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农村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季的绿化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5年春季城乡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无极县2015年春季农村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5年春季农村造林
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季的绿化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5年春季城乡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改善省会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按照省、市关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坚持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与全民绿化活动相结合,增林扩绿与管护并重,大力开展农村造林绿化,增总量、提效果、创收益,构建我县多层次、多树种、多效益的生态绿化格局,为打造生态无极提供有力保障。
二、绿化目标
今年春季我县共计划植树158.5万株。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5000亩,栽植以杨树为主的生态林,每亩栽植110株,共55万株;县乡道路及农田林网建设5000亩,每亩栽植杨树84株,共42万株;新发展果树面积3000亩,每亩栽植55株,共16.5万株;义务植树45万株。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此工程涉及我县11个乡镇,其中:无极镇600亩,郝庄乡600亩,张段固镇600亩,七汲镇600亩,里城道乡500亩,大陈镇500亩,郭庄镇400亩,东侯坊乡300亩,高头乡300亩,南流乡300亩,北苏镇300亩,植树面积共5000亩。
(二)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建设。绿色通道两侧绿化林带在已经建成的基础上,全部进行补植补造和完善。结合我县2015年农村面貌提升村11个省级重点村,每个乡镇选2-4个村搞好县乡道路及农田林网建设,植树面积共5000亩。
(三)新发展经济林。今年我县将根据实际情况栽植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3000亩。
(四)义务植树。以3月“植树月”为契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造林绿化活动,掀起全县造林绿化高潮。完成义务植树45万株。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部门的义务植树活动,确保适龄公民完成每人每年3-5株的义务植树任务。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履行义务,高标准完成不少于5株的义务植树任务。
四、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使用乡土树种,主要栽植杨树、柳树、法桐等,农村面貌提升村可以选择低矮的花灌木,如木槿、紫叶李、紫穗槐等,提倡混交栽植。经济林选择核桃、梨、苹果等树种。
(二)苗木标准。选用干形通直的优质壮苗,三北防护林选用胸径1.5公分以上的速生杨苗,农田林网绿化栽植的树种胸径达到2公分以上。
(三)造林模式。造林密度要因地制宜,沙滩地造林要求株行距2×3米,每亩110株。农田林网绿化株行距一般采用2×4米,每亩造林株数84株。经济林要求株行距3×4米,每亩55株。
(四)栽植要求。栽植乔木、小乔木挖坑标准必须达到60×60×60厘米,栽后浇水、培土,加强管护,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五、时间要求
鉴于今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各项重点造林绿化项目圆满完成,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及早动员,周密安排,尽快完成各项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3月10日前做好造林地块落实、作业设计、苗木的招标订购等准备工作。
3月11日-3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工作。
4月1日-31日对今年春季造林任务完成和栽植管理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我县农村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副县长刘俊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李永志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保证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宣传部、电视台等部门认真搞好策划,大张旗鼓地宣传植树造林工程,宣传工程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切实提高广大农村群众自觉绿化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农村绿化工作的浓厚氛围。各乡镇采取张贴标语、召开会议、入户座谈及组织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指导,保证质量。县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工程管理和施工作业。严把整地质量关和苗木质量关,从整地挖坑、苗木标准、浇水栽植到抚育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做到植一棵、活一棵,达到树成行、林成带。
(四)加强管护,巩固成果。今年是全市农村造林绿化管护年,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造林绿化的管护力度,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和护林员队伍。加强对护林队伍和护林员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责任到人,并建立管护档案,同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以及非法征占林地等行为,对毁林案件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巩固绿化成果,确保生态安全。
(五)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将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绿化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高标准完成绿化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表彰,对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或完成标准不高的乡镇将按照有关要求,追究乡镇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