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行唐县2015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4-28 13:4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在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进一步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精力,突出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行唐县2015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行唐县2015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2015年今冬明春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在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进一步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合力攻坚,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去年同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壮士断腕、铁腕治污的决心,强力攻坚治污,全面推进各项防治措施,确保PM2.5年均浓度完成市定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数明显少于去年同期,各项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实现冬季大气“污染削峰”。

二、主要措施

()严控燃煤污染

1.完成各项压煤减产任务。全面巩固全县34座实心粘土砖瓦窑关停取缔成果,加大后续监管力度,杜绝死灰复燃现象。继续推广环保节能炉具,并保证全部安装到位,住户正常使用,燃烧排放达标。强力推进全县煤炭消费削减工作。

2.加快燃煤锅炉治理进度。继续加大城区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力度。

3.严格煤炭市场经营流通管理。全县范围内的所有煤炭经营性储煤场必须进入煤炭物流基地且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运营,加强煤炭质量管控,禁止销售劣质煤炭,基地外的煤炭经营性储煤场和散煤销售摊点一律取缔。

4.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力度。严控源头,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燃煤及制品。建立覆盖城乡的洁净型煤配送体系,严格落实洁净型煤配送、存储、使用各个环节任务进度和责任分工。全面完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及棚户区、城中村洁净型煤替代城市生活散煤工作、重点农村区域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工作。推进散煤减量化替代、清洁化替代,加快农村地区太阳能、电、气(天然气、混合气、沼气等)、地热等新能源替代农村散煤采暖推广步伐。

()严控扬尘污染

5.开展“全城清洁”行动。县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各类卫生死角。对县城区绿化带内土壤进行清理,防止绿化带内高出道牙石积土雨()后溢出污染路面。对重点区域道路绿化带、树木及广场绿化区域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

6.抓好施工扬尘治理。全县施工工地(含未开工)明确分包领导及责任人,建立台账,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建成区内所有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石家庄市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试行)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顿,顶格处罚。

7.抓好渣土扬尘治理。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秩序,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正常运行。按照“三联单”制度,严查违规渣土运输车辆,对发现问题的车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8.抓好道路扬尘治理。细化冬季道路清扫保洁方案,进一步提高新型机械化清扫比率。实行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洒水清扫措施,根据气象条件,在结冰期、静稳天气且湿度较大的时间段,停止道路洒水作业,其他时间段适当增加洒水频率。雨()后立即开展道路清淤()工作。在县主城区继续实施“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工作,对县主城区裸露地面和未硬化的小街巷采取洒水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加强省干道和外环路保洁力度,每日至少一次,确保路面无垃圾,无扬尘。

9.抓好矿山扬尘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行为。全县露天矿山全部关停。重污染天气严禁开山放炮,公安局停止提供民用爆炸用品。

10.积极防控低空面源污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严禁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废弃物,全面管控,确保不发生明火。

11.抓好烟花爆竹禁放。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除规定时间外,其他时间全部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期间,根据需要,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实施禁放。

()严控机动车污染

12.加快黄标车淘汰。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按时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严禁黄标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立即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13.严格机动车管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新机动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进一步加强对外环路过境大货车治超治违管理力度。每日6:00 -24:00,外环路以内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严禁重型、中型货车通行。通过优化交通组织方式,强化路面管控,完善交通设施规范通行秩序,全力做好城区道路疏堵保畅工作。

14.推行绿色出行。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纯电动新能源汽车不限行。

15.严格油品标准监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支持,加快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大油气回收检查力度,对不达标或油气回收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实施严厉处罚,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同时严厉打击劣质油销售。

()严控工业企业污染

16.确保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对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重点涉气污染源,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打击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时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驻厂监管,主要检查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环保设施故障停机检修措施落实情况,并根据在线监控值班室的指令,第一时间制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7.加强工业企业运行管理。实行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在保证我县重点工程水泥产品使用的前提下,采暖期水泥企业原则上都要停止生产;鼓励全县工业企业将全年生产设备定期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采暖期期间;采暖期间污染防治设施需维修的,一律采取停产维修方式。

18.抓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2015年底前完成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 -2001),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坚决取缔县城建成区露天炭火烧烤。

()开展植树造林绿化

19.提升森林覆盖率和绿化覆盖率。实施太行山绿化工程和植树造林活动, 2015年底前完成绿化7.4万亩。开展15 条道路绿化建设和升级改造、4座新建公园和龙州大街、许由大道升级园林建设工作; 2015年底前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3.63 %43.97%14.29平方米。

()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0.强化“削峰”作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在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时,提前采取比平时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坚决进行“削峰”,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过程对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21.完善应急预案,积极有效应对。积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一厂一策指导企业完善应急响应方案。细化并向社会公开不同预警等级的应急管控工地名单。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后,提前采取应急响应措施,重点燃煤企业采取紧急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限总量措施,城区工地及时停工,渣土车停运,车辆及时限行。做好大风、沙尘天气应对。发生4级以上大风或沙尘天气时,及时采取城区土方作业紧急停工、工地内裸地和土堆等物料全部遮盖、工地内不间断洒水抑尘等措施。

22.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在重点污染源周边划定重点管控区,实行网格化管理,逐级确定分包领导和责任人,做到全封闭、无盲区。对所有重点污染源建立清单、台账,实行24小时监管。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检查力度

23.组织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以打击大气污染重点企业污染大气类案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造假案件为重点,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依法追究一批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冬防方案,对本区域冬防工作进行安排动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将压力层层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县大气办各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延伸督查等方式做好督导检查。县环境执法大队、县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进一步夯实已完成的工作,继续对非法、超标排污严重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考核评价。县大气办牵头,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组,根据《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考核办法》要求,从承担任务的县直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对照考核指标,统计工作进展,督导推进工作,督导有关县直部门落实自身职责,主动做好与对口市直部门的衔接和沟通,理清工作要求和考核方式,有效落实工作任务。

()加强舆论宣传。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专题,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关于“冬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开展情况。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和监督。

()落实资金保障。按照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要求,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各项工作经费给以重点保障。要建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金保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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