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柳城县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春季大行动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4-27 13:4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春季大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柳州市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柳食安办〔2016〕6号)和2016年柳城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狠抓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柳城县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春季大行动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柳城县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春季大行动实施方案(完整)


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春季

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春季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食安办〔20166号)和2016 年柳城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狠抓食品安全重点领域治理整顿,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和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超市农贸市场生鲜食品追溯、网络食品、螺蛳粉、保健食品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企业全面落实“第一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形势稳步向好,杜绝和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着重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大规模、多回合、高频次的农药残留监测,逐步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大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监测抽查力度,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监管,定期开展督导巡查和产品抽检。着重加强饮用水、食用油、白酒、乳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开展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整治。指导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市场准入等制度;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和超市快速检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强化风险防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和计生局)

(三)开展网络食品销售整治。推进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管;落实主体准入、日常监管、产品抽查、信息公示等监管手段,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食品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四)开展螺蛳粉专项整治。加强柳州螺蛳粉地方标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加大对螺蛳粉原材料的追溯和抽检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方案另行制定)

(五)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保健食品流通秩序,全面整治中老年群体保健食品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老年群体保健食品消费安全。(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方案另行制定)

(六)开展区域性的食品安全整治。加强学校及其周边、农家乐、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米粉店、铁路公路交通集中就餐区域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加强对熟肉制品、花甲螺、自制油炸面制品、腐竹、自制火锅底料、食用油、盐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强对备餐间、凉菜间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问题的整治,监督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市容局、县旅游局)

(七)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食品违法犯罪打击行动,突出打击生产销售地沟油、病死猪肉、伪劣调味品、假酒和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发现的食品违法犯罪线索要主动摸排,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彻底打掉一批制售假劣食品的经营者、参与者、获利者,彻底捣毁制售假劣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确保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三、工作步骤

2016 3 月至5 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 3 19 日至3 31 日)。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结合日常监管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步骤合理,责任到单位、到岗、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 4 1 日至5 20 日)。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各项检查记录,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日常工作中排查出的重点食品隐患、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综合治理,查处一家,规范一片,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 5 21 日至5 31 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制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各单位于2016 5 24 日前,将本系统开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县食品安全办。(联系人:吴鲜,联系方式:0772-7621015,传真:0772-7616111,邮箱:lc-sp@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春季大行动工作。各乡镇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一把手亲自抓,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任务目标。县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单位之间、区域之间协作,确保整治工作形成合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大惩处力度。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公安机关要明确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案件,认真梳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在掌握和固定证据的基础上,组织警力开展集中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四)注重社会监督。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工作,防止散布和炒作虚假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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