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金融危机下工作成绩半年总结**年上半年,我局在旗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旗委扩大会、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总结】旗财政局金融危机下工作成绩半年总结【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财政局金融危机下工作成绩半年总结
**年上半年,我局在旗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旗委扩大会、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推进财政改革,狠抓增收节支,规范财政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旗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8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9983万元的31%;上划中央税收累计完成23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3782万元的25.4%,;上划自治区税收累计完成4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735万元的29.6%。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6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8500万元的27.8%。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00万元的42.3%。
按组织收入的部门划分,国税局收入累计完成12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1000万元的20.6%;地税局收入累计完成3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4900万元的31.7%;财政局收入累计完成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00万元的35.4%。
从财政收入的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45465万元,占总收入的97.2%;非税收入完成1317万元,占总收入的2.8%。
上半年,全旗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35088万元,占年初预算67042万元的52.3%,比上年同期增支8917万元,增34.1%。基金支出累计完成412万元,占年初预算3323万元的12.4%,比上年同期减支3378万元,减89.1%。
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看,我旗财政收入总体完成进度仍然十分缓慢,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幅。上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冲击和国内经济增长放慢的影响,我旗工业经济运行形势十分严峻,财政减收严重,未完成上四下六的半年任务,具体分析存在以下原因:
1、主要工业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财政收入大幅减少
今年以来铜、铅、锌、镍、铁精粉、硫酸等我旗主要工业产品的价格,一直处于低位波动运行态势。其中:0号锌上半年均价为12349元/吨,同比下跌7365元/吨,跌幅61%;1号铜上半年均价为33425元/吨,同比下跌30060元/吨,跌幅52%;铁精粉上半年均价为450元/吨,同比下跌550元/吨,跌幅122%;硫酸上半年均价为95元/吨,同比下跌925元/吨,跌幅91%。随着工业产品价格的大幅下跌,企业利润在保本和微亏之间徘徊,导致企业不能满负荷生产,造成销售收入减少,利润下降,从而影响上半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大幅减收。企业所得税帐面同比略有增加,主要是汇缴上年四季度税款入库较大,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完成23570万元,属于今年正常申报的所得税仅4457万元。
2、部分企业停产、注销、技改,致使财政收入减少
额布图镍矿由于镍价暴跌后,企业生产亏损严重,从去年10月份一直停产;乌后旗双利铁矿从今年5月份起停产;新港化工、新星化工、宏泰化工、盛安化工等生产电石的化工企业,由于下游用户PVC企业开工不足,销售不畅,加之电价上调导致成本增加,而电石价格不断下跌,导致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另外,汇鑫公司注销,瑞峰铅冶炼停业技改,也是财政减收的因素。
3、增值税转型等政策性因素,造成财政减收
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购进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允许抵扣,上半年紫金有色金属、西部铜业、万城商务、东矿公司、紫金矿业等企业共抵扣增值税807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取消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水资源费上划市级征收,使非税收入减少100余万元。另外,由于上年紫金矿业股东退股分红一次上缴个人所得税4065万元,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征收标准后,补征了2007年下半年税收720万元,均属一次性收入,同比造成今年收入减少。
二、积极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
培植财源、壮大经济实力,始终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实施,千方百计调度资金,支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先后投入资金731万元,支持青山工业园区建设;投入资金216万元支持风电企业发展及多晶硅、电力汇集站等项目的重点推进;向华宸信托投资公司争取贷款1500万元,为青山工业园区及市政道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通过贷款贴息等财政扶持手段,支持重点企业紫金冶炼二期上马,使重点支柱财源不断壮大;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地质勘探,为旗域经济发展提供后续支撑;投入资金489万元,进行布拉格220kv变电站、东升庙110kv变电站建设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乌盖-东富山输变电工程配套等;投入临策铁路建设资金500万元,争取我旗经济动脉得以早日贯通;通过以上措施实施,使我旗经济发展硬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潜力进一步显现,支柱财源进一步壮大。
三、狠抓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上半年,我局积极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配合,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严格执行税收法规,认真、全面、积极地分析和预测税源,强化对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及外来企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多次召开财税协调会,先后出台了《关于取得两处以上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管理办法》、《车船税代征代扣实施办法》、《外来企业税收管理办法》,建立了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做到了大税小税一起抓;二是针对我旗砂石料及其他矿产品市场税费收缴管理难度大的现状,建立七个矿产品流量检测站,实现了对砂石料及其他矿产品外运实时监控,防止了税源流失;三是加大重点企业的监控力度,定期开展税源调查,对全旗24户重点纳税企业进行定期抽查,分析研究企业纳税情况,并形成企业财务快报上报旗委、政府,为旗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四是通过**财政企业信息网审核企业财务快报,及时将审核数据上报上级财政部门,使上级财政部门及时了解了我旗重点企业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发展现状;五是结合部门预算改革的实施,对我旗非税收入进行实地调查预测,加大对各种收费、附加、罚没款等收缴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四、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应对危机
上半年,我局积极研究和掌握上级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扩大内需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取向、投资重点,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筛选、上报工作。上半年,我局共组织上报项目30余项,上报市级10余项,涉及资金500余万元;经市级转报自治区20余项,涉及资金15000余万元,其中:农牧业项目7项,涉及资金7600多万元;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项目15项,涉及资金1000多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项,涉及资金1300多万元;支持工业发展项目4项,涉及资金5000多万元。
