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武隆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7 09:2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深化新一轮“蓝天行动”措施,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武隆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武隆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深化新一轮“蓝天行动”措施,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全市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集中解决好大气污染问题,确保全县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2014年水平。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标或比上年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控制燃煤及工业废气污染

禁止经营性燃煤,控制民用燃煤。县城区要制定城市建成区分年度的燃煤控制方案,以社区、场镇为单位创建无煤区域,已建成无煤区的要定期联合执法,巩固创建成果。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工地食堂禁止使用燃煤,一律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县城区居民禁止使用散烧原煤、型煤,各乡镇场镇逐步减少使用固硫型煤,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严格环境准入。新建项目原则采用天然气、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使用燃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水泥工业、钢铁企业、烧结砖瓦窑企业。提高准入门槛,重点引进工艺先进的大型企业。鼓励工业企业特别是燃煤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集中治污。

深度治理工业废气,控制工业堆场尘污染。大力推进实施并确保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对影响群众健康的大气污染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直至达标或关停。对重点控制区,特别是人口集中居住区的煤场、矿场、渣场,料堆、灰堆、沙堆等易扬尘场所要采取规范化隔离或覆盖等防尘措施,有效控制粉尘污染。

(二)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城建、市政、交通、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制定扬尘控制执法方案,督促企业全面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规范,落实施工围挡、硬地坪施工、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密闭运输、工地食堂禁止使用燃煤等五项强制规定。创建或巩固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

着力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道路冲洗、洒水和清扫保洁力度,逐年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的比例。加大密闭运输的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健全扬尘控制的考核机制,每月对冒装撒漏、带泥上路、无证运输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运渣车进行检查。推广改性沥青路面,硬化城乡结合区域道路。规范建筑渣场设置和管理。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管理,从严管理建筑渣土准运证管理,关闭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建筑渣土消纳场。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

(三)控制餐饮业及其他废气扰民

禁止在居民楼和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从事产生油烟等污染扰民的活动,新建、扩建、改建餐饮项目必须通过环评审查,油烟治理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强力推进扰民严重的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确保油烟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解决市民投诉举报的大气污染扰民热点难点问题。

县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及露天焚烧垃圾、树叶、沥青、塑料、橡胶、皮革、油毡,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废气的行为,鼓励综合利用。

在机械、电子、印刷、家具、涂装、汽车修理等行业逐步开展废气扰民的污染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油漆及粘结剂产品,建筑内外墙涂料应逐步使用水性涂料。

(四)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大力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全县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鼓励机动车改造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大出租车、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的力度,新增出租车、公交车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加大柴油车冒黑烟上路行驶查处力度,鼓励并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五)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

减少城市裸露地面,实施城市裸露地绿化和植树种草,建设都市生态公园;减少城乡结合部裸地、荒山、荒坡。控制大面积裸露地,县城区内的土地整治项目、土石方施工工地、房屋拆迁项目现场在2个月内未建设的要采取覆盖或简易绿化措施。

(六)加强大气污染应急管理

根据《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县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389号)要求,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管理工作机制,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启动实施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引导公众做好防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15日—425日)

县政府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专题会,明确各部门目标任务并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426日—630日)

一是即日起至5月上旬,重点开展城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部门结合扬尘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对县城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渣土消纳场、运渣车辆扬尘、工业企业废气和码头、堆场扬尘,绿化带植物积尘,野外焚烧烟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要求相关企业及责任人按照施工作业八项规定、露天堆场五项规定、建筑消纳场四项规定、城区清扫保洁五项规定等环保措施进行整改。对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的企业及责任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及时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及时公布案件信息。二是5月上旬至6月开展餐饮油烟、油气回收、机动车尾气、燃煤小锅炉等废气的专项治理,继续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效。

(三)巩固督查阶段(71日—1031日)

巩固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针对扬尘污染防治和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会,制订相应办法、措施,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县督查室加大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同时,做好迎接市上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抽查、督查准备工作。

(四)总结和信息公开阶段(11月)

1120日前,县级相关部门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梳理汇总上报县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环保局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武隆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大气污染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及宣传报道。县发改委负责调整产业布局,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配合开展油品质量升级的推进工作。县经信委牵头实施大气污染重点企业环保搬迁停产关闭工作,负责建成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及燃气供应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并监督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县公安局负责新车入籍控制排气污染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对冒黑烟车辆的专项整治,以及对黄标车、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协助县环保局开展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协助市政部门开展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执法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县城区房屋拆除工程扬尘控制监管;实施采(碎)石场关闭和矿山整治工作。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对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城乡建委负责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控制,对工地扬尘控制实施监管;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合理布局,督促排放不合格以及到期的临时搅拌站停止生产。县交委负责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对施工扬尘和码头堆场扬尘的控制实施监管;负责进城道路硬化、所管辖公路的扬尘控制及两侧裸地、土坡的绿化覆盖;负责新增出租车、公交车和区间客车使用清洁燃料。县市政园林局负责完善道路、渣土消纳场扬尘控制制度及规范,对道路、渣土消纳场扬尘控制实施监管;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维护施工的扬尘控制;负责污水处理、垃圾清运与填埋过程中的恶臭控制;牵头推广全密闭功能运渣车并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监管;牵头做好城区道路维护和沥青路面改造,负责查处建成区占道经营和露天焚烧行为;对园林施工扬尘控制实施监管;加快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和水土保持工作。县农委负责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推广、农业氨污染控制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工作。县商务局会同中石油、中石化武隆分公司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负责国家标准车用燃油的供应使用工作。县林业局牵头负责建成区之外裸露土地的植树种草和退耕还林工作;配合县国土房管局开展对采(碎)石场的关闭和对矿山的整治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县规划管理中心负责绿地建设规划,负责城区绿化保护、生态恢复和保护的执法监管,按照技术规范监督落实违章建筑拆除过程中的防尘措施。县工商局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餐饮油烟治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强销售市场车辆排放达标审查管理;做好罚没品及假冒伪劣品的绿色焚烧工作。县质监局负责按规定标准实施对车用燃油、燃气的质量监管,负责CNG汽车、易撒漏物质全密闭运输车的质量监管;开展车用油品定期检测、信息公布和执法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大气污染气象分析和预警所需的气象数据,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县城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分析大气污染的气象原因;负责在冬春季节启动空气污染预警,及时实施人工增雨。县食药监局负责餐饮行业监督管理,配合环保等部门开展餐饮服务业许可前置条件审查和餐饮服务许可事项的现场核查。县督查室负责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纳入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各乡镇协助各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动机制,做好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大气污染排放清单、预警应急等信息的发布和共享,组织开展大气污染联合执法,形成联防联控、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广泛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大气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教育。鼓励媒体科学、客观解读空气质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内容,跟踪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监督、批评环境违法行为。

联系人:雷雪,联系电话:77726769,传真:77722308,电子邮箱:101725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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