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河北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2011〕8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创建“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石家庄市桥西区创建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创建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河北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2011〕8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创建“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各项工作,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中医药事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抓手,以满足辖区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辖区中医药卫生资源,健全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着力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社区建设相一致,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构建“幸福桥西、健康桥西”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建立起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中医药服务队伍,通过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养生、体质辨识、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传统疗法,让居民真正享受到中医“简、便、廉、验”的服务。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成立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有关问题。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保障措施。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区财政要统筹考虑,给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等中医药服务工作所需经费。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按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建设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改造,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使其逐步建设成为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基地和指导中心。
(三)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组织开展面向辖区居民的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居民对中医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有计划地加强对社区中医药人员中医药知识的培训。开展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中医医疗保健的技术质量及服务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五、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将社区中医药服务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范畴,合理规划、协调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发展,根据需要安排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区财政局:按照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建设需要设立专项资金,足额保障当年中医药事业建设经费。中医药事业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有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区编办:在机构管理方面履行相应职责。
区人社局:协同区卫生局充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队伍,进一步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力度。
区卫生局: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中医药工作规划和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组织对社区中医药人员培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
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形成深厚的创建氛围,提高居民对中医药知识的知晓率。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1.成立区创建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
2.召开全区创建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协调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统一制作创建河北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手册、知识读本、宣传折页。在全社会营造出广泛支持创建、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4.完成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中医工作情况的现状调查,完成各项统计信息资料和文字材料。
(二)创建阶段: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在创建工作期间,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自测自评工作,查漏补缺,完善提升。
(三)区评审验收阶段: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5日。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督导活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测自评工作进行审核。
(四)市评审验收阶段:2015年8月16日至2015年8月31日。
向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提出申请进行审核。
(五)迎检阶段: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将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全区各职能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力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社区中医药工作是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扶持社区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将创建工作纳入相关部门议事日程,保证创建质量和工作进度。区卫生局要整体考虑、统筹安排创建工作,把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等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本单位和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相互配合、主动参与和支持该项工作。
(二)对照标准,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对照申报标准,对已达标的项目要巩固提高,对接近达标的项目要抓紧完善,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要按照责任分工,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三)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定期召开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督导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区卫生局要切实发挥好督导作用。各部门和单位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切实把握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通过印制宣传手册、举行大型宣传日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努力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的参与积极性,确保创建活动顺利通过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