五、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1、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支牧力度,支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本级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农支牧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追加拨付项目资金1131.4万元,用于防洪工程规划、饲草料补贴、北山坡造林供水工程;拨付资金251.06万元,用于整村推进、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等项目;拨付资金2376万元,用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
2、社会保障投入大幅增长
上半年,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6275.3万元,同比增加2061.5万元,增长49%。安排资金876万元,按要求提高了城镇和农牧区低保标准,保证了全旗9208名城镇低保对象6266名农牧区低保对象的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补助200万元、养老保险金补助300万元,保证了干部职工就医治病资金需要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安排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72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安排农村牧区医疗救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地方配套资金81.5万元,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166.6万元,为农牧民大病患者就医提供了财力保障;安排资金137.2万元,保证了弱势群体及大病患者就医需要;安排资金61万元,保证了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发放;争取到位就业补助资金207万元,为就业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发放“4050”下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了资金支持。上半年累计征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3980.9万元,比上年增加274万元,增长7%。
3、保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投入
**年,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资金4391万元,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其中:安排各项教育减免、补贴费用608万元,各项培训、奖励、津贴及维修维护费用100万元,安排学校公用经费367万元;安排资金231万元、争取上级教育保障金120万元,实现了全旗4428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免费教育;安排资金70万元,继续对我旗576名高中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按政策要求,拨付资金53万元,将我旗中小学班主任补贴标准由小学每人每月100元、初高中每人每月120月提高到小学每人每月260元、初高中每人每月300元;根据《**招聘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实施方案》,拨付资金57万元,用于发放**年春季学期上岗的16名外聘教师的部分工资,进一步提高了我旗教育教学质量;安排资金105万元,用于发展科技事业;安排资金588.5万元,用于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安排资金 万元,用于卫生事业发展。
4、积极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上半年,共拨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053.5万元。其中,市政道路建设3512万元、防洪工程建设2570万元、公路铁路建设1683万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1588万元,保证了全旗各项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5、保障政法部门经费投入
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保证了政法各部门经费投入不减少,新增安排平安建设经费14万元,信访基金10万元,保证了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强了政法各部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
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发展
1、整体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旗直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建立规范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充分发挥财政国库职能,规范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运行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一是对农牧区沼气建设项目及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建材进行了招标采购,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支付程序支付采购资金,顺利完成了对工程类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是对全旗范围内服务类供应商,以价格优、质量好、服务至上为标准,进行重新确定,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上半年,共完成采购任务76批次,采购资金731.46万元,节约资金77.24万元,节约率为9.1%。同时,对旗直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处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3、进一步加强财政集中核算工作
一是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的管理。将全旗专项资金、基建资金纳入财政集中核算后,严格进行“三专一封闭”管理,防止了专项、基建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结合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推行,认真做好财政授权支付核算,严格按照授权支付业务工作流程操作,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对超出现金付款限额的业务一律采用转账支付,严格控制单位及个人往来帐的增加;
二是加强财务审核监督,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在报账过程中,严把报账受理关和政策关,从原始凭证把关,对不合规、不完整、应补充和更正的凭证予以退回,纠正后予以报账;对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业务坚决不予受理;
三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服务质量。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制度,规范服务用语,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首问服务及财务分析服务,协助单位编制决算报表,加强沟通了解,解释政策,为各单位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各部门财务管理水平。上半年,共支付财政性资金11658.67万元,拒付各种不合理票据177张,涉及金额65.4万元。
4、积极推进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积极推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组织协调各苏木镇“一卡通”工作人员对全旗五个苏木镇7662户、26385人的基础信息进行了录入;
二是增设了7条VPN专线,为及时发放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开辟了网络通道;
三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年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筹备对苏木镇、嘎查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化债工作的调研。至目前,已通过“一卡通”发放四类补贴资金共计4650余万元,其中包括:农资综合补贴324.6万元、粮食直补资金86万元、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83万元,退耕还林补贴资金51.6万元。
七、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产权年检工作,通过对帐、卡、物的核对,掌握了国有资产总量,摸清了各部门家底;
二是会同旗国土资源局和房管局,对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后,划拨**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对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进行统一收缴管理,有效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避免了使用两证进行置换抵押和担保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是针对我旗部分单位存在资产帐实不符、部分资产权属不明以及个别单位擅自和随意购置国有资产等问题,组织开展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检查;
