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方案】全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8 09:2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全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吸取哈尔滨市道外区“1·2”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有影响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自1月13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全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全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吸取哈尔滨市道外区1·2”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有影响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自113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任务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为指导,全面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高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地下商业经营场所、商场、市场、超市、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以及旅游、宗教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公众聚集场所。

(二)影剧院、歌舞厅、洗浴中心、健身中心、咖啡厅、游戏厅、茶馆、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三)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仓库、物流、商品批发、粮食储存等物资集中场所。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六)城镇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城中村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

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3日至117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118日至320日)。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联动开展行业系统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是对辖区所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检查情况填入《全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二是加强对消防违章建筑的监管。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但已建成的违章既有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条件的问题。各部门要将工作情况填入《全县消防违章建筑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排查整治期间,县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工作不落实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321日至47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结果作为2015年度县政府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排查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部门在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组织乡镇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内的社会单位,村(居)民楼院,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城中村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要督促物业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 ”建设。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居民住宅、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要加强防火巡查、 及时组织居民清理屋前楼后、屋顶阳台可燃物,保持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畅通,解决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同时,各乡镇政府要加快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及火灾扑救责任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督导检查工作(检查要点见附件5)。住建部门要对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开展集中整治。此外,要组织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从业人员,对由消防部门提供的难以开展有效灭火救援的单位和建筑,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对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移交县消防大队,作为开展熟悉演练和灭火救援的重要依据。同时,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市政消火栓、上水鹤的维修管护工作。电业部门一要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城中村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的用电设备及电器线路敷设进行排查;二要对全县“楼体亮化工程”的灯具及电器线路敷设进行全面排查,并将工作情况填入《电业部门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41日前上报至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安监部门要组织对易燃易爆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教育部门要开展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同时加强校外看护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的消防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卫生院等人员密集的卫生服务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文化部门要集中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图书馆、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条件。粮食部门要对各类粮食仓储、购销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人防部门要对地下人防工程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商务部门要对商业场所、石化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民宗部门要对寺庙、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检查。工商、质监部门要开展生产、销售领域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旅游部门要对宾馆及旅游景区进行重点检查。交通部门要对客运枢纽等管辖单位进行检查。城管部门、房管部门要重点整治公共场所、居民小区、院落里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违章建筑物、临时性建筑;住宅楼道内堆放的菜缸、废旧家具、自行车、电动车等生活用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小区内设置隔离墩等影响消防车通行;小区内已有停车泊位,但车辆仍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道等火灾隐患,并将工作情况填入《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街扫楼”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公安机关要组织消防部门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开展全面排查;要组织各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列管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检查要点见附件6)。

(三)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强化员工“四个能力”建设。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一是各单位要执行党委政府、主管行业部门、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人员、资金、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即:单位自查自纠一遍、设施维护保养一遍、员工培训教育一遍、应急疏散演练一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石奇文担任,副组长由县安监局局长赵林,县公安局副局长谭洪彦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拜泉县消防大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王洪亮担任。各乡镇政府,各行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密切配合,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彻底排查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细致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对于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单位,县政府将采取果断措施,该关闭的立即依法关闭,该取缔的立即依法取缔。县政府对公安机关依法报请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请示,将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批复,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根除隐患顽疾。各乡镇政府要摸清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建筑的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开展集中整治。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要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可以依法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予以补办相关手续;经整改后,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要组织相关部门拆除。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依法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消防违章建筑。

(四)强化消防宣传。县电视台每天要播发消防安全常识、提示;各行业、系统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组建消防宣讲团,结合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部门要开设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建立手机短信发送平台,每月向市民发送消防安全常识、提示;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要的商(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和消防安全示范街全部推广应用“龙江消防”手机客户端;县区内的LED、楼宇电视要滚动播发消防安全常识;公共娱乐场所设置消防开机画面率要达到100%

(五)强化舆论监督。县政府将对公安机关报请的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在当地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消防大队要设立96119”消防举报投诉电话,同时应该主动接受地方单位、群众对消防部门的监督,定期召开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会议,对地方单位进行述职。

(六)严格责任追究。要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严厉追究责任。对排查整治不认真,走形式、走过场,特别是上级政府抽查时发现的单位、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应发现而未排查出的,要比照事故严厉追究有关政府、部门相关排查人员责任。在全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对已经排查但仍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要从严从重处罚,并从严从重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请将动员部署阶段总结,于118日前;附件123,于211日和316日前;整体工作总结,于41日前,以正式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报送至县政府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拜泉县消防大队),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7800337@qq.com。为推动工作开展,将于2月中旬和4月出分别召开两次工作汇报会,县政府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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