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71号)精神,区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方案】重庆市潼南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71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开展我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现结合潼南实际,制定我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2015年底前,完成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建立区级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工作任务。开展城区市政地下管线以及跨区县长输管线的基础信息普查,获取管线的地理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全面了解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在管线普查与更新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完善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现信息的共建共享。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范围为潼南城区建成区内的市政管线和区域内跨区县的长输管线,不含小区内部自建管线。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的管线种类包括各类埋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通信(含广播电视)等管道(沟、廊)和线缆及其附属设施。普查与更新应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压力、压强、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二)开展地下管线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具体情况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建立与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全区的地下管线数据库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各类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在做好保密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共建共享,为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应急抢险提供服务。
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不同的服务模式,既服务政府部门,也服务管线权属单位。系统建设应遵循标准统一、服务差异化的原则。全区地下管线系统数按区域和专业类别相结合的模式向各镇街、政府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提供服务。各管线部门及管线单位的管线数据应定期汇交,经质检合格后进入全区数据库,为区级政府部门提供服务。我区管线数据定期汇交至全市数据库。
(四)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
依据《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4号)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实施管线工程放线、验线、竣工核实测量,及时获取管线更新数据,更新相关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各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将管线更新信息报送区规划局,保证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参考数据整理
管线权属单位和其他管线信息管理部门应及时整理所属地下管线的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的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
(二)管线取舍标准
(三)普查与更新要求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应在已有管线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其中,已有普查管线数据和竣工实测管线数据在与新增管线进行衔接后可直接利用。其他管线设计、施工、竣工资料在利用前,需评价和核实资料的准确性和可利用程度。普查与更新的新增管线要与已有管线进行衔接。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主要针对未开展地下管线普查的区域,采取全要素普查的方式普查。对已交付使用的地下管线,以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管线数据为基础,进行现场调查、探测。对在建地下管线则要求覆土前进行测量。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更新主要针对已开展过地下管线普查的区域,采取查漏补缺的方式更新。在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新增管线数据的基础上,探测和调查新增管线。管线权属单位对所提供资料质量负责,资料应真实、准确、现势性强,须通过质量检查和坐标转换,并满足数据库要求。
隐患排查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管线权属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开展。
(四)成果要求
1.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要求
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地下管线数据、元数据,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等数据。地理信息数据主要是地理空间框架要素,地下管线数据包括各类管线及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和几何形状等,元数据包括探测单位、探测人员、探测时间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地下管线信息,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2.地下管线数据库要求
地下管线数据库应建立管点表、管线表、设施面表、工程信息库文件结构表等数据表。全区地下管线数据库对区级部门和各管线权属单位按权限和区域提供共享服务。
3.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求
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放大、缩小、全屏、漫游、图层控制、数据加载等基本功能以及查询、统计、编辑入库、分析、管理等专业功能。系统应具备完善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五)涉密资料管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四、组织实施
按照渝府办发〔2015〕71号文件要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领导我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相关职责,统筹做好管线普查工作。
(一)成立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潼南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区的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规划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新城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自来水公司、区电力公司、区天然气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电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统一领导,推动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负责普查与更新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
副组长单位区规划局主要职责:负责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负责制定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技术规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城区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区级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建立地下管线动态更新机制。
副组长单位区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标准,对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督办。
2.领导小组在区规划局下设潼南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规划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联络人员和管线权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区地下管线普查办主要职责: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与更新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技术规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工作。
(二)管线权属单位工作任务
按照领导小组和管线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组织和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向区地下管线普查办汇交;负责所属管线建设时间、运行时间、压力、电压等属性的普查与更新;负责所属跨区县长输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对普查与更新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负责所属管线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
(三)普查实施
1.区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城区市政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工作,建立和完善区级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区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标准,对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督办。
3.各管线权属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质量保障
按全市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地下管线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普查与更新工作检查验收质量保障制度,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
(二)经费保障
1.城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工作以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经费由区级财政和管线权属单位按各自50%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今年开展的城市市政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以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初步估算为570万元。
2.跨区县长输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经费由管线权属单位承担。
3.隐患排查工作经费由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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