四是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国有资产购置、转让及处置手续,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上半年,共办理资产转让及处置手续5件次,原值总计33.1万元。
2、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实行政府采购申报制度,通过邀请纪检部门参与招标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监督力度。在采购工作中,坚持“合理、合法、效益”的原则,努力做到既保证采购质量,又节约财政资金;
二是根据上半年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将部分执行情况较差的单位列入检查范围,重点地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使政府采购制度得以严格执行。
3、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从加强票据管理入手,对全旗各执收执罚单位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年检。按照《**自治区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财政票据的领购实行了“凭证领购、分次限量、验旧领新”的领购制度,对不按要求使用财政票据、不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规范了票据的使用;
二是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收支两条线”清理检查工作,对全旗各执收执罚单位和部门的资金上缴情况和收费项目等进行检查,促进了“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会同物价部门联合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对我旗涉及取消和停止的收费项目进行了重点通知,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监督费、劳动合同签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等,同时要求各执收执罚单位和部门对所涉及的收费项目立即停止收费。通过取消停止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为推进我旗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加强了会计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按时完成了**年度全旗会计从业资格报考工作,全旗共有43人报名参加考试;
二是根据自治区和市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情况检查,有效地增强了对会计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三是继续进行会计人员教育培训,上半年培训苏木镇会计人员15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局从原会计监督股分设成立了财政监督股,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乌后旗**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使财政监督工作很好的融入了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升了监督能力,增强了监督实效;
二是开展了中央扩大内需资金及惠农惠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三是会同纪检、审计等部门及时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检查治理工作中,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严格监督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和征求被检查人意见制度,明确检查程序和内容,做到了严谨细致、证据充分,促进了财政监督的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
6、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
制定了《财政局资金管理办法》,从指标管理、资金拨付、帐簿登记、对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管理纳入旗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资金,规范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八、认真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我局作为扶贫团长单位,本着“认真对待、体察民情、真心帮助、尽力而为”的原则,组织帮扶小组深入帮扶点富海嘎查实地考察,制定帮扶规划,确定帮扶措施,以改善扶贫点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切入点,支持富海嘎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一是年初由我局组织,协同妇联等成员单位,深入富海嘎查,对帮扶结对户进行了一对一帮扶,为贫困户送去了慰问金及春节所需物资,确保贫困农牧民能过上一个愉快的春节;二是与有关部门协调,为扶贫点7户农牧户安装了自来水,解决了农牧户生活用水的问题。
九、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全旗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我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了《**财政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从4月份开始,全面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中,主要通过学习培训、调查研究、思想讨论,进一步深化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完善了思路、形成了共识,为活动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转入第二阶段后,我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发言材料、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等多项活动,查找出了领导班子中存在的思想政治建设力度不够、缺乏创新意识、厉行节约的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理清发展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发展举措,形成了深刻的分析检查报告,并组织群众进行了评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旗委指导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新的成绩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研究制定了“财政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建立了工作约束机制,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调整充实了部分岗位,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四型机关”活动,制定了**年干部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了学习质量和效果;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通过了“自治区及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结合当前工作需要,重新修订了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各二级单位、股室印发了“**年工作实绩考核目标”,分解下达了业务目标和党建、精神文明、综治、档案等工作任务,建立了奖惩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和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重新修订了财政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财政工作人员行为举止、文明用语、工作秩序规范等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承诺和有损机关形象的股室、个人,取消其评优选先的资格;积极组织参加了全民健身周活动,发扬了集体主义精神,树立了财政部门良好形象;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和档案管理工作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制定了方案,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分解落实了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综治、普法等工作纳入各股室、二级单位目标考核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保证了综治、普法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按时完成了2008年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巩固了自治区特级档案管理单位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