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方案】县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司法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6 19:45: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3年司法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司法局、县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有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县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司法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县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司法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013年司法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司法局、县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序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1、各乡镇司法所;

2、法律服务行业,包括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4、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落实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个性评议内容

1、司法行政机关

1)促进发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转变职能。顺应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3)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

4)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法律服务行业

1)诚信服务。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无强制服务、乱收费等问题。

2)高效服务。主动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按规定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3)优质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推行各项利民便民措施,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5月)

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评议工作机构,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研究提出2013年度重点整治的23个评议选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调查评议阶段(6月至8月)

1、查摆存在问题。要对照评议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组织明查暗访。要有计划地组织民评代表到基层单位、法律服务窗口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要定期向民评代表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3、开展选题评议。要对研究确定的选题评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经常性检查,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做到有安排部署、有评议方案、有检查记录和工作总结。

4、开展“面对面”评议。适时召开评议大会,通报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邀请评议指导组、评议代表进行点评。主要领导要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表态,能够当场解答的可当场解答,一时无法解答的,经过调查研究以后向评议代表反馈。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至10月)

1、整改落实。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梳理归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件一整改。

2、整改反馈。要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包括纠风办反馈的个案整改情况上报纠风办。

(四)工作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1、督导检查。要组织对所属基层、直属单位和法律服务窗口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

2、接受工作考评。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评议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并按要求上传纠风网站,接受纠风部门的网络动态监管和工作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的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条件。各基层司法所和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法律服务行业评议工作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着力解决问题。要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纠建并举,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都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行风的满意度。

3、注重搞好结合。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结合起来,善于借力,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在组织开展业务工作检查考核中,要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纳入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改进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全系统上下进一步形成“务实高效、公正廉洁、便民利民”的良好风气。

4、严明评议纪律。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编造评议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确保评议工作做到事实求是、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