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6号)精神,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交通厅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行业稳定为前提,全面实施《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交通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推进全县农村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相关制度;审定并上报县道规划和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审批乡道、村道规划;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监管资金运行与使用;监督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的质量、安全等工作;研究、协调、处理全县涉及农村公路的重大问题,组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及时处置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保证农村公路畅通。
(二)县交通局职责。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会同县有关部门编报县道规划,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道、村道规划;编报县道、乡道、村道的提级申请;编报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审批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和非专业化养护年度计划;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预算;负责乡道、村道的工程设计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三)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将省、市财政部门拨入的农村公路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并向县交通局批复年度预算,拨付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
(四)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乡道、村道非专业化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乡道、村道规划;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完成乡道、村道路肩、边沟、林台的整修,开展公路绿化、美化,组织抢修辖区内受灾的乡村道路;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中路基改造和拆、迁、占工作,无偿提供公路建设所需的砂石、土料场、取水和供电设施等;协调解决公路建设的相关纠纷;配合交通局路政执法,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保护乡村道路的路产路权。
三、运行机制
(一)将公路管理机构整合归并。计划在五年内完成公路管理所和公路管理段整合归并。整合归并后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大中修工程建设计划及小修工程和非专业化养护年度计划;组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隶属于县公路管理段,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8名,人员从交通系统内调剂使用。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内设办公室、路政科、治超科3个科室,下设3个执法中队,配置执法车辆3台,超限检测车1台。主要负责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路产路权保护管理,打击损坏、占用公路路产的行为。按照省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农村公路路产赔偿费,用于路产恢复,办理农村公路行政审批事项,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行为的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制度,依法制止、查处和纠正路政管理规划的行为等。
(三)成立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科。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5人,人员从交通系统内部调剂解决,设科长1名,配备相关实验室和检测设备。主要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制止、纠正和处罚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违规行为,实施工程材料产品和实体质量监督抽检。
(四)各乡镇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配备一名副镇长和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相关工作。
(五)农村公路养护采取群专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县道专业和非专业养护工作由公路管理段承担。乡道、村道的专业化养护由公路管理所承担。乡道、村道的非专业化养护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实施,县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
四、资金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由县政府负责筹集,主要来源包括公路建设专项,省、市财政补助,社会捐赠,企业和个人自愿资助,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等。
省、市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审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省基数补助资金由财政局按月拨付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省以上补助资金、管理养护省综合补助资金由县交通局根据工程进度向财政局报送用款计划,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实行计量支付交通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资金管理。目前,我县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3031.17公里,建、养、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政府筹集和上级补助农村公路资金必须保证足额投入。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的原则和标准,经各相关部门核定拨付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加强路政和工程质量管理。县交通局要充分发挥部门管理职能,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坚决制止、纠正和处罚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违规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要加强路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超限运输和侵犯路产路权行为,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服务功能,确保农村公路通行安全。