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委办发[2016]29号)、《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连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海州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委办发[2016]29号)、《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连城管发[2016]45号),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我局创卫工作,特制定《海州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彻底整治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大力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改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面建设“干净连云港”,确保2017年全面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工作步骤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20日)
1.成立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导员,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是本科室、本单位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自条块的创卫工作。(5月20日完成)
2.制定实施方案。依据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区目标任务分解表及区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5月20日前完成)
3.召开推进工作会议。召开全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工作会议,下发《海州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与各责任主体签订目标责任状。(5月20日前完成)
4.细化工作任务,分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工作任务,逐类逐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每项任务具体到点,责任落实到人。(5月20日前完成)
5.营造创建氛围。在城区范围内设置的各类广告中,创卫公益广告达到20%;垃圾转运站、公厕设置创卫宣传标语。(5月2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6年5月10日-2016年6月30日)
1.实施环卫设施硬件整治达标工程。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新建、改建、维修公厕、转运站,确保建成区内无旱厕;重点抓好垃圾池撤池换桶,增设、更换垃圾桶、果皮箱。新建改建公厕、转运站6月底前开工建设,增设、更换的垃圾桶、果皮箱6月底前完成投放。
2、实施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达标工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责任主体根据任务分工,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对早、夜市饮食摊点、疏导点要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乱张贴、乱吊挂、乱堆放等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无破损残缺;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5月20日前启动开展)
3.实施环境整洁专项整治达标工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以治脏为突破口,重点组织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铁路沿线、拆迁地块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密闭运输、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建筑装璜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的长效管理机制。(5月20日前启动开展)
4.实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达标工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我局牵头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污水排放设施建设、道路硬化建设、无害化户厕改造任务。(6月底前启动建设)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16年7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7月至10月进一步整改提高,7月上旬对创卫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照创卫标准及省级暗访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开展集体攻坚整治活动,查漏补缺,10月底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做好迎接国家暗访准备。
三、工作任务
详见《海州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创卫目标任务。
(二)细化目标责任。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和创卫任务分工,分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把创卫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主体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创卫宣传活动,建立创卫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映创卫进度和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四)强化督查。区纪委派驻区城管局纪检组在创卫期间将创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近阶段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每周至少组织2次创卫专项督查,每2周出一期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