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015年春季城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全区2015年春季城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全区2015年春季城镇消防
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伊春市《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岔区(局)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4、基本原则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防火办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即南岔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各森林防火单位和个人,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森林防火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启动原则
重要火情报告区政府后,区防火办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已构成重、特大森林火灾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威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威胁。经区防火办主任报请区森林防火总指挥批准后,即可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系统
扑救森林火灾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按单位、分区域执行任务。林火扑救分为四大系统(即:指挥中心系统、扑火前线指挥系统、后勤供应系统、运输保障系统)。火场前线指挥实行谁主管谁全权负责。
①指挥中心系统:
政 委: 刘国庆 区委书记
总 指 挥: 刘 鹏 区委副书记 区(局)长
副 政 委: 程志广 区委副书记
副 总指 挥: 朱广成 区委常委 副区(局)长
副 总指 挥: 马金成 森防办主任
成 员: 由森防办调度担任
②扑火前线指挥系统:
总 指 挥: 栾景春 主管局长
副 总指 挥: 王政业 副区(局)长
徐文举 副区(局)长
张本年 副局长
李传林 副局长
李晓波 南岔区武装部政委
陈永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敏儒 森林资源监督专员
张喜君 南岔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 李金刚、贾春华、毕东学、罗建宝、张志坤、曹德顺、张行海、殷振彬、李利民、夏云发、曹 辉
前指分支机构:
⑴通迅联络组:
组 长:曹 辉
成 员:雷洪林、邢海英、刘广地、王荣佳、黄庆坤
⑵火场调查、安全保卫组:
组 长: 毕东学
成 员: 李利民、各派出所所长
⑶医疗救助组:
组 长:曹德顺
成 员: 程建华、王绍天、苗立东、郝秀峰
⑷宣传报道组
组 长:贾春华
成 员:杨立峰、庄洪亮、张亚斌
⑸火场向导组
负 责 人:张志坤
成 员:由森调队人员以及起火责任单位人员和起火单位人员组成。
⑹火场督察组
第一组 组长:王政业 副区(局)长(浩良河片)
成员:李 彧、张 猛、郑志森、刘海涛、张 晶、
颜景波、梁丰林、贾林贵、杨学东
第二组 组长:徐文举 副区(局)长(晨明片)
成员:王兴洲、毕英伟、李永军、涂景龙、郑志林、
付印文、罗建宝、张永海、孙洪亮、黄光宇
第三组 组长:张本年 副局长(南岔片)
成员:高 飞、赵明德、孙 亮、陈敬宇、曹阳、
李伟东、 韩士君、马志慧、张玉福、陈金龙、宋鹤龙
第四组 组长:李传林 副局长(松青片)
成员:卑大志、 周春雷、庞俊海、腾兆利、周立君、
李明军、依海涛
③后勤供应系统:
负 责 人:栾 柯
成 员:王 野、于世军、韩永安、刘 峰
④运输保障系统:
负 责 人:李广厚
成 员:宁守君、王立鹤、杜春海
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指挥中心职责:
①负责全区森林火灾的扑救指挥。
②组织、协调、监督全区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全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前线指挥职责: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
②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③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④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⑤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⑥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前指通讯组职责:全面掌握火场通讯情况,负责前指与各扑火队伍及总指的通讯联络,及时维修和排除通讯设备出现的故障。
前指火场调查、安全保卫组职责:主要负责火因调查,处置火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医疗救助组职责:深入到火场第一线,为伤员进行紧急救护,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宣传报导组职责: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报道森林防火战线上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
后勤供应职责:做好扑火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根据火场的需要,及时保障物资、油料、食品、药品的供应,并负责上级、区直机关和外援扑火队伍的备品和给养的供应。
运输保障职责:公路、铁路相关部门听从指挥中心指令,调配车辆,保证全区扑火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三、预防预警机制
1、森林火情监测
森林防火期的高火险天气时,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发现火情,高火险天气实行全天候巡山查火;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森林火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利用国家林业局林火监测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局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掌握森林火情。
2、森林火情报告
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应当通过各种形式报警。所在单位接警后,应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先行组织扑救,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高火险天气,各单位要按照区森防指的要求,每小时报告一次森林火情情况。
3、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较重(三级)、严重(二级)和特别严重(一级)三级,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三级预警(黄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全区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4、5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
