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赞皇县“7·19”特大洪灾灾后重建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4-28 14:5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7·19”特大洪灾灾后重建实施方案2016年7月19-20日,赞皇县遭遇特大洪水,28小时最大降雨量出现在嶂石岩,达到721毫米,全县平均降雨量达到419.3毫米,赞皇全县域受灾,其中嶂石岩乡、黄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赞皇县“7·19”特大洪灾灾后重建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赞皇县“7·19”特大洪灾灾后重建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7·19”特大洪灾灾后

重建实施方案


2016719-20日,赞皇县遭遇特大洪水,28小时最大降雨量出现在嶂石岩,达到721毫米,全县平均降雨量达到419.3毫米,赞皇全县域受灾,其中嶂石岩乡、黄北坪乡、土门乡、许亭乡、院头镇、龙门乡为重点受灾区域,大量民房倒塌、损毁,干线公路塌方严重,桥梁、过水路面被冲毁,农村公路、护村坝、护地坝、农田、林地被冲毁。大量水利设施、供电设施、通信线路被冲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工程等市政设施损毁严重,嶂石岩等景区景点遭到重创。截止730日,“7·19”特大洪灾造成全县经济损失53.33亿元,上万灾民急需救助。

为了切实做好7·19”特大洪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市关于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视察唐山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损毁住房修缮加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为重点,以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为目的,尊重群众意愿,遵循自然规律,以“五统筹、五结合”(五统筹:统筹政策、资金、项目、力量、标准,五结合:与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产业融合及旅游业发展、提高各类设施避险能力相结合)为统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施策,举全县之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打赢重建攻坚战,确保重建工程建成质量安全、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务求使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把握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优先恢复学校、卫生、住房、城乡供水等民生领域,确保学生如期入学,受灾群众如期入住,城乡饮水设施如期恢复。

2、区分急缓,统筹安排。在先期重点保路通、保电通、保讯通、保水通(人畜饮水)、保生产运行的基础上,处理好重建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山区综合开发、城乡旅游发展的关系,有序安排一些重在提高抗灾水平和人民生产生活质量的项目建设。

3、严格标准、适度超前。坚持高点起步,恢复重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在国家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等基础上适当提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坚决防止同一区位同类灾害重演。

4、自救为主、外援为辅。大力弘扬唐山抗震精神,组织引导受灾群众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参与工程建设,通过投工投劳、恢复生产,增加收入、减少损失;组织开展对口帮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捐助,帮助灾区重建美好家园。

5、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在省市领导和指挥下,县、乡政府迅速领导和组织全县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政府重点负责供水、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市政等主要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乡镇政府负责重点围绕住房修复、供水恢复、简易出村路修复、农田和经济林补植补种、水毁耕地修复、企业恢复生产等基本民生需要,广泛动员发动受灾群众和经济实体,积极主动开展抗灾自救,恢复生产生活。

6、尊重现实,保护生态。尊重山形水势,对既有的山川河流不进行大的挖填改造,在保障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三)支持范围

7·19”特大洪水灾害最重的嶂石岩乡、黄北坪乡、土门乡、许亭乡、院头镇、龙门乡6个乡镇和三六沟等59个村,以及县城、经济开发区、嶂石岩景区为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区域,兼顾其它受灾乡镇、村的恢复重建。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灾后恢复重建共涉及十大领域,谋划灾后重建整装项目28项,拆分项目397项,总投资49.7亿元,需要有关责任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设要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施工。11个乡镇和10个行业部门也制定了实施方案,指导本乡镇和本行业的恢复重建工作。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多方筹集各类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一)学校幼儿园

将学校幼儿园的恢复重建放在工作首位,限期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如期开学。

1.核实灾情。组织力量进一步对全县受灾学校校舍进行安全质量实地核查,分类登记造册,聘请有关专家对修缮、重建进行甄别认定,逐一提出修缮或重建方案,核查工作88日前完成, 确保100%浸水校舍出具鉴定书,方案编制820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学校幼儿园灾后重建要与当地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优化教育布局、学校“两集中”建设相结合。对经认定受灾较轻、简单修复即可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的校舍和设施,要利用暑期期间,抓紧施工修缮。修复中小学校倒塌围墙350米,修复排水工程185米,修复损毁的学校运动场、厕所等,确保2016820日前全部完工,满足学生新学期按时入学使用。王家坪小学等5所小学改扩建项目要抓紧搞好规划设计,及早开工建设,确保2017年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不论是维修加固还是恢复重建,都要通过采取学校合并、就近安置等临时措施,确保201691日前100%受灾学校学生、儿童能够入校入园。

