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灵寿县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4-28 14:2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的实施意见》(灵办字[2013]20号)和县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引领、创新、支撑”的作用,培育壮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灵寿县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灵寿县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三

农”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的实施意见》(灵办字[2013]20号)和县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引领、创新、支撑”的作用,培育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促进全县农业特色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质增效,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选派一批农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服务“三农”行动,协助乡、村、专业合作社、农户把自身特色产业做强做大,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创新创业行动,整合科技资源,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推进创新要素向农村流动、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聚集,加快专业技术人才智力转化,培育壮大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三农”的原则。服务“三农”是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的根本出发点。科技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创新创业,要为依靠科技解决“三农”问题开辟新的渠道,为涉农科研单位和技术人员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机遇,为科技服务“三农”提供新的舞台。

2、坚持市场驱动和行政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市场驱动和行政推动相结合是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动力源泉。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使科技人员、农民群众二者均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创新创业过程中,政府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引导,不断完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营造科技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氛围,为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提供保障。

3、坚持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是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两大任务。鼓励科技特派员以创办、领办科技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合作社等形式,开展科技创业活动,以科技创业带动科技服务,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

4、坚持重点扶持和整体有序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以特派员做好所住乡镇科技服务正常工作为基础,合理整合各特派员技术专长,针对全县主导产业及新型产业培育过程中的重点技术难题或重大项目进行合力攻坚并给予重点扶持,实现跨乡镇抱团服务,实现点上重点突破,面上整体推进。

三、主要目标

1、培育一批科技“二传手”乡土人才。提高基层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

2、培育壮大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每个乡镇培育一个产业或做大做强一个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3、扶持一批科技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引导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一批农村科技型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四、选派方式

1、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坚持“个人报名、组织筛选、双向选择、有偿服务”的原则

选拔具有较好的身体条件、时间充足、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愿意为农民有偿服务、熟悉专业知识和技术、具备实际操作经验和表达能力的科技特派员,个人自愿报名。科技局、农牧局、林业旅游局、水务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筛选确定科技特派员资格。

2、凡是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村集体、专业合作社均可向科技局提出申请所需科技特派员

提出申请后,经组织专家考察和评审论证确定是否可排特派员。

3、服务对象和科技特派员资格确定后实行相互对接,并签订服务协议,确定服务范围与服务标准

由科技特派员所服务单位成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专人担任“科技特派员工作专职协调员”,具体负责安排和协调科技特派员和农民之间的沟通,为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提供组织协调保障,及时反映农民的需求与建议。科技特派员根据农民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有偿服务。

五、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为农民提供系统化知识和技术培训;2、解答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3、向农民传授先进的管理技术,指导果农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管理、果实采收等;4、指导农民成立专业技术服务队;5、组织农民参观学习外地先进经验。

(二)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要求:1、对产业主体人员进行一到二个管理周期的系统化培训;2、视每一个产业主体规模大小,可培训若干个技术人员;3、在所服务的产业中培育出一到二个标准化示范园; 4、每名科技特派员每年深入到一线服务次数不低于15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落到实处,将安排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分年度安排,分批次拨付,由科技特派员所服务单位管理使用。由科技特派员和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专职协调员共同提出资金支出意见方可支出资金。核桃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科技特派员有偿服务劳务费支出;产业主体的合理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二)严格督导考核。由县科技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组成督导验收组,以乡(镇)为单位对特派员工作进行验收。采取查阅资料(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签到表等内容)、产业基地考察、产业主体人员考核(对产业主体人员书面考试)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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