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2016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隆安县“扶贫日”活动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县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6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16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县2016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二、主要内容
广泛宣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将10月份作为全县的结对帮扶行动月,在此期间,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挂点联系贫困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指导协调解决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定点帮扶单位要到帮扶联系村开展走访、调研、送温暖等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走访。(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扶贫办。)
(二)开展扶贫捐赠活动。组织各定点扶贫单位开展扶贫捐赠活动,所募集的款物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统一管理,优先用于本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或发展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三)召开“第一书记”工作座谈会。在扶贫日期间,组织召开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座谈会,听取“第一书记”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第一书记”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贫困村精准脱贫工作的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致全县贫困户帮扶干部的一封信。以隆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出致全县贫困户帮扶干部的一封信,进一步激发帮扶干部参与全县脱贫攻坚战的热情。(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积极参与上级开展的各项“扶贫日”活动。在扶贫日活动期间,区、市举行党旗领航“微助八桂”扶贫公益平台启动仪式、举行广西首届新华网“精准扶贫你我同行”金点子大赛启动仪式、录制扶贫日特别节日、开展市内对口帮扶项目会商落实协调活动等。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组织人员积极参与。(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三、宣传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手机报、微信、宣传横幅等各种载体,依托“扶贫日”活动,宣传好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政策和典型事迹等,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县属各类新闻媒体要及时转发关于上级领导集体重视扶贫工作,扶贫开发取得的成就等综述文章,及时宣传我县脱贫攻坚战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扶贫日”的社会影响。
四、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扶贫日活动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活动方案,切实承担起各自所负责的重点任务,组建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并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全力协同牵头单位共同推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相关活动。
(二)制定方案,积极协调。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事宜,开展行业扶贫调研,发表扶贫系列文章、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各牵头单位、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活动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上下统筹,广泛动员。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的活动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募集、调研、慰问等活动。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注意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
(四)规范管理,接受监督。积极推进扶贫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扶贫日募捐款物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级各部门要对“扶贫日”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6年10月1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及“结对帮扶行动月”、定点扶贫单位扶贫捐赠等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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