二级预警(橙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全区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4、5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一级预警(红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全区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的时期。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以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提出预警级别,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
2、应急响应行动
第一阶段:接到报警后,区森防指迅速调集发生火灾战区所属的各单位快速扑火小分队组成第一梯队,由本战区指挥带队迅速赶赴火场,打初发火,打火头,控制火势发展。同时局属森林消防大队也迅速赶往,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火情控制住。在区森防总指挥下达扑火命令的同时,派出前线指挥赶赴火场指挥作战,出现火情的战区在扑火前线指挥没有到达火场前,战区指挥要全权负责火场的扑救工作。
第二阶段:火场进入。火灾发生后,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下,从区资源林政局、营林生产机械科、森调队等单位抽调熟悉林地情况的人员担任向导,为进入火场的各支扑火队伍指引道路,以便迅速进入火场。
第三阶段:第一梯队到达火场后,要迅速将火场面积、火灾性质、火场的风力、风向、林相情况及到达火场人员和机具数量上报区森防指。区森防指根据火场报告的情况,要迅速分析火场形势,如火场面积过大或火场现有兵力在2小时内不能控制明火时,区森防指挥部将派出第二梯队。第二梯队由发生火情战区的基干扑火队、民兵营和火情发生邻近战区的各林场(所)、贮木场的快速扑火小分队、基干扑火队、民兵营组成。
第四阶段:火场面积较大,清理火场人员不够时,组织群众扑火队组成第三梯队增援火场,配合清理和看守火场,彻底清理余火,直至达到无烟、无气、无味。待前指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火场。
参加扑火战斗的各支扑火队伍,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森林火灾扑火安全守则》、《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严肃查处。
3、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五、扑火指挥与扑救措施
1、组织指挥原则
扑救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作为火灾扑救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绝对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指挥部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2、扑火原则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居民地、重要设施安全的原则;
在扑火战略上,坚持努力围控火场、阻止蔓延,减少森林资源损失的原则;
在扑火战术上,努力做到重兵快速出击,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小火大兵团”的作战原则;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以森林部队、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火预备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但不得动员老人、孕妇和中、小学生直接参加扑火;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和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3、扑救措施
为有效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区分为四个扑火战区(详见附件)。扑救森林火灾时应首先调动本战区的主要扑火力量,其次调动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其它战区的主要扑火力量,最后调动扑火预备队、基干扑火队、群众扑火队等其他队伍。
4、高危火险区扑火作战方案
我区高危火险区位于晨明所和浩良河所。在扑火指挥过程中,应全面掌握火场外围火线位置和周围地形、地貌和社会环境,充分依托河流、湖泊、水库、道路等自然阻隔带,首先制定全面围控火场的战略方案。其次,根据森林类型、天气情况和火行为特点,分析火场发展态势规律,部署直接灭火围打的防线,选择时机扑灭明火。
如果已经形成大范围树冠火或者火场有大范围失控的危险时,应选择依托位置果断采取“以火功火”的手段,组织专业队伍及时点烧阻隔带。
5、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保护方案
全区高保护价值森林共有2处(①国家级仙翁山森林公园,太平经营所施业区;②革命遗址地森林区域,浩良河经营所施业区),重要设施目标6处(①广源水电站,石头河子林场施业区。②柴油罐,桦阳所施业区。③供电站,威岭所施业区。④加油站,松青所施业区。⑤水泥厂变电所,三岔河林场施业区。⑥水泥厂炸药库,三岔河林场施业区)。
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主要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实施保护。
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供电线路、重要仓库、射击场、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必须达到200米宽,必要时应果断采取“以火功火”的手段提前阻隔火势蔓延。
六、灾后处置
1、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评估。
2、总结上报
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写出调查评估报告上报市森防指。
七、预案管理
1、预案演练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原则上每3年按照预案内容组织一次综合实战演练,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扑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黑龙江省关于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行政责任规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
2、高危火险区
高危火险区是指:发生林火后,林火蔓延速度快,容易形成急进地表火和树冠火,具备形成特别重大森林火灾自然条件的区域。该区域或者是森林分布集中连片的高海拔山地和大面积人工林;或者是大草塘沟较多的低山丘陵,林内外可燃物载量大,周围阻隔系统比较薄弱;又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深山区,扑火队伍短时间内到达和控制火场的条件有限,首次扑救成功率较低,火场面积极易超过10平方公里,受害森林面积极易达到1000公顷以上。
3、高保护价值森林
根据《黑龙江省高保护价值森林判定技术方案》判定的高保护价值森林,是指由于其具有很高的环境、社会、经济、生物多样性或景观价值而具有显著和关键重要性的森林,并且已被判定拥有和需要维持或增强其高保护价值的森林。共分为六个级别的高保护价值森林,每级高保护价值又具体分成几种类型的森林,如:自然保护区、原始林区、母树林、自然与文化遗址等。
4、重要设施目标
重要设施目标是指: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油库、加油站、弹药库、军事设施、液化气站、易燃化学品仓库、供变电站、油气管线的地面设施等。
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南岔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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