3.建设标准。改扩建学校要与灾后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发展趋势,按照国家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以及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校舍的选址、勘察、设计和建设,确保安全、经济、实用。

4、资金筹措。受损学校幼儿园恢复重建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共同筹措解决,省级负担70%,市级负担20%,县级负担10%

5、责任单位:文化教育局

(二)损毁住房

1.核实灾情。在省市住建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对损毁住房的受损程度和安全情况逐户评估界定、分类造册,依法依规确定修缮、翻建、迁建类别,并按优抚户、贫困户(含低保户)、一般户建档立卡,核定结果要向受灾群众公示,确保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做好灾后D级危房和城中村、城边村危房的排查工作,建立灾后D级危房屋档案,实现“一房一档”。此项工作在2016810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坚持政府扶持、自建为主。不宜搬迁且损毁较轻的442326.5万平米水毁住房,可先通过投亲靠友、设置安置点等临时性安置措施暂时安置,并抓紧开展就地修缮,20161115日前确保受灾群众按时入住。此次水毁住房全县新建52026000平米。原址重建的水毁住房,要抓紧逐户制订重建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及早开工,2017115日前确保受灾群众入住;对占用行洪河道的房屋、村庄、企业和尾矿库附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村庄实施异地重建搬迁,易发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村庄整体搬迁或部分集中异地迁建的,要组织水文、地质等专家科学论证,搞好选址,综合考虑就业、居住习惯和产业发展等因素,同步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与美丽乡村、农村社区建设相衔接,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可就业、能致富,20171115日入冬前确保受灾群众入住。启动实施D级危房改造重建工作,从2016年起,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完成D级危险住房改造任务。

3.补助标准和方式。农村损毁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要向优抚户、贫困户倾斜,对纳入救助范围的农户,鉴定为D级危房的农户,重建住房补助标准为:优抚户每户50000元(其中省级负担48000元,市、县各分担1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每户40000元(其中省级负担38000元,市、县各分担1000元),其他每户28000元(其中省级负担26000元,市、县各分担1000元);鉴定为C级危房的农户,按住房受损程度分类分档补助,一档每户补助6000元,二档每户补助4000元,三档每户补助2000元。修缮补助资金省级分担90%,市、县各分担5%。对鉴定为B级危房的每户补助1000元,补助资金由省级安排。重建住房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的农户,在同类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的补助金,增加部分由省和县各承担50%。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中受损住房(C级)属于传统建筑的修缮,在同档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的补助资金,增加部分由省级承担。

4.资金筹措。此次水毁住房恢复重建预计投资10497万元。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民政救灾、农村危房改造等各类专项资金和对口帮扶、社会捐助资金。综合运用各项支持政策,将受灾的城中村、城边村的异地迁建、易地扶贫搬迁到城镇的,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支持范围,把符合易地搬迁条件的纳入易地搬迁支持范围。争取省级美丽乡村、移民搬迁、住房保障等融资平台向我县倾斜,加大资金筹集力度。

5.科学规范建设。新建和修缮的住房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防灾避灾、方便群众生活。村民自己修缮和重建的,住建部门要对方案从技术、科学的角度认真把关,确保同类灾害不再重演;异地搬迁的要尽量靠近县城,远离行洪河道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所有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打造样板工程;遵循相关程序,依法阳光运作,接受群众和部门监督,打造放心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6、责任单位:住建局、扶贫办

(三)城乡饮水及水利设施

把城乡饮水恢复重建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受灾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水;把水毁水利设施恢复重建作为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基础工程,加快重建进度;从长远出发重新审视全县防洪抗灾的能力,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逐步提高防洪抗灾水平。

1.核实灾情。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在上级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深入灾区开展饮水设施及水利工程损毁核查,并同步分类编制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此项工作2016820日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农村饮水。重点对全县饮水设施受到严重损坏的72个行政村和林场的67眼水源井、44处截潜流、11座蓄水池、31.1万米输水管道、10座泵房和29套配套设备进行恢复重建,预计重建总投资2446万元。8月底前启动维修更新机井、铺设管道和维修(新建)蓄水池等设施建设,2017年汛期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城供水。投资1000万元,重建城西自来水厂供水管道6公里,2016年底前完工。启动双回路供水工程,投资3800万元,新建南水北调向县城供水管道8.43公里及水厂一座,20176月底完工。投资2600万元,修复县城供水管道49公里,2016年底前完工。启动和实施水务一体化改革,推动全县水务投资、管理体制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槐河县城段综合整治工程。投资2.51亿元,修建截水潜坝1座,挡水建筑物合页坝12座,堤坝防护6公里,滩地生态防护面积30.97万方,人行路6公里,20176月底完工,全面提高县城段的行洪能力,完善景观休闲功能。其它水利工程。投资2103万元,修复槐河冲毁堤防9350米,恢复并提高防洪能力,2017年入汛前完成;投资860万元,完成11座小水库和17座塘坝淤积修复;投资1210万元,修复平旺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投资500万元,修复水土保持项目。投资1388万元,修复24个村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投资300万元,在白草坪水库库区和上游建水质检测自动测报站2个。

