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进农村三年发展规划(2016-2018)分年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平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三年发展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电子商务进农村三年发展规
划(2016-2018)分年度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河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示范县为抓手,依托县供销社、邮政公司、农网服务网络以及骨干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商品交易网上、网下融合发展,推动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打造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升级版,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与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推进机制及政策措施。
整合资源,扩大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流通资源和电商资源,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推动流通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网上交易;促进企业利用现有企业流通网络,建立电商服务站点,发挥第三方配送作用,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网络电商化。积极推进流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监管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突出特色,以点带面。结合县域农村经济基础、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因地制宜,探索既具有本地特色,又可复制推广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三)发展目标
一是到2018年,发展电商网店700家,在淘宝、天猫、1号店等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400家,建立个人网店600家,培育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30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完善的示范企业20家以上,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全面覆盖,促进农民收入有效增加。基本实现实用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格局,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培养储备大量电商人才。计划到2018年培养农村电商创业人员1万人以上,实现电商从业人员2万人以上,居民参与网购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形成全民参与、全民触网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储备电商人才。
三是网上交易大幅增加。实现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实现网上销售,促进农民收入有效增加。基本实现应用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特色产业相对集聚的新型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和推进计划
(一)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基础配套建设产业集聚发展
1.通过对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拓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使之成为遍布乡镇、村的三农信息化服务站。利用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邮政所、村民活动中心、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等现有资源,建成717个乡镇及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健全全县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农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和农村青年电商创业体系。
2.拓展“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布局。充分利用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农家店、乡镇邮政所、村民活动中心、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等现有资源,将供销、邮政、电商、流通和家电维修企业纳入农村。
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为村民提供网上代买、网上代卖、网订店取、网订店送、取送货品、网上缴费、本地生活等八大服务,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3.健全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支持信息服务企业完善农村宽带,移动信号的覆盖率和信息传输等级,保障农村信息网络畅通,为电商发展做好信息技术保障。
4.拓展乡村配送网点建设。发展农村快递业务,引导全县邮政及主要快递公司在农村建设业务网点,加快农村实现网上代买、网上代卖、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网上缴费、农村创业、本地生活等项目。
2016年,建成平山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一期工程,完成相关配套的基础建设。建成平山县特色农产品体验展厅,并邀请企业入驻,进行产品展销。培育电商企业150家,在淘宝、天猫、1号店等大型电商平台建立个人网店100家,培育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完善的示范企业5家以上,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全面覆盖。
2017年,完成乡镇所在地电商网点建设,实现乡镇及中心村光纤入户,培育电商企业250家,在淘宝、天猫、1号店等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200家,建立个人网店300家,培育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完善的示范企业5家以上,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全面覆盖。
2018年,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电商网点建设,实现行政村光纤到村入户,全面支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建设。培育电商企业300家,在淘宝、天猫、1号店等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200家,建立个人网店200家,培育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完善的示范企业10家,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全面覆盖。
(二)加快推进农产品网销品牌打造
1.制定农产品网销品牌发展规划。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统筹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引导支持电商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坚决防止品牌杂乱和无序竞争。
2.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品品牌培育,支持申报商标,创立自主品牌。集中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网销品牌。鼓励有资源优势的企业开展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实现打包推广销售。
3.突出农产品网销品牌建设重点。创建名、精、优、新农产品品牌为战略方向,以“地理标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河北著名商标”、“河北名牌产品”、“河北农业名牌产品”为建设重点,着力打造一批事关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农产品网销品牌。
4.加大农产品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视频和网络等媒体,采取专栏节目、新闻发布、专题报道、网上农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竞争力。根据网络消费特点和市场需求差异,优先对接淘宝、京东、一号店三大平台,借助影响力,辐射团购平台、批发平台、微平台等领域。积极开拓新兴网络市场,加快农产品网销发展。
5.建立农产品配送及安全追溯。加大技术研发和设备投入,逐步提升生鲜冷链配送能力,并搭建农产品的安全溯源系统。
2016年,启动农产品网销品牌发展规划,新增特色农产品品牌1个,成功创地理标志1个、河北著名商标1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
2017年,完成农产品网销品牌发展规划,加大平山县特色农产品整体宣传力度,新增特色农产品品牌2个,成功创地理标志2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河北著名商标2个、河北名牌产品2个。
2018年,扩大平山县特色农产品整体宣传广告范围,新增特色农产品注牌2个,完善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成功创地理标志1个、河北著名商标2个、中国名牌产品2个。
(三)加快电商进农村特色项目建设
1.依托全县生态资源和旅游优势,拓展农业功能,发展休闲农业旅游,促进农业转型、产业升级的新型生态休闲旅游模式。
2.农村电商培训项目。为大学生和自主创业人员提供金免费的培训支持和零股资创业机会,到2018年底实现培养农村电商创业人员1万人以上,电商从业人员2万人以上。
2016年,依托电商培训机构,培养农村电商创业人员5000人以上,实现电商从业人员1万人以上,居民参与网购人群达到4万人以上。
