营等一批精品体育旅游线路和项目,促进体育休闲与旅游度假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群众户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二十八)促进体育与健康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在市全民健身中心成立全民运动康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机构,促进康体结合。
(二十九)推动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建立体育赛事主办权名称、标志自愿注册制度,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积极与国际、国内体育产业项目接轨,探索重大赛事转播权出让招标办法,推动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升级。
五、强化资金和政策激励
(三十)设立政府引导资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财政状况,设立相应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贴息、奖励等形式加大对体育产业项目的政府扶持引导。
(三十一)创立体育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体育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体育项目建设。
(三十二)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PPP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健身项目开发建设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三十三)完善税费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类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向贫困地区和农村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等,支持其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低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三十四)支持企业上市。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的体育产业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或在市内体育产业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市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十五)鼓励科技创新。对入驻各类体育产业创业孵化器的科技型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给予补贴。注册地在本市的体育产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150%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三十六)鼓励运动员创业。对退役运动员在市内创业从事体育产业的,经审核有具体经营项目、实际经营效果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三十七)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项目。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注册地在本市的体育产业企业。
(三十八)落实土地政策。公共体育场馆和非经营性的体育技校、职业培训学校、大中专体育院校或体育科研院所的土地,可按照相关规定无偿划拨使用。在基建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三十九)完善健身场地及设施规划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配套群众健身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四十)完善体育设施项目土地政策。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建设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四十一)保障社会投资建设体育设施项目权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的体育设施和重大体育工程等,可依法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其相关权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四十二)创新人才扶持政策。加强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既懂经营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对现有体育产业从业人员开展相应培训,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体育科技、足球、冰雪设备管理、体育经纪等专业人才,推进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不断提升体育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四十三)加强体育宣传。要大力开展体育文化和体育健身宣传,广播电视台、电台、报社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宣传体育文化和科学健身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健身康体和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文学创作,充分利用北大荒、黑土地文化等品牌,扩展体育文化宣传内容,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
六、强化组织实施
(四十四)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和促进体育消费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发改、体育、工信、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卫计、文化、旅游等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以国家和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研究推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带动我市体育产业发展。
(四十五)加强行业管理。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统计制度,建立评价与监测机制,将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统计列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定期开展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调查。加强体育类社会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提高各类竞赛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四十六)强化督查落实。各县、区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和部门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发改、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及时协调解决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