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方案】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6 18:2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要求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质监方案】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

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要求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15422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粤质监〔201677)及《清远市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清府办〔201657号)精神,为切实搞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在我市稳步实施,加快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结合清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是简政放权、转变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突破,是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重要抓手。201511日以来,全国12个省市开展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试点。通过试点,强化了企业在标准制定和实施中的主体地位,有效落实了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了企业新技术形成新标准、新产品的效率,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落实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化创新活力充分释放,企业制定标准主体作用和标准引领作用有效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得到更好落实。探索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事中事后监管与质监日常监管工作的衔接贯通,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规范、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协调呼应的共治格局,形成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

三、自我声明公开方式及内容

(一)自我声明公开的方式。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指企业自主将企业依法制定并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或服务标准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pbz.gov.cn)或“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bz.org.cn/)上自我声明公开。国家标准委组织试点期间地市搭建的自我声明公开平台应满足《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维方案〉、〈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标准〉等技术文档的通知》(标委办地方函〔201613号)要求,与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将相关信息实时传送至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公开声明信息由企业自行登录网上平台注册填写。

(二)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在《标准化法》修订前,实行企业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与行政备案并行,企业应当自企业产品标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或销售产品之前,自行完成网上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企业产品标准实行备案的形式之一,企业产品标准全文自我声明公开后视同企业完成产品标准备案。对已经完成自我声明的企业产品标准,如果企业需要,仍可到质监部门纸质备案。产品标准不应含有企业的生产工艺、配方、流程等不能公开的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企业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应包括: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号;执行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应公开企业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对应的检验试验方法,企业也可选择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文本。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我声明公开所执行的服务标准。

企业应根据生产技术条件改变和产品更新需求及时复审企业产品标准。复审结论为修订的,修订后重新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复审结论为废止的,应当声明废止。企业产品应符合产品生产时有效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的要求。当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新名称重新办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四、工作任务

(一)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并引导企业自主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明确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方式和途径。做好政策宣传与培训。

(二)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服务体系。根据制度建立的实际情况,以各类标准化中介咨询机构为依托,健全企业标准化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鼓励各类专业机构提供市场化的标准化专业服务,建立健全满足本地区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特点的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体系。

(三)探索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内容的监督检查机制,纠正和查处不实的自我声明。探索依据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宣传发动辖区内企业进行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争取企业对新制度的认同和认可。市局标准化科组织围绕政策解读、平台操作等内容编制实施指南,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和企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要求。

(二)实施推进阶段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方案;二是鼓励各类专业机构提供市场化的标准化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查询和技术咨询,指导企业完善标准,积极开展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评价与咨询工作,为消费者理性消费、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提供全面、及时的标准评价和信息;三是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监督检查机制,纠正和查处不实的自我声明。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三)全面实施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及我市方案全面实施。根据国家和省级企业标准管理改革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持续开展企业标准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实现标准引导企业快速成长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以市质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科、标准化科、质管科、质监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有关职责分工如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市、区)任务完成。各(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所属辖区内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行政工作。加强与市质监局的沟通,及时评估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运行效果,反馈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引导推动企业、消费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积极参与到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改革中来,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市局标准科要做好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

(三)强化监督。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信息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未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或者超过声明有效期限而未声明公开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已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责令企业停止实施、限期改正。

七、附则

本方案自20172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19日止。有效期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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