针对全县防洪抗灾能力不足的问题,灾后要组织行业知名专家开展全县重点河道、中型水库、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等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搞好顶层设计,全面提高我县防抗能力。

3.建设标准。农村饮水要按照“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标准进行恢复建设;水利基础设施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的要求,按照水利分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划建设,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水平。槐河县城段综合整治工程按照50-100年一遇标准修建。

4.资金筹措。农村饮水,按照人均500元的标准补助,省级补助80%、市级分担15%、县级分担5%。水利基础设施,要统筹争取落实的国家特大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养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后续资金支持和专项建设基金倾斜;对今年已下达投资计划、尚未实施的节水改造、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调整用于损毁水利工程恢复重建。

5.责任单位:水务局

(四)交通设施

把交通设施恢复重建作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基础保障,坚持先通后畅、先急后缓、先运行后提高的要求,加快重建进度,全面提升通达能力和通行水平。

1.核查灾情。配合省市交通部门全面核查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因灾受损情况,2016815日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坚持交通设施恢复重建与提高防洪抗灾能力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和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发展旅游产业相结合,与水利、供电、通信、供气等建设多规合一,抓紧开展恢复工程、重建工程、新改建工程建设。20161015日前,受损国道、省道、重要县道基本恢复到灾前通行能力,农村公路基本恢复路基和部分路面工程,保证车辆正常通行;20176月底前,恢复建设的路段完善防护工程,全部达到灾前通行能力;马嶂公路、棋盘山公路等景区外通路要在20175月底前完工,确保景区按时开放;核桃片区、大枣园区道路修复要在20176月底前完工,满足核桃、大枣采摘需要;20179月底前,完成县乡公路重建工程,行政村通达水泥路(油路);迎宾路、都许公路、马嶂公路与高速公路连接线、榆底大桥水毁修复等要在201710月底前完工,全面提高我县形象;201711底前,严重水毁道路、桥梁完成重建改建任务,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3.建设标准。按照提高公路、桥涵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要求和省编印的《公路灾后重建技术标准》,重建重点路段按高于现行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通达重点景区的旅游线路适度提高标准,列入国家洪灾和其它自然灾害易发地段的国省干线、农村公路都要适当提高标准和防灾能力,所有水毁过水路面全部改建为桥梁,全面提高我县公路抗洪能力,扶贫开发的交通项目按上报规划的建设标准进行重建。

4.资金筹措。普通干线公路灾后重建工程由省补燃油税标准在现有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倍;普通干线公路修复工程按照大中修工程政策,由省全额投资。农村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省补助资金提高一倍,补助资金超过实际投资的按实际投资补助;农村公路修复工程在现有补助标准内进行补助。

5.责任单位:干线公路由县交通局配合市交通局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由县交通局和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五)电力、通信设施

立足当前抗灾减灾、着眼长远防灾发展,以电力、通讯基础设施重建为重点,结合灾后村街合并、异地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等,尽快恢复提升灾区电力保障和通讯服务功能。

1.核实灾情。全面核查电力、通讯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安全隐患,逐站逐线建立隐患清单,制定重建措施,实行一站一策、一线一策。

2.重建任务及要求。电力设施,坚持建设与技术改造并举,加快电网输变电设施恢复重建,确保主网和主设备安全运行,重要用户用电可靠供应。20168月底前,全部恢复灾区供电。201610月前,新建改造修复10kV及以上线路23.38公里、低压线路29.435公里。重建损毁变压器24台,维修电网设备,确保2017年汛前全部建成。通讯设施,20161115日前,投资1925万元,完成龙门、许亭、张楞、嶂石岩四个方向损毁通信设施,全面恢复通信服务功能;2017年汛期前,全面完成重建项目并验收。对已完工的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民政等重建项目完成配套通信设施建设。

3.建设标准。电力设施,重新校核电网设施抗洪能力,按照差异化设计原则,进一步提高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电力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变电站防洪、线路杆塔防风及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通讯设施,按照增强防灾抗灾能力的要求,提高设计标准和深度,突出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和重要用户,在网络建设和配置上采取多种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容灾能力,保障网络安全运行。

