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西乡塘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西乡塘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西乡塘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落脚点和出发点,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方便人民群众掌握涉及切身利益的公众环境信息,努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开创城区环保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介,及时、主动、准确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以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关注、参与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西乡塘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环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组 长:城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
副组长:城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城区工信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政务办分管副主任
城区档案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文新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区环保局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四、公开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区环保工作实际,重点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环保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环境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七大类:
(一)环境质量信息
主要公开环境空气等方面的信息。
(二)污染减排信息
主要公开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目标、分配落实及进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三)污染源监管信息
主要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四)环境执法信息
主要公开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企业名单等方面的信息。
(五)环保审批信息
主要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受理、拟审批意见和审批决定,中午、夜间施工审批结果,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排污费征收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六)环境安全信息
主要公开重大、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七)环境信访信息
主要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环保舆情应对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五、公开方式
环境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西乡塘区政府门户网站;
(二)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
(三)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
(四)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主页);
(五)“西乡塘发布”微信平台。
六、公开形式及频次
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上主要公开环境综合信息,公开的形式为集中公开,公开的频次视环境信息社会关注度的高低分为每周或每月一次,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在西乡塘区环保局官方网站上公开的频次为每周一次,环境综合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上公开的频次为每月一次。
在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主页)、“西乡塘发布”微信平台上主要公开各类环境保护具体信息,公开的形式以集中公开和分散公开相结合,公开的频次不限,原则上应当在该环境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
七、任务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的原则,由城区保局具体负责环境信息的编制工作,并负责将每周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及每月环境综合信息分别报送区委宣传部、工信局、政务办、档案局、文新体局,然后由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在各自领域将城区环保局报送的环境信息进行公开。具体任务分工为:
城区环保局:负责环境信息的编制、保密审查及报审、报送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南宁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负责将本部门形成的各类环境信息按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城区环保局官方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主页)上进行公开。
区委宣传部:负责将环境信息在“西乡塘发布”微信平台上进行公开。
城区工信局:负责将环境信息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城区政务办:负责将环境信息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公开。
城区档案局:负责将环境信息在城区档案馆进行公开。
城区文新体局:负责将环境信息在城区图书馆进行公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上来,将其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途径,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为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地把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准确上报环境信息,及时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对接城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实行环境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月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在完成各自负责的环境信息公开任务后,于每月5日前将有关情况通报城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环保局,联系电话:3921655,邮箱:xxtqhbj@163.com),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组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上报城区政府后通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提高效率,及时公布
城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简化流程,依法依规公开环境信息,确保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对不依法依规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事务、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内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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