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新城和美丽乡村,按照县委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方案】宾县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新城和美丽乡村,按照县委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县委十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为目标,着眼巩固提高、辐射延伸,做细做实各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使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成为改善城乡环境的渠道、提高群众素质的途径、推进社会管理的抓手、打造对外形象的载体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动力。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动员(2月20日—2月28日)。
1. 成立宾县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领导机构。下设三办九组(三办:综合协调办公室、督导检查办公室、宣传指导办公室;九组:城乡建设工作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政务环境工作组、科教文卫工作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组、社会治安工作组、交通旅游工作组、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组和创建保障工作组)。
2. 研究制定下发《宾县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3. 各单位按照创建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4. 加强创建工作培训与指导,举办创建理论与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面实施(3月1日—11月10日)。
1. 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要求,细化任务,建立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并定期组织自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争全面达标。
2. 采取周检查推进、月总结通报的形式,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及时掌握情况,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治。
3. 各责任单位将创建工作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进行汇总、分类、造册,规范整理归档。
4. 各责任单位定期向创建工作组牵头领导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各创建工作组牵头领导每月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创建工作情况。
5.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步调一致,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巩固提高(11月11日—12月15日)。
1. 全面梳理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挖掘亮点,找出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
2. 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领导分工协作。各单位也要建立创建领导机构,确保指挥体系上下贯通、协调联动。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纳入年度考核,制定工作计划。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2. 强化目标管理。县创建办要把创建任务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测评体系要求和各单位工作职责,将各自承担的具体创建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创建工作有章可查、有规可循。
3. 强化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发挥优势,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开设专栏、专版、制作公益广告等方式集中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要求等,大力宣传各部门的创建动态、工作成果和创建经验,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城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加大对不文明现象的舆论监督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创建工作的舆论强势。
4. 强化督导检查。县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创建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各创建工作组牵头领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创建办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并以每周一简报、每月一通报的形式,呈报创建领导小组。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协调各单位做好创建工作,专门成立宾县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办九组,具体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开展。
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郑永刚 县委书记
任延辉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陈 重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 苏晓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艳荣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卓勋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鲍士杰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马 哲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晓曼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张戈胜 县委常委
张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
马 平 县政府副县长
杨 威 县政府副县长
王兆华 县政府副县长
曹庆丰 县政府副县长
(一)创建活动办公室
1. 综合协调办公室
牵头部门:县委办
主要任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审定各责任单位的相关材料,并定期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 督导检查办公室
牵头部门:纪检委
主要任务:负责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明确标准,把握质量,准确掌握创建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负责梳理各责任单位创建情况,为简报、通报提供依据;负责定期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3. 宣传指导办公室
牵头部门:宣传部
主要任务:负责宣传创建动态,营造创建氛围,报道创建正面典型及曝光创建不力典型;负责指导各责任单位完成创建任务,达到创建标准;负责撰写创建活动简报、通报,并呈报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收集创建单位的相关材料,积累素材,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宣传片。
(二)城乡建设工作组
组 长:张建军
成员单位:住建局、文体局、公安局、城管局、房产局、旅游局、交通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水务局、环保局、安监局、信访办、交警队、各窗口单位、各乡镇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杨晓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任务:
1. 实施“五化”工程,倡导亮化装饰,增添城市绿色,硬化城区道路,美化老旧小区,整治脏乱差现象,推动主城区改造升级,为群众创造优美舒适生活。
2. 加强公共安全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将住房保障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持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依法妥善解决。
3. 完善、维护公共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加强路面的日常维护、市政设施管理以及城市综合管理,完善路口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及安全设施建设,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
4. 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大对车站、商圈和校园周边的综合管理,持续开展交通“三乱”整治行动。
(三)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
组 长:马 哲
成员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机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文体局、广电局、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房产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卫生局、科协、诚信办、民政局、交警队、各窗口单位,各党委、各乡镇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李海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任务:
1. 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我的梦”教育实践活动,最大限度凝聚发展共识、汇聚改革力量。
2. 利用电视台、互联网等新媒体,以及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教育实践活动。
3. 深入实施志愿服务“13810”工作机制,完善志愿服务各项制度;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组织和典型人物。
4. 抓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选树工作;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窗口、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
5. 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场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政策;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解决其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强县、乡(镇)两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和服务网站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丰富未成年人课外生活。
(四)政务环境工作组
组 长:陈艳荣
成员单位:纪检委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孙伟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任务:
1. 加强党员干部党员修养和党性锻炼,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大力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五)科教文卫工作组
组 长:杨 威
成员单位: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战继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任务:
1. 继续推进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县图书馆、文化活动室、村镇文化广场、文化大院、文化礼堂等阵地建设。
2. 继续深化教育综合配套改革,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素质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3.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 整治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六)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组
组 长:马 平
成员单位:农业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环保局、民政局、卫生局、文体局、教育局、科协、文明办、各乡镇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孙文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任务:
1. 推动形成美丽乡村创建的政策和财政投入体系,引导涉农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2. 重点进行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扩大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面;加大农村道路、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3. 大力实施农村改路、改水、改厕和旧村改造工程,美化乡村环境,打造一批美丽乡村。
(七)社会治安工作组
组 长:李卓勋
成员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县委、妇联、人社局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郭景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任务:
1.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突出时代特点、彰显地方特色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 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3. 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4. 加强法律援助,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八)交通旅游工作组
组 长:马 平
成员单位:旅游局、交通局、广电局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吴业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任务:
1.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重要批示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精神,广泛宣传《旅游法》,推动文明出游工作深入开展。
2. 在旅游行业推广使用《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两个行业标准,把工作责任落到基层、落到窗口。
3. 强化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等创建活动,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
4. 开展重点交通窗口周边秩序整治行动,加大对长途汽车站和公交车站的综合管理,集中整治拉客、散发小广告、黑车营运现象,保持良好秩序。
(九)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组
组 长:鲍士杰
成员单位:组织部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路学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任务:
1.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乡镇、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建设。
2. 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民主管理,决策科学。
(十)创建保障工作组
组 长:陈 重
成员单位:创建办、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李海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任务:
1. 坚持党政一把手抓创建、负总责不动摇,建立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创建办定期督查,文明办牵头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创城常态化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3. 对创建工作进行周督查、月通报、年总评,对督查、专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抄报各相关部门,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到位,及时通报和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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