4.资金筹措。电力设施重建资金由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筹措,通讯设施重建资金由河北电信、河北移动、河北联通和河北铁塔公司筹措。

5.责任单位:电力设施重建由县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通讯设施重建由县工信局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和市工信局做好指导协调,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河北铁塔石家庄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县乡政府负责做好临时布放线路保护。

(六)社会事业

坚持健康需求导向,恢复为主、适当发展,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1. 核查灾情。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面核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医疗设备、药品器械及附属设施、民政基层站所、广播电视传输设施损毁情况,分类制定修缮重建方案,此项工作88日前完成,方案编制815日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按照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乡(镇)村规划体系合理布局,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重点,整合资源、科学重建。黄北坪中心卫生院等4个就地修缮的乡镇卫生院,2016年8月底前全面开工,20161215日前投入使用;许亭乡尖山村卫生室等4个新建村卫生室项目要科学规划设计,2017年入汛前完成主体结构,8月底前全面完成投入使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购置要在20161215日完成。乡镇基层民政站所恢复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嶂石岩敬老院项目201712月底完成;云锁山发射台等3个发射台改扩建工程、县电视台演播室建设工程、有线数字电视农网主干网络建设201612月底投入使用。

3.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建筑技术规范和装备标准,实事求是,合理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

4.资金筹措。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的基础上,由省、市、县共同筹措解决。原则上土建、设备购置、药品器械耗材购置等资金,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负担20%、市级筹措80%;乡镇卫生院由省级负担80%、市级负担15%,县级负担5%;村卫生室由省级全部负担。

5.责任单位:卫计局、民政局、文广新局。

(七)市政设施

以改善县城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提升建设水平。

1.核查灾情。在前期初步摸查统计的基础上,组成专家组逐一核查,科学评估损毁情况,制定市政设施修复重建方案,此项工作2016815日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结合创建园林城市等中心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城设施恢复重建任务,县城市政道路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维修改造;集中供热项目201610月底前完成维修改造;赞皇县皇明污水处理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嶂石岩槐源污水处理厂201612月底前完成维修改造重建;开发区道路恢复重建、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重建20176月底前完成,全面提升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县城4座跨河大桥201710月底前完成重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201712月底前完成建设。

3.建设标准。市政基础设施要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合理布局,集约用地,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

4.资金筹措。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融资,多渠道筹措解决。

5.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

() 扶贫开发

以贫困村基础设施修复重建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1.核查灾情。在摸查统计的基础上,制定修复重建方案,此项工作2016815日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2017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总投资20677万元的贫困村河道治理、道路硬化、水利工程、村道桥梁、村民活动中心等139项扶贫开发项目,完成总投资41804万元的树木栽植管理、生态林建设、林下特色种植、槐北渠支渠防渗加固、现代生态农业园区配套工程等太行山生态绿化扶贫一期工程恢复重建任务。

3.建设标准。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

4.资金筹措。申请上级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和国开行中长期贷款解决。

5.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惠康生态农业扶贫开发公司。

(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1.核查灾情。在摸查统计的基础上,制定修复重建方案,此项工作2016815日前完成。

2.重建任务及要求。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在全县11个乡镇56个行政村实施总投资28038万元的民居改造、饮水安全、污水处理、街道硬化、垃圾治理、乡村文化设施等建设,20168月开工建设,201712月底前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3.建设标准。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

4.资金筹措。由县财政资金和申请国开行、农行、农发行中长期贷款解决。

5.责任单位:农工委、惠康生态农业扶贫开发公司。

(十)产业恢复重建

1.农业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将农业生产恢复和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开展生产自救的首要任务,尽力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种植业。在摸底核查的基础上, 2016815日前完成水浸棚室排水清淤,抢种一茬秋播蔬菜,完成具备改种条件、农民有改种意愿的绝收农田改种任务,完成农田损毁修复重建方案,2017615日前完成部分修复,20171015日前全部完成修复。

养殖业。在摸底核查的基础上,2016815日前完成受灾养殖场区、畜禽圈舍、运输车辆、养殖设备的消毒;9月底前完成受损较轻的圈舍修复;2017年上半年对受损严重的养殖场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重建,对列入禁养区的养殖场科学规划、选址搬迁,2017630日前完成重建任务。

林果业。在摸底核查的基础上,2016820日前完成水淹林地的排涝扶壮,恢复生长;2017年春季前完成损毁林地的加固修复;2016年冬季和2017年春季完成受灾林地补植补造和重造任务。

