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方案】宾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宾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
乡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二、目标任务
全县所有村要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到2017年底,全县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与责任单位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各类媒体重点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通过民间文化剧种、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公益广告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以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引领群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和“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新型农民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责任单位:文明办、广电局、文体局、各乡镇)
(二)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全县所有村要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完善制度保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指导,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文明办、各乡镇)
(三)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市监局、各乡镇)
(四)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组织部、各乡镇)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7年1月—2017年3月)。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利用多种媒介、载体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曝光守旧陋习行为,积极宣传全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实际举措。
(二)全面实施(2017年4月—2017年11月)。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根据方案安排,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主动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和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移风易俗,促进文明乡风、民风形成。
(三)检查考核(2017—12月)。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考察、走访村民等形式,对各乡镇、村屯的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是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要行动,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把此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关键在于树立优良乡风、民风。要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切实发挥作用,引导群众崇尚节俭、破除陋习、追求新风。要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力打击违规土葬、乱埋乱葬、宣扬封建迷信等行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各单位、各乡镇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专项治理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大力曝光执意宣扬封建迷信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助推文明乡风、民风形成。
(四)强化考核。县文明委要将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内容,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公开情况、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对于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全县通报,并取消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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