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城区人居环境的明显好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细河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起,利用2年时间,开展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细河区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城区人居环境的明显好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细河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起,利用2年时间,开展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作为煤炭和电力之城,由于特殊的产业结构和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全市生态环境有所好转。但由于历史原因,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生态环境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因此,市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启动实施此项工作,是促进科学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既是一项顺应民意、反应民愿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福祉的生态工程。
二、总体思路和具体目标
1、总体思路:以打造生态宜居城区为目标,以城区重点污染街路和区域为重点,以扬尘、粉尘治理为核心,坚持统筹兼顾、立足长远、源头治理、务求实施的原则,采取管治结合、疏堵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整治的措施,对城区空气环境全方位进行整治,努力建设空气清新、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城区环境。
2、具体目标:从2015年4月10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利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管理。
初期目标:到2015年6月末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启动各项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整治各类违法法规行为,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在3个月至半年内实现明显改善。
远期目标:到2017年6月末前,源头治理重点工程完工,城区功能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毕,城区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扬尘和粉尘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根治,城区整体形象明显提升,初步形成生态宜居城区。
三、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主城区内。
四、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道路硬化、绿化和净化
1、加快城区道路硬覆盖建设。着重对城区内主干道交叉延伸的辅路、没有硬覆盖的小街小巷、人行步道及破损路段进行改造和修缮,做到城区道路平整完好,边石齐全。(2015年12底前完成)
2、加大城区绿化覆盖率。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区管路段、住宅小区内空地及绿地内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2015年12月末前完成)
3、做好城区拆迁和施工现场降尘。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利用市现有设备用于城区扬尘和拆迁、施工工地的降尘工作。
4、做好城区街路的净化工作。加大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力度,提高城区主干道的机械化保洁频率。对遗撒严重的路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使用高压清洗车进行清洗冲刷,确保城区主次干道整洁干净。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细河公安分局、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交通警察支队细河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六家子管委会
5、落实企事业单位、个人“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专业化和社会化结合方式,因地制宜的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区道路两侧绿化、养护管理。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
配合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六家管委会
(二)建筑施工扬尘整治
1、严格实施密闭施工。城区内各建筑施工和拆迁施工现场要按照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进行封闭。
2、严格管理进出施工现场车辆污染。施工工地出入口硬化处理不小于8米,其他裸露地面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工地出口内侧必需设置洗车平台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等设施,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
3、严格管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建筑施工和拆迁施工场地内堆放的残土、沙石、水泥等易飞散物料必须做覆盖、喷淋等防尘处理,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专职负责人和扬尘污染值班管理制度。
4、严格管理建筑垃圾排放。处置、清运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必须取得垃圾排放手续,并按指定地点、指定路线排放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细河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细河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及六家子管委会
(三)道路施工扬尘整治
配合市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实施全程管理。在城区内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及时清运施工残土、砂石废料,做到工完料净地清。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
(四)运输扬尘整治
1、严查散流体运输洒漏。对城区人民大街、玉龙路、出口路等散流运输车辆重点行驶街路,开展运载煤炭、泥土、沙石、水泥等散流体的机动车专项治理。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必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扬撒脱落。(2015年6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
配合部门:交通警察支队细河大队、阜新市交通局直属分局
2、实施货车限时限路段通行。2015年6月末后,中型以上物流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不得进入主城区主要街路行驶,其他中型以上货车限时段、限路线通过城区。
3、依法查处货运机动车违法运输、运营,实施文明运输保证制度。结合散流体运输专项治理,对不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和超载、超限擅自改装改型的货运车辆进行查处;对运载洒漏货运车辆收回交警部门签发的通行证。
责任单位:交通警察支队细河大队、阜新市交通局直属分局
(五)废气排放整治
1、加大城区重点排放企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对城区内废气排放重点企业的全天候监测、监控,对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厂区内有煤炭、粉煤灰、炉渣等露天堆场,采取棚、库、罐密闭,进行喷淋、苫盖操作,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2、规范城区餐饮油烟排放。2015年6月底前对全区开展一次普查,严禁餐饮企业不按标准安装使用排烟装置。
3、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现象。及时查处并制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秸秆、落叶、垃圾以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现象。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细河分局
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细河公安分局、细河区地税局、细河区国税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六家子管委会
五、整治步骤
此次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整治行动集中在2015年4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展,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25日):4月15日前,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六家子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整治工作。4月15日前,开展部署动员工作,签订责任书,下达任务分解表;4月中旬前,完成各类污染源排查、建档工作;4月25日前完成整改通知下达。区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4月25日--6月20日):集中开展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4月17日开始,各牵头单位组织配合部门,集中力量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拆迁改造、废气排放、露天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行动。区监察局对整治行动全程开展督查问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3、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6月22日前,各责任部门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纠自查。6月25日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6月末前,组织全区拉练检查,考核验收。
4、巩固提高阶段(7月至今后较长时期):建立环境空气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空气环境综合整治与城区环境建设统筹考虑,保障整治行动所需的人力物力,细化量化责任落实,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严格依法行政。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坚决依法查处。区法制办要为整治行动提供准确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细河公安分局要保障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区纪委监察局要对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问责,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3、强化督导考核。区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行动开始后,各牵头单位要在每周四16时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到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信息,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在联系会议上通报批评。同时,区政府将约谈主要负责领导。
4、营造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工作,发动企业和群众广泛参与,营造环境空气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区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对治理工作进行采访、报道,表彰先进、曝光问题,全面推动整治行动不断深入。
5、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要以此次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快源头治理工程建设,制定完善相关的长效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使空气环境质量管理工作步入立足长效的经常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白 鸥 区长
副组长:李秀廷 常务副区长
王 迪 副区长
赵 彬 副区长
成 员: 辛立石 区监察局局长
赵红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福山 区督查室主任
孙丽娅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何广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亚兴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艳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文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洪鹏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朴成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维 国土资源局细河分局局长
李耀军 细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佟德生 交通警察支队细河大队大队长
王 闯 市环境保护局细河分局局长
李志文 市综合执法支队细河大队大队长
赵 刚 阜新市交通局直属分局局长
王云成 细河区国税局局长
佟炳忠 细河区地税局局长
安成军 四合镇镇长
郝 薇 北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包振和 东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冬梅 学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彬彬 中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宝玉 六家子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魏艳华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