资金筹措上,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解决。搞好银企对接,筛选推介优质项目,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组织专业力量协助保险机构抓紧核灾定损,加快理赔速度,弥补受灾损失。鼓励农民自筹资金开展生产自救。

责任单位:农牧局、国土局、林业局、畜牧局。

2.工业

在全面排查核实的基础上,积极指导帮扶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快复产。受灾较轻的企业,201691日前尽早恢复生产;受灾较重的企业,要抓紧抢修设备、修复厂房、完善条件,入冬前部分复产,春节前全部复产;受灾特别严重,需进行搬迁或异地重建的企业,要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科学选址,并向园区集中,力争2017年汛期前完成重建和恢复生产。要充分利用省、市级技改专项资金,支持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对因灾损失惨重的投保企业,发挥保险机构的作用,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金融机构要给予融资方面的支持,鼓励降低贷款利率;财税部门也要制订具体办法,提供税费方面的优惠,支持企业早日复产。县政府根据企业的贡献、受损程度等情况,制订具体支持、补偿办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开发区管委会。

3.商贸流通业

在全面排查核实灾情的基础上,以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和设备修复重建为重点,尽快恢复市场功能,争取2016年底前基本正常运营;20168月底前农村电商服务站恢复运营。

责任单位:商务局。

4.旅游业

在全面排查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结合景区改造提升,科学规划重建项目,坚持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易后难、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抓紧抢修旅游基础设施,受灾较大的嶂石岩景区、棋盘山景区,要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景区重建,力争2016年“十一”部分开放,2017年“五一”全部正常开放营业。

责任单位:旅委办。

三、支持政策

(一)投资政策。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除国家和省市有明确规定的,其他灾后重建项目一律由县发改局审批;列入灾后恢复重建和灾后发展重点项目清单的审批类项目,进一步简化程序,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投资规模小于1000万元、且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米的项目,可直接审核项目概算后,下达投资计划。优化招投标方式,学校幼儿园以及其它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建项目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招标程序,方便项目建设。具体操作办法由县政府另行确定。

(二)财政政策。省、市财政以资金补助形式支持重灾县的生活性、公益性、基础性恢复重建项目,以税费优惠、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生产性、经营性恢复重建项目。市级已下达到县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太行山绿化、水土保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目前尚未使用的,受灾县可统筹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倾斜,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动用市预算内600万元旅游产业股权基金,支持景区恢复重建。采取特许经营、PPP等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灾后重建项目建设。

(三)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资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简化程序,缩短再贷款审批时间。加大再贴现限额调剂力度,大力支持重灾区企业以及与抗洪抢险相关领域的票据办理再贴现业务,优先保证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合理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先满足交通、通讯等民生基础设施重建以及恢复农业生产的信贷资金需求。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恢复生产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优先给予业务办理。对因灾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不抽贷断贷。对确因灾情无法按期还款的企业和农户,按规定及时给予贷款展期或转贷,缓释受灾企业和个人的还贷压力。

(四)土地政策。根据灾后重建用地需求和村庄、企事业单位等灾毁情况,将确需异地搬迁重建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国土部门给予先行安排。灾后重建急需使用的土地可由县政府先行安排使用,并做好先行用地补偿工作。属临时使用的,及时补办临时用地手续;属永久性建设用地的,按审批权限及时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属于村庄搬迁重建的,可以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五)对口支援政策。用好廊坊市对口支援石家庄市重灾区的1亿元援助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承接工作。做好长安区、正定县对我县的援建工作。也要做好与省市派驻单位的汇报衔接争取实现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冯立业同志任政委、县长王涛同志任指挥长,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发改、财政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韩恺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蔡占军、王法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灾后重建指挥部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省、市重建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衔接,督导推进本实施方案的落实。要建立工作机制,对重建任务分门别类制定基础表、花名册、统计表、项目表,实行台帐管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专项工作组和各乡镇要按照本领域、本乡镇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重建任务。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恢复重建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要开辟恢复重建项目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顺利实施。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各部门要从全县角度统筹考虑,积极向上申报争取灾后重建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积极利用各项中央预算内沉淀资金,用于灾后重建项目。

(四)严格资金监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制定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灾后重建各类资金,防止和杜绝发生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问题,确保公开透明和资金安全。要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运行等一般性支出。年底前,除极特殊情况外,对县直各部门一律不再追加经费,集中资金确保抗洪救灾的需要。同时,对急需拨付的重建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拨付。

(五)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抗洪救灾精神,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鼓舞和激励各级干部群众同心协力、自力更生、团结互助、自强不息,共同夺取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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