2017年,培养农村电商创业人员3000人以上,实现电商从业人员5000人以上,居民参与网购人群达到6万人以上。
2018年,培养农村电商创业人员2000人以上,电商从业人员5000人以上,居民参与网购人群达到5万人以上。
三、责任分工
(一)县发改局(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商务),牵头推进外贸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协调组织制定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牵头推进全县经济各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有关电子商务的工作信息;开展有关调研并提出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开展电子商务工作,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教育局:协助推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及学校科研教学团队的培养;推动相关学校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三)县发改局:支持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电子商务领域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管;牵头负责家政等中介服务业的电子商务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四)县公安局: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控和等级保护工作;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五)县财政局:配合拟订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支持资金;参与全县重点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有关地方税费政策;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六)县人社局: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七)县国土局: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参与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发展;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八)县住建局:参与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发展,研究落实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房地产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九)县交通局: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系统发展,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牵头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县农牧局:协助开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扶持培育农特产品电子商务网商;牵头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应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一)县林业局:依托电子商务拓展林产品销售;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二)县文广新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网络文化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推进网络文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涉及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牵头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电子商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三)县统计局:负责核算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增加值,并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评估核定;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药品交易的市场监管;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五)县工信局(科技):推进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进电子商务重大技术项目国际合作;保护电子商务有关知识产权。牵头搭建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六)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的征管方式;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等管理措施;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网络广告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管;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八)县邮政局: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负责研究县域范围内智能包裹柜的布局与操作规范;协助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十九)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推进电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本县网站的备案管理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包括电子商务网站);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电信业务经营行为的市场监管;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等规定对违法、违规网站依法进行处理;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二十)县工信局:负责推进电子商务相关软件产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创新;推进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负责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牵头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集聚发展区电子商务工作,加快企业信息化;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二十一)县发改局(招商):负责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政策和奖励办法;负责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外资项目的洽谈,实际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及市下达的实际利用外资任务的完成;负责全县电子商务有关部门参加国内外各种招商活动;负责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各种资料的编写、整理及涉外文稿的编写、翻译。
(二十二)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电子商务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二十三)县政府办:负责电子商务小组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电子商务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督促电子商务小组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或参与电子商务小组重大接待、考察、访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十四)团县委:协助做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作;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电子商务思想理论教育、宣传电子商务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负责电子商务小组的组织建设,协助电子商务小组组长管理和选拔干部,指导县青少年电子商务活动营地和县实施电子商务领导小组的工作。
(二十五)县质监局:负责电子商务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承担电子商务技术监督工作;推动企业质量认证工作,对认证农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检定、校准机构。协调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推广物品编码、组织代码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加强网络商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
(二十六)县民政局(残联):负责全县残疾人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制定电子商务年度培训计划,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十七)县民政局(扶贫办):与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联系,动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发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管理电子商务扶贫项目,与财政、计划、金融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审定电子商务扶贫项目,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