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全州县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7 19:40:0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县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的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散装白酒行为,保证我县群众“酒杯”中的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全州县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全州县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县白酒生产经营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的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散装白酒行为,保证我县群众“酒杯”中的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白酒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消除白酒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二、时间按排

2016年4月7日至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三、监管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分层次开展专项整治,县局负责对辖区内获证白酒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商及食品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商场、超市、县城所有中学、乡镇县直中学及职中校内的小卖部、中型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就餐人数150人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等集体食堂、高速公路服务区内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乡镇所负责对乡镇以下区域白酒小作坊、食品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商场、超市、中学(不含)以下校内的小卖部、中型(不含)以下社会餐饮单位、就餐人数150人以下学校(含托幼机构)等集体食堂的监督管理。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生产加工环节

加强对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全过程的监管,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现场重点检查小作坊是否按要求登记备案,是否符合基本的卫生和生产要求,是否有登记原料和生产食品来源和流向的台账,食品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盛装容器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存在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

(二)市场流通环节

要建立健全散装白酒经营户监管档案,详细记录散装白酒经营户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以辖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经营店、农村食杂店,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场所,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督促散装白酒经营户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经营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 执行食品流通经营“一票通”制度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台账等溯源制度,以备查验。散装酒盛装容器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粘贴标识,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酒类商品名称、生产日期、酒精度、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酒类经营户销售的散装白酒必须是依法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已登记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酒品,且酒类经营者必须在固定经营场所销售散装白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白酒。要加强对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的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对抽检或快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从销售环节倒逼生产源头,督促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三) 餐饮消费环节

掌握餐饮环节散装白酒经营情况,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散装白酒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餐饮服务单位要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白酒,查验、索取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严禁从无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采购白酒,严禁采购无包装、无标签标识或标识不全的白酒,禁止采购和使用污秽不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容器盛装散装白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整治。

(二)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局和市局的部署要求,督促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推进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建立基本的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白酒质量安全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各部门要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环节联动,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坚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散装白酒经营单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抽验监测,坚决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定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注意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之处,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5月31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一式三份分别报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

推荐访问:全州县 药方 实施方案 【食药方案】全州县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