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兴宁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改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27 10:2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阶段性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兴宁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保护和生态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兴宁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改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兴宁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改方案【优秀范文】


环境问题阶段性

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阶段性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兴宁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和抓手,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环境问题整改,着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整改目标

(一)明确目标,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按照“分类负责,行业主管,属地负责,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的原则,开展环境问题整改,按照期限按时完成,确保辖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污染大幅减少,生态环境稳中趋好,环境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二)实施清单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环境问题归纳整理,实施清单制,主动认领,坚决整改到位。对确定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五个不放过”原则,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等,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各辖区各部门(行业)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三)举一反三,加快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不断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等各方面强化机制保障,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三、整改措施

(一)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

1.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开展好扬尘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提高空气质量。严格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加快城区污染企业搬迁,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2.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持续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

3.着力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律和守法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

(二)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

1.加大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确保违规建设项目“清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环保备案和排污许可制度,实现达标排放。

2.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拉网式排查行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出的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拆除、关闭。

(三)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1.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继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化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守法常态。

四、整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门力量,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

(二)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的,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镇、各街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严格督导检查。加大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五、整改要求

(一)强化行动,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整改任务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所有措施都要细化设置时间节点,明确目标、责任人、进度,抓好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各项整改工作,铁腕执法、疏堵结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二)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南宁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转办的所有举报件,按照“一案一档”要求进行分类归档。同时,要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杜绝反弹。

(三)注重引导,加大投入。环境问题涉及企业事业单位是整改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注重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保责任。要加大资金投入,在对应领域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及优惠,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

(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城区各部门和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上下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问题。要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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