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总结】县文广局体制改革总结(全文)

时间:2023-04-27 12:3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县文广局体制改革总结自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县按照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有关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总结】县文广局体制改革总结(全文),供大家参考。

【文化总结】县文广局体制改革总结(全文)


县文广局体制改革总结


自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县按照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有关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着力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为增强文化软实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涉及全局、关系长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县进一步提高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改革求发展为基本理念,以改革促突破为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方面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把改革作为贯穿近期各项工作的一条主线和第一位任务,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高效率高质量抓好各项改革工作。

(二)政策支持到位

改革攻坚阶段,重点和难点都比较集中,要取得突破,有力的政策支持至关重要。转企改制的单位县歌舞剧团,底子薄、基础差、历史包袱重、遗留问题多,更需要在政策上支持到位、在财政上投入到位。县人事、财政、编制、工商、社保等部门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打破常规、特事特办,讲规定重实效、讲程序不拘泥,着力解决好改革成本支付、人员分流安置等问题,形成鼓励改革、支持改革的政策导向。

(三)工作措施到位

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关键要有真招实措。县自20118月开始启动文化体制改革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特别是今年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动员部署以后,我县进一步加大了重视力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于511日和510日再次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县歌舞剧团体制改革等问题,在征求县四套班子领导及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并下发《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县歌舞剧团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等两个文件。并明确了改革的几个基本原则,即: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以人为本,善待职工、厚待职工的原则;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攻坚克难稳步推进

按照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正以有组织、分阶段、分步骤、倒计时的改革策略积极稳妥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一)大力推动文化、广电、新闻“三局合一”改革

20106月,县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合并成立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形成了统一的文化行政主体。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

20109月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挂牌成立,明确了原来的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单位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为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编制7人,实现了统一的综合执法,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局台分离”、“两台合一”改革有效加快

20041月,县有线电视台网台正式分营,广电网络参与整合,成立省广播电视传输有限公司分公司,公司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经营,完成了工商、税务登记。实行“局台分离”、“两台合一”,已成立县广播电视台,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合理促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力推文化体制改革有序开展

(一)明确转企改制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县歌舞剧团转企改制,实现由事业单位向企业单位的转变,促进文艺团体发展规模得到扩大、发展活力充分激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适应市场能力明显提高,

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创新、依法营运的新型文化市场主体。转企改制歌舞剧团要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健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艺术生产和营销机制。

(二)坚持基本原则

分级负责,整体推进。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

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团施策。

以人为本,善待职工、厚待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财政支持不减少;珍惜人才、尊重人才,激发广大演艺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做到改革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确保参改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按照“人员安排院团转企做大做强”的步骤,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有序推进。

(三)深化转企改制内容

根据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文件要求,我县已撤销县歌舞剧团,注销了县歌舞剧团法人代表,组建了竹乐演出有限公司,企业化管理,紧贴市场做大生态旅游、竹乐表演等竹乡旅游文化。公司隶属县文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该项改革方案已于511日中共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正在实施中)。

(四)已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

1、安置

对转企前县歌舞剧团编制内的正式职工,采取退休一批、辞退一批、调转一批等办法分流安置。

①按照赣市府发〔20055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在编不在岗部返岗人员进行辞退5人。

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未达到退休年限,具有艺术培训、创作、研究能力的人员可以调转一批,即调转到其他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编制跟着人员走,将来人员减少一个,编制核销一个,目前,调转人员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新成立的竹艺演出有限公司拟在大、中专艺术院校中公开招录人员,并通过市场运作,聘请10名签约演员。

2、安置原则

①凡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或男性工龄满25年、女性工龄满20年的舞蹈、武功、管乐等人员,经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前退休年限视同工龄计发退休费,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期间,照常晋升薪级工资。

②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5周岁,或男性工龄不满25年、女性工龄不满20年的,具有艺术培训、创作、研究能力的人员,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将其安置在本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条件和数量,由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和编制情况,商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确定。

③原歌舞剧团转企后,对转为企业身份的职工,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转企职工原有基本工资总额由财政转入企业(以后“退一减一”),确保其转企后在岗收入不低于原有基本工资水平;通过演艺收入及财政场次补贴收入解决绩效收入;原由财政负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继续由财政安排。转企职工不再保留事业单位档案工资,与转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

④转企前的团领导班子成员,自愿转企的可提名为转企后公司管理层人选,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程序聘用。

⑤对限期不返岗的人员已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文件规定进行辞退。辞退费发放标准为:按本人年基本工资总额,工作15年的60%一次性支付;工作510年的65%一次性支付;工作10年以上按75%一次性支付,工龄核算从见习期起,返岗人员视同在编在岗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含医保、社保、公积金)。

3、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①转企时办理提前退休人员,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转企后执行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调整政策。

②转企后,自工商登记的次月起,职工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③转企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转企时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由县财政会同县人社部门商定。转企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转企时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据实抵补给个人。

④转企前参加工作、转企后在企业退休的原国有文艺院团职工,其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同时参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办法,由同级财政安排资金发放生活补贴。

⑤转企后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后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提前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提前退休人员和转企职工享受医疗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县财政会同人社部门商定。

⑥以上所需的各项财政资金,由财政局会同人社局、文广局逐项核定,统一拨入文广局,其中安排给企业的资金,文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给企业;补助给个人的及时足额发放给个人。

(五)加大财税支持做好资产处置

县歌舞剧团现有资产由国资办牵头,财政、审计、文广三家进行清产核资、评估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并注入企业固定资产。(此项工作已完成,经评估,剧团现有固定资产97.6万元。)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改制经费到位

(一)为支持和促进我县演艺事业的发展,剧团转企后,原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和创作专项经费等由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继续拨付;由财政对转企的剧团给予场次补贴;对其演出场地建设和使用以及设施设备改选更新予以支持。

(二)为确保转企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据实安排专项资金200多万元用于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其中:竹艺演出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辞退人员安置费约4万元/人,拨付专款40万元用于新成立的演出公司购置演出车、灯光、音响等设备。同时用于工商登记注册、资产评估、审计、人员辞退补偿等转企相关开支,并一次性注入剧团转企后公司启动资金。

(三)剧团转企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及相关税费。

五、乘改革之风、推文化繁荣发展

文化的繁荣发展是波澜壮阔伟大事业的呼唤,是人民群众文化和精神的迫切要求,是党和政府及人民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在文化体制改革的春风里,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县崇文尚德的理念一定会绽放出无比绚丽的光彩,竹乡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即将指日可待。

推荐访问:体制改革 文化 文广局 【文化总结】县文广局体制改革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