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方案】区司法局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6 19:45: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司法局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根据区委有关要求和区直机关党工委宣区直字[201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中心组学习具体情况,对中心组学习工作做如下安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区司法局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区司法局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


司法局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有关要求和区直机关党工委宣区直字[201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中心组学习具体情况,对中心组学习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各级重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营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思想理论氛围,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实干兴邦的思想理论氛围,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科学理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范围能力,深入推进打造强区名城,知名美好建设。

二、学习内容

根据省市区有关精神,今年中心组学习重点突出七方面内容:(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深入学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三)深入学习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专题学习。(四)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五)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六)深入学习区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七)深入学习做好本职工作的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形式

坚持理论学习与民情调研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与部门实际相结合,上级要求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全力推进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学、问相结合,看、记统一,读、思同步的学习新模式,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学习秘书。组长由书记担任,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中心组的学习及相关活动,审定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和学习研讨的专题,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并作学习总结。副组长由政治处主任担任,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成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指导学习秘书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学习秘书由政治处工作人员担任,主要是组织草拟学习计划,协助落实学习人员及学习安排等事项,并承担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各项具体筹备事宜。

(二)创新学习形式。在加强集中学习和读书自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读书、理论征文、讲党课等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三)紧密联系实际。要把政治理论学习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同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自觉